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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集镇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地处叶集区东北部,东邻六安市裕安区,南连姚李镇,西接叶集试验区,北与众兴集镇、曹庙镇毗连,北距霍邱县城48千米,区域总面积102.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洪集镇户籍人口为45921人。
民国元年(1912年),属霍邱县南二区;1995年,由洪集乡改为洪集镇。截至2020年6月,洪集镇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洪集社区。
截至2019年末,洪集镇有工业企业16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6个。[1]
乡镇简介
洪集镇位于六安市叶集区东部,坐落在皖西大别山余脉的辽阔腹地,宁西铁路与105国道在此交汇。全镇辖10个行政村,1个街道,总面积102平方公里,有农业生产用地5.9万亩。境内汲河、油坊、头道河、二道河四条自然河流灌溉沃土,是自然条件优越的农业大镇。洪集镇党委下设39个党支部(1个党总支),现有1569名党员,在实施"整乡镇推进"示范工程中,镇村党组织结合实际,围绕"建好一个班子,抓好一个管理,理清一条路子,健全一套制度,搞好一个帮扶,树立一批典型"的"六个一"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工作。
洪集镇现有人口4万6千余人,共有学校16所,其中初中2所,在校生1350人;小学14所,在校生2825人。在编教职工303人。洪集镇中心学校占地面积6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90平方米,现有18个教学班,1100多名学生,84名教职工。其中高级教师12人,专科以上学历占85%,县级"教坛新星"2人、市级"教坛新星"1人、县级教学能手16人。
改革开放以来,洪集镇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愤图强,走自己的道路,先后发起了向水灾、干旱和贫穷开战的攻势,打出了"稳农、强工、兴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四张王牌。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创造性地开展林、田、路、渠、塘、宅、墓、农"八位一体"农田小区综合治理,"治治小滩滩",被国家土地管理局列为全国土地整理五大模式之一,受到原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的高度评价。[2]
建制沿革
民国初年(1912),属霍邱县南二区(区公所在洪集)辖:洪家集、南众兴集、桥头集、姚李庙、黄土岭、茅沟集、长塔寺、邵家畈等8保[1]。
民国22年(1933),属霍邱县五区(西皋店):姚李庙、桥头集、洪家集、南众兴集、双桥店、吴阳集、路家集、均安店、大王集、丁塔寺、乌龙庙、扈胡集、鲁家店等12保。
民国23年(1934),属霍邱县二区(西皋店)21联保:长塘梢、岔路口、张家集、白莲塔、河口镇、扈胡集、陡岗集、众兴集、西皋店、洪集、吴阳集、乌龙庙、鲁家店、叶集镇、孙岗、大顾店、太平寺、三元店、姚李庙、柳树店、尧岭。
民国29年(1940)12月,属霍邱县二区(叶集区:区署由西皋迁河口、迁乌龙,最后迁叶集)。
民国34年(1945),撤区,改为洪集乡。
民国36年(1947)冬,属霍邱县岔路联防区。岔路联防区辖:岔路口、长塘梢、夏店、众兴集、吴阳集、西皋店、洪家集、三流集8乡。
民国36年(1947)10月,属中共鄂豫一地委领导的霍邱县。霍邱县下辖白塔畈、洪集、河口、三元、吴阳、五岔路6区。
洪集区:漫流河、尚善、洪集、曹庙、双桥、桥头集、甄家岗、众兴、姚李、新苗、胡店、吴阳、红石桥13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3月,属霍邱县洪集区:漫流河、尚善、洪集、曹庙、双桥、桥头集、甄家岗、众兴、姚李、新苗、胡店、吴阳、红石桥13乡。
1952年11月至1955年3月,洪集区增龙生店、牌坊店、储楼、林祠堂4乡,共17乡。
1956年1月至12月,对区、乡进行一次较大的撤并。属霍邱县三元区:三元、洪集、姚李、大顾店、下骆山、唐家畈、安全、西皋、王店、乌龙庙共10乡。
1957年1月,升叶集镇为县直属镇,区、乡撤并(撤武昌、熊店、石龙河、孙岗、安全、王店、下骆山7乡),撤三元区并入叶集区。
属霍邱县叶集区:叶集镇、三元、洪集、姚李、大顾店、唐家畈、西皋、乌龙庙、尧岭乡、新楼、桥店。
1958年10月,撤区乡,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属霍邱县红光公社。
全县共建五一(城关)、八一(俞林)、七一(临淮)、五四(长集)、冲锋(夏店)、红光(姚李)、红卫(三元)、飞跃(扈胡)、卫星(河口)、先锋(马店)、高锋(邵岗)、跃进(吴集)、前进(周集)、红升(孟集)、红旗(潘集)、红专(刘李)、红星(叶集)等17个公社、208营(大队),下设连(中心队)、排(小队)。 1960年春,改营为大队,连为中心队。排为生产队。
1961年7月,公社和大队均划小,属霍邱县姚李区:姚李、洪集、下骆山、大顾店、唐家畈、大桥共6个公社。
1968年10月撤区。属霍邱县大桥公社:大桥、洪集、唐家畈并为大桥公社。
林店、王店、三元并为三元公社,平岗、尧岭、柳树并为平岗公社,孙岗、长岗、新楼并为孙岗公社,姚李、下骆山、大顾店并为姚李公社,大桥、洪集、唐家畈并为大桥公社,五四、大墩、岔路、周店并为五四公社,夏店、砖洪、吴阳并为夏店公社,西皋、众兴、曹庙并为西皋公社,齐王、高镇及石庙、云居的部分大队并为扈胡公社,乌龙、陡岗并为乌龙公社,龙潭、庙岗及白莲的部分大队并为龙潭公社,吴集、高塘、裕民、五塔并为吴集公社,临水、蒋集、朱港并为黄岗公社,牛集、石店并为牛集公社,马店、茶庵并为马店公社,邵岗、刘集、郑塔并为邵岗公社,团山、白庙、冯井并为冯井公社,周集、代店并为代店公社,王截流、陈郢并为陈郢公社,五一、韩龙、陈家埠并为五一公社,俞林、官塘、张集、曹墩、三流并为宋店公社,临淮、陈嘴、新店并为新店公社,潘集、左王、沈台、冯集并为潘集公社,孟集、王圩、中心店、隐贤并为孟集公社,刘李、彭塔、花果园并为刘李公社。
1972年1月到12月,恢复区委建制,属霍邱县姚李区:姚李、大顾店、洪集、大桥。
1973年,各区大公社相继分开,恢复原小公社。
1983年3月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政社分开。11月25日全县各区均建立区公所;公社改为乡,设乡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设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各镇设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三级。洪集公社改为洪集乡。
1992年底,乡、镇合并,大桥乡并入洪集乡。
1995年,撤乡建镇,改为洪集镇。
2016年8月,由六安市霍邱县划归六安市叶集区管辖。
水利建设
叶集区洪集镇属于水网地带,河道纵横交错,是易受涝受旱的乡镇。河道内淤泥越积越多,河床不断抬高,由于河泥的长期淤积,加之杂草丛生,严重影响了汛期河道的行洪和干旱期间的抗旱,并且水质不断恶化,给当地群众带来困难和不便。为此,该镇党委、政府将此事作为一件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制订方案,二是以点带面,三是发动群众,四是加强督查。
该镇的水利兴修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加快因水灾受损的水毁工程恢复,主要是汲河部分堤段的堵口复堤工程和镇街道至杜楼村的移民路的修复;
第二步是在半岗半畈的行政村修建6口30亩以上的"当家塘"来缓解干渠末梢村民组的用水难问题;
第三步是对黄小、红星等支渠进行全面清淤。洪集镇党委、政府已投入5万余元,进行堵口复堤工程和移民路的修复,老圩、赵墩两行政村境内的4处堵口复堤工程和移民路的修复已全面展开,日上机械5台,同时,该镇还抽调水利站技术人员,在堵口复堤工程现场监督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堵口复堤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3]
经济发展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素有"皖西小钢城"之称的洪集镇,日进"斗"金,它带动崛起的配件厂、铸造厂、炼钢厂、石材厂、变电所等陆续投产,1993年、1994年企业创造产值超亿元。洪集镇的乡镇企业一时成了皖西农村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然而,1995年前后,经济下滑,市场萎缩,洪集镇的小轧钢、小铸造、小石材等小厂生产的产品相继出现卖难,乡镇企业领导个别人贪污腐化严重,企业资产流失严重。1998年底,原有的8家企业,关掉2家,并转1家,剩下的"四厂、一所"靠吃贷款和财政补贴勉强维持生产。 洪集镇党委、政府于2000年1月19日宣布对企业实行改制承包,由过去的厂长负责制转变成"五保"(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保利税、保行息、保折旧、保上交)前提下的厂长承包制。承包后的镇办企业与政府之间责、权、利分离,政府给企业投入更加宽松和能够充分发展的政策,在依法履行合同的基础上,实行企业的自主经营、自主核算、自担风险、自己还债和自我发展,从而把集体企业推上私营化管理的轨道。
改制承包后,由于推行集体企业私营化管理,优化了体制,用活了机制,使洪集镇乡镇企业生产上去了,经营畅通了,市场相对稳定了。镇办企业"四厂、一所"共创产值1310.8万元,同比增长31.5%,完成利税33.58万元,提取折旧33.7万元,缴纳行息44.7万元,发放工人工资64.2万元,经济效益可观,社会效益显著。
尽管部分企业厂家在改制后出现兴旺景象,洪集镇意识到,随着国家对"五小"企业政策的出台,这些企业也难以避免被关停的命运。因此,应该抓住时机,适时做好转产的准备工作。轧钢厂利用生产部分型号角钢,填补了产品空白,并与薄板厂建立"连锁"关系,互补长短。同时,在就地改造、就地取材的基础上,改建薄板生产线,生产市场用量大的"洋铁板"。配件厂将把现有的生产经营扩展到推土机的维修业务上,同时争取财力,打入小型农机市场,开发定型农机产品。其他企业将转变和调整产业结构,谋求新的发展。
农村规划
在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 ,洪集镇是一个比较富裕的乡镇 。过去这里农民建房无规划,形成了一户一片宅基,甚至外加一条圩沟和一座小竹园,铺成个"小摊摊"。洪集镇10个行政村,1个街道居委会,10030 户,总共占地9445亩。村居加上圩沟、竹园等,大量良田硬是被"小摊摊"挤占掉了。 洪集镇党委、镇政府反复研究,重新规划村庄,努力增加耕地面积。他们首先调整了村庄布局,把一庄几户合并成一个庄必须50户以上,并对23个行政村制定了实施方案。在规划和方案实施中,镇土管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把关,逐村勘测,逐户丈量定位,尽可能把新村集中建在荒岗或老宅基地上,既建得整齐美观,又能腾出大片土地。新村建成后,老宅基必须整治还田。镇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
洪集镇全镇通过重新规划村庄,把零星分散的4688个自然村庄改造成197个新村,并村的同时,逐年对老宅基整治还田,全镇已还耕土地4073亩,每年可因此增产粮食200 多万公斤,增加收入300多万元。洪集镇村庄规划实现了农田林网化,耕作机械化,配套现代化。一幢幢新颖别致、美观实用的楼房拔地而起,6000多户农民已喜迁新居。[4]
传统民俗
十月十五赶集 。
赶集,一种民间风俗,在集市囤物换物买卖交易,也有"赶山""赶场"之称。
因旧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高,农村居民生活不富足,没有较强的购买力,没有形成固定形式的买卖地点(商店)。因而生活在同一片地域的人民约定俗成了一套贸易的规则,称之为"赶集"。
因而周围十里八乡的居民约定,每年的农历十月十五(前三后一共计5天)在洪集镇进行贸易的集会。每年这个时节,农忙已经结束,粮食堆满仓库,冬季寒冷的脚步悄声逼近。因而在这几天的集会上,人们交易的大多是冬季御寒的衣物、农器具配件及成品、家具器皿、日常生活用品以及走南闯北的人们带来的新奇玩意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各种生活所需物品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进行网购,这类集会的受关注程度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