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上报国务院备案并树立标志的四川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先后公布了十一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两批共86处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对文物破坏严重,四川省于1980年重新公布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0处作为第一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依此类推,最近一次是2019年1月14日公布的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随着1997年重庆市直辖脱离四川省,1997年之前公布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也随之改属重庆市。
第一批: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共140处(现属重庆市范围内的有23处),其中: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33处
- 石窟寺:25处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55处
- 石刻及其他:13处
- 石墓葬:12处
- 古遗址:2处
第二批:1987年1月16日公布,共3处;
第三批:1991年4月16日公布,共131处(现属重庆市范围内的有20处),其中: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9处
- 石窟寺:17处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59处
- 石墓葬:14处
- 古遗址:10处
- 石刻及其他:12处
第四批:1996年6月19日公布,44处(现属重庆市范围内的有8处);
第五批:1998年9月30日公布1处(五粮液酒厂“长发生”、“利川永”老窖);2000年1月11日公布1处(成都市水井街酒坊遗址);
第六批:2002年12月27日公布,共91处;
- 第六批增补:2004年11月30日公布,28处;
第七批:2007年6月14日公布,共342处。
第八批:2012年7月16日公布,共484处,包括:
- 古遗址:44处
- 古墓葬:44处
- 古建筑:226处
- 石窟寺及石刻:60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0处
第九批:2019年1月14日公布,共196处。
2019年1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19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其中古遗址25处、古墓葬18处、古建筑97处、石窟寺及石刻1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0处。
目录
价值意义
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涵盖类型较为广泛,共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别。其中,近现代工业遗产、革命文物等数量大幅增加,体现了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四川文化遗产的新特点、新趋势、新亮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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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眉山:5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浪博客,2015-06-20
- ↑ 四川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人民网,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