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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朱博传出自于《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1]

原文

朱博字子元,杜陵人也。家贫,少时给事县为亭长,稍迁为功曹,伉侠好交。是时,前将军望之子萧育、御史大夫万年子陈咸以公卿子著材知名,博皆友之矣。陈威为御史中丞,坐漏泄省中语下狱。博去吏,间步至廷尉中,候伺咸事。咸掠治困笃,博诈为医入狱,得见咸,具知其所坐罪。博出狱,又变姓名,为咸验治数百,卒免咸死罪。威得论出,而博以此显名。

迁冀州刺史。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驾。既白驾办,博出就车见自言者,使从事明敕告吏民:“欲言县丞尉者,刺史不察黄绶,各自诣郡。欲言二千石①墨绶长吏者,使者行部还,诣治所。其民为吏所冤,及言盗贼辞讼事,各使属其部从事。”博驻车决遣四五百人皆罢去如神吏民大惊后博徐问果老从事教民聚会。博杀此吏,州郡畏博威严。

迁琅邪太守。齐郡舒缓养名,博新视事,右曹掾吏皆移②病卧。博问其故,对言:“惶恐!故事,二千石新到,辄遣吏存问致意,乃敢起就职。”博奋髯抵几曰:“观齐几欲以此为俗邪?”乃召见诸曹史书佐及县大吏,选视其可用者,出教置之。皆斥罢诸病吏,白巾出府门。郡中大惊。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博见谓曰:“如太守汉吏,奉三尺律令以从事耳,亡奈生所言圣人道何也!且持此道归,尧、舜君出,为陈说之。”其折逆人如此。视事数年,大改其俗。

迁廷尉,职典决疑,当谳③平天下狱。博恐为官属所诬,视事,召见正监典法掾吏,谓曰:“廷尉本起于武吏,不通法律,幸有众贤,亦何忧!然廷尉治郡断狱以来且二十年,亦独耳剽日久,三尺律令,人事出其中。掾吏试与正监共撰前世决事吏议难知者数十事,持以问廷尉,得为诸君覆意之。”正监以为博苟强,意未必能然,即共条白焉。博皆召掾吏,并坐而问,为平处其轻重,十中八九。官属咸服博之疏略,材过人也。每迁徙易官,所到辄出奇谲如此,以明示下为不可欺者。

【注】①二千石:指郡太守。②移:旧时公文的一种。③谳(yàn):审判定罪

译文

朱博字子元,是杜陵人。家境贫困,年轻时在县里供职当亭长,逐渐升迁为功曹,刚直仗义,喜爱交游。当时,前将军萧望之的儿子萧育、御史大夫陈万年的儿子陈咸由于是公卿子弟才能显著而为人所知,朱博都和他们相友善。陈咸任御史中丞,因泄露宫禁之内的话而坐罪,被关进监狱。朱博辞去官职,偷偷地步行到廷尉府中,刺探陈咸的案子。陈咸被拷打讯问,伤势很重,朱博伪称医生进了监狱,得以见到陈成,完全了解了他所犯的罪。朱博从监狱出来后,又改变姓名,替陈咸做证,被打了几百下,终于免去陈咸的死罪。陈咸得以判处出狱,而朱博因为这件事名声显扬。

朱博升任冀州刺史。他本来是武官,没有经历过用法令条文办事的文职,等到当了刺史巡视部属时,官吏和百姓几百人拦路自行投诉,官署里人都满了。从事来禀告,请求暂且留在这个县,依次会见各个自行投诉的人,事情办完了再出发,想要以此来观察试探朱博。朱博心里明白,告诉外边赶快准备车马。从事禀告说车马已经备好,朱博出来登车会见自行投诉的人,派遣从事明确地告谕官吏百姓:“想要投诉县里丞尉的,刺史不监察黄绶的官员,各人自己到郡里去。想要投诉二千石的墨绶长吏的,等使者巡视部属回来,到刺史的官署去。百姓被官吏冤枉,以及投诉强盗小偷诉讼之事的,要到各自所属的部从事那里。”朱博停车判决发落,使四五百人都离去了,判案如同神明。官吏百姓大为震惊。后来朱博慢慢查问,果然是一个老从事教唆百姓集会。朱博杀了这个官吏,州郡都畏惧朱博的威严。

朱博升为琅邪太守。齐郡风俗是人们都性情迟缓,以自高自大来涵养名声,朱博刚刚任职,右曹掾吏都移书称在家养病。朱博询问原因,回答说:“恐惧!按照旧例,新太守刚刚到任,总要派遣官员慰问,表达问候之意,我们才敢起来正式去任职。”朱博气得胡须直立,拍击案桌说:“看齐郡的小子们难道想要把这作为习俗吗!”于是召见各个曹史书佐和县大吏,挑选其中看起来可以任用的,发布教令让他们填补空缺。驱逐罢免各个称病的官吏,让他们戴着白头巾(穿平民的衣服)走出府署大门。郡中大为震惊。文学儒吏不时有呈交文书言事而引经据典等,朱博看到后对他们说:“像太守是汉室官员,奉行三尺法律条令来处理事务罢了,和你们所说的圣人大道没有关系。暂且拿着你的大道回去,尧舜出现时,再为他们陈述。”他就是像这样来拒绝别人。朱博任职几年,大大改变了齐郡的风俗。

朱博升任廷尉,职责是掌管解决疑难之事,主持平议天下的狱讼。朱博担心被属吏所欺骗,任职后,召见正监典法掾吏,对他们说:“廷尉(我)本来是武官出身,不通晓法律,幸而有诸位贤吏,又有什么可担忧的!然而廷尉(我)自从治理郡县,判决狱讼以来将近二十年,单单是耳闻所得的时间也很长了,三尺法律条文,人事尽在其中。掾吏试着和正监一起写出过去判决狱讼时官吏讨论难以明白的几十个案件,拿来询问廷尉(我),廷尉(我)能够替你们再行判断。”正监认为朱博只是要逞强,料想他不一定能够做到,就逐条陈述出来。朱博把掾吏都召来,一同坐着来考问,朱博为他们判断刑罚的轻重,十个里说对了八九个。属吏都佩服朱博的干练,才能超过常人。朱博每次升调改换官职,所到之处总是用这样奇特怪异的手段,来明确地告诉下属自己是不可以欺瞒的。 [2]

作者简介

班固(32年—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东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班固出身儒学世家,其父班彪、伯父班嗣,皆为当时著名学者[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