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卡满族乡
莽卡满族乡 |
中文名 : 莽卡满族乡 所属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
莽卡满族乡,隶属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地处九台区东部,东与舒兰市溪河镇接壤,南与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镇相连,西与胡家回族乡毗邻,北与其塔木镇交界,距九台区政府65千米, 区域总面积153平方千米。 明代,莽卡满族乡境域属扈伦女真乌拉部;1983年,由沿江公社改为莽卡满族乡。 截至2018年末,莽卡满族乡户籍人口为31909人。 截至2020年6月,九台街道莽卡满族乡下辖12个行政村; 乡人民政府驻舍岭村。 2018年,莽卡满族乡有工业企业4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9个。 莽卡满族公社改为莽卡满族乡。 [1]
目录
位置境域
地形地貌
莽卡满族乡地处松花江左岸,地势西高东低;地形分为平原、山地;主要山脉有尖山、马大山,境内最高峰马大山位于七家子村,海拔522.9米;最低点松花江出境口处位于东哈,海拔167米。
气候
莽卡满族乡多年平均气温8.1℃,1月平均气温-18.3℃,极端最低气温-30℃(2011年2月13日);7月平均气温24.2℃,极端最高气温33.3℃(2011年7月26日);最低月均气温-12.9℃(2011年12月);生长期年平均240天,无霜期年平均140天,最长达150天,最短为13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485.2小时,年总辐射118.8千卡/平方厘米;0℃以上持续期160天(一般为4月1日至9月30日);年平均降水量420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56天,最多达70天(2010年),最少为40天(2011年);最大雨量1300毫米(2010年),最少雨量360毫米(2004年),降雨集中在每年7—8月,8月最多。
水文
莽卡满族乡境内河道属松花江河流域;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松花江,从吉林市北流经境内松江、石屯、塔库、莽卡、谢屯、江西、东哈7个村,长200千米,流域面积9平方千米,年均流量1500立方米/秒;其它河流有石屯河、丘家沟、张庄子河。
自然灾害
莽卡满族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大风、洪涝、冰雹等;水灾年均发生0.17次,主要发生在7—8月,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10年8月境内沿江地区,受上游丰满水库加大放流影响,沿江5个村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6900人,受灾耕地2488公顷,其中绝收814公顷,转移安置灾民577人。2011年,莽卡满族乡8月遭遇风灾,莽卡满族乡四分之一的玉米倒伏。
人口
2011年,莽卡满族乡总人口33379人;另有流动人口3100人。总人口中,男性17349人,占52%;女性16030人,占48%;14岁以下3085人,占9.24%;15—64岁26784人,占80.24%;65岁以上3510人,占10.52%;以汉族为主,达22229人,占66.6%;有满、朝鲜、回、苗、壮5个少数民族,共11150人,占33.4%。2011年,莽卡满族乡人口出生率10.6‰,人口死亡率10.3‰,人口自然增长率0.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59人。 2017年末,莽卡满族乡常住人口为23139人。 截至2018年末,莽卡满族乡户籍人口为31909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莽卡满族乡财政总收入0.1亿元,比2010年增长0.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80万元,比2010年增长12%;人均财政收入4500元,比2010年增长5%。2011年,莽卡满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7100元。 2018年,莽卡满族乡有工业企业4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9个。
农业
2011年,莽卡满族乡有耕地面积12.8万亩,可利用草地面积2.6万亩,林地面积3.1万亩。2011年,莽卡满族乡农业总产值1.8亿元,比2010年增长7.5%。莽卡满族乡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2011年,莽卡满族乡生产粮食7.2万吨,其中玉米4万吨,水稻2.9万吨。莽卡满族乡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花卉等。莽卡满族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2011年,莽卡满族乡生猪饲养量11.8万头,年末存栏2.6万头;牛饲养量3.5万头,年末存栏2.1万头;家禽饲养量235.2万羽;畜牧业总产值7200万元。2011年,莽卡满族乡水果种植面积300亩,产量250吨,主要品种有九台晚李子、苹果、香水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