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Hong Kong Settlers Housing Corporation Limited[1])首先在1955年于蝴蝶谷兴建平房,来安置石硖尾大火的灾民,随后香港政府在1961年以特惠地价批出一幅土地给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公司现时董事包括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前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等,以兴建现时的大坑西新邨,安置当年受大坑西徙置区清拆计划影响的租户,并于民兴楼设立办事处,而大坑西邨也是香港唯一得到这个安排而兴建的私人出租屋邨[2]。
虽然业权及管理属于私人房屋,但由于其本意是为低收入人士提供居所,一些团体将之视为公共房屋,对其居民申请其他公共房屋资助有限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