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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應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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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立場新聞 籍貫 廣東花都 出生 1955年 性質 香港資深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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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應淦[1],BBS,SC,JP(Lawrence Lok Ying-kam,Q.C.,S.C.,1955年-),
簡介
香港資深大律師,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成員,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前高等法院特委法官。
經歷
1955出生於香港,籍貫廣東花都,畢業於聖若瑟書院,1978年及1979年取得英國及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並於1994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1997年首次獲委為高等法院特委法官。2005年,被政府委任為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素以辭鋒銳利、擅於盤問見稱。擅長刑事法,被稱為香港刑事大律師「四大天王」之一,與清洪、包樂文及王正宇齊名。其著名的門生有: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及資深大律師石永泰等。
曾多次為香港轟動一時案件作為代表律師,如:龔如心遺產案中,為華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師[2];2012年新地風暴貪污案中,為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代表律師[3];雨傘運動七警濫用私刑案中,為總督察黃祖成的代表律師[4]。
其叔父是著名粵語片演員駱恭,大姊是香港信報創辦人駱友梅女士(亦即被譽為「香港第一健筆」林山木、筆名林行止的太太),哥哥是著名演員駱應鈞。
在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爭議中,駱應淦認為「一地兩檢」是沒有合理法治基礎,雖然高鐵能夠帶來很多好處,但沒有法律基礎而在香港引用中國法律會令人擔心,故此希望政府收回方案,暫緩立法。他又形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批評部分法律界人士「精英心態」和「雙重標準」是在「發爛渣」[5]。
榮譽
- 銅紫荊星章(2015年)
影片
參考文獻
- ↑ 《粵語審音配詞字庫》-淦正音灨(gam3),異音鑑(gaam3)(由陳康健老師於2019年10月26日查閱)。
- ↑ 「老得可以做你阿媽」東方日報 2009-07-01
- ↑ 【新地案】炳江留醫獨立囚室 駱應淦:佢精神OK蘋果日報 2014-12-24
- ↑ 辯方星級大狀駱應淦清洪 擅刑事案盤向證人明報 2016-06-02
- ↑ 駱應淦:回歸後對法治最嚴重衝擊 批林鄭「發爛渣」. 明報. 2018-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