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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惠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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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惠慶 (1877年4月2日一1950年5月24日),字駿人,出生於中國上海市中國政治家外交家社會活動家作家中華民國北洋政府第十一位國家元首中華民國總理

顏惠慶早年畢業於上海同文館,後去美國弗吉尼亞大學留學。回國後曾任聖約翰大學英文教授,商務印書館編輯,清朝駐美使館參贊。1909年任外交部部長。1910年兼清華大學總辦。1912年4月被黎元洪委任為北洋政府外交次長。1913年1月出任駐德國公使,後調任丹麥、瑞典等國公使。1919年任中國出席巴黎和會代表團顧問。1920年8月,任北京政府外交總長。1922年辭去外交總長職務,改任內務總長等職。1926年春,曾任國務總理並攝行總統職務。1927年移居天津,任天津大陸銀行董事長、自來水公司董事長等職。南京政府成立後,先後任駐英大使、駐蘇大使,出席國際聯盟大會首席代表。抗日戰爭爆發後,在上海從事慈善和教育事業。1949年2月,為反對蔣介石繼續內戰,和章士釗、邵力子、江庸等以私人資格到北平、石家莊與中國共產黨商談和平。上海解放後,主持上海臨時救濟委員會及中蘇友好協會籌備等工作。同時,應邀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華東軍政委員會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等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