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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關係下作為財產的土地。簡單地說,就是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權屬關係的土地財產。地產包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間,地產與土地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有權屬關係。[1]

地產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地產 [2]

外文名 land

拼音 dì chǎn

釋義 私有或公有的土地

基本含義

一般特徵

據明源地產研究:土地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社會的有效需求等特點。土地資本是為使土地達到一定的使用標準而進行的開發投資,這種投資要轉化為一定量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其本身必然具有商品屬性。法律意義上的土地財產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1、屬於一定的所有者或使用者;

2、有明確的四至界定;

3、可以依法轉讓;

4、能給所有者和使用者帶來一定的權益。

用途分類

1、居住用地;

2、工業用地;

3、商業服務用地;

4、倉儲用地;

5、市政、交通用地;

6、科教文衛設施用地;

7、綠化用地;

8、其他用地等。

交易形式

地產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資本。

(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經營業務包括:徵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

(2)二級市場。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

經濟行為

估價:專業的價值評價服務

經紀業務:促成買賣雙方交易的服務

開發:建造或移除房屋以達到促進土地使用的服務

財產管理:為產權所有人管理不動產的服務

地產類別

商業地產

. 商業地產廣義上通常指用於各種零售、批發、餐飲、娛樂、健身、休閒等經營用途的房地產形式,從經營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區別於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房地產形式。以辦公為主要用途的地產,屬商業地產範疇,也可以單列。國外用的比較多的詞彙是零售地產的概念。泛指用於零售業的地產形式,是狹義的商業地產。

工業地產

指工業類土地使用性質的所有毛地、熟地,以及該類土地上的建築物和附屬物,有別於住宅、商業和綜合類用地以外的第四種性質用地。工業類土地上的可建建築物用途有較大的範圍,其中包括工業製造廠房、物流倉庫及工業研發樓宇等。在我國,工業房地產的土地批租年限為50年。

住宅地產

以居住功能為主的住宅房地產。

房地產

房地產是指覆蓋土地並永久附着於土地的一類實物,比如建築物。房地產一般也被稱為不動產(real property,也寫作realty),與之相對應的是私產,即動產(personal property,也被稱作chattel或者personalty)。

在技術層面上,一些人試圖將房地產與土地和設備等其他不動產相分離,同時將房地產所有權與房地產本身相分離。在不動產(immovable property)歸於民法權限下的同時,普通法中使用的是房地產(real estate)和不動產(real property)來這類權利。

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 、建築物、房地合一的。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隨着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購買房地產是一種重要的投資方式。

中國大陸

主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業

1980年代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中國大陸的房地產市場已經跟不上快速前進的經濟步伐。1999年中央政府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停止福利分房制度,開始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制度,這種制度自1986年開始在煙臺進行試點,以提租發券、空轉起步為特徵。不久,唐山、蚌埠等城市也加入到了房改試點的行列。

然而由於八十年代末期的高強度通貨膨脹(1988年通貨膨脹率已達到18.5%),宏觀經濟全面調整導致銀根緊縮,大量房地產企業失去了資金來源,產生了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第一個爛尾樓高潮。在這種情況下,住房分配改革與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的必然是以沉寂告終。

1990年代

1992年,領導人鄧小平南巡講話以後國家對土地批租的審批權進行適當下放,南方的房地產開發出現了一整年的高速發展。但是這樣的瘋狂建築高潮卻導致了上游原材料的上漲,這種上漲也造成了新的高強度通貨膨脹,並造就了第二個爛尾樓高潮。如海南省,廣西北海等的爛尾樓大多出現在這一時期。

199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發布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開始全面建立。之前這一來自新加坡的房地產分配製度只在上海進行試點。

到了1998年中央政府決定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而改為貨幣化分配。停止福利分房後,新建住房原則上只售不租,同時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當年中國建設銀行發出了中國的第一份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2000年以來

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大陸房地產市場改革在新的一波房地產投資熱潮的推動下迅速升溫。2001年房地產投資6245億元,占全社會總投資36898億元的16.9%,到2004年房地產投資升高到14480.75億元,占社會總投資58620.28億元的24.7%(2005年上半年房地產業投資6193億元,總投資32895億元,占比18。8%)。與此同時,政府也出台多項優惠政策,以期望房地產業成為新興的支柱產業。使用的方法包括,退還個人所得稅,降低交易契稅,放寬銀行貸款條件,加大房地產業扶持力度等等。在這種背景下,房價開始迅速竄升。這波房價波動中最為明顯的例子就是中國最大的城市上海。

2000年上海的房屋每平方米均價為3326元,到2004年時均價已上升至6385元,漲幅達到92%。2001年,上海只有4%的住宅售價超過8000元/平方米,2003年這一數字達到16%。到2005年第一季度,有40%的住宅成交價格超過8000元/平方米,而市中心的房價更大多已經突破16000元每平方。

而中國大陸其他城市的房價也幾乎以同樣的增速不斷向上:杭州的房價早於上海開始其向上突進的趨勢,但也比上海更早遭遇到市場的反擊,但依然在2009年後超越上海成為華東地區房價最高的省會城市;北京的房價漲幅也相當驚人,其中國大陸最高房價城市的地位至2003年初才被上海超出。房價的漲幅不但集中於中心城市,同時也蔓延到了一些二級城市,2008年後,浙江溫州市的房價超過上海,以鹿城區房價34420元、樂清市37420元和瑞安市房價47450元的價格成為全國房價最高的城市,而同時台州、義烏、寧波等地區房地產價格也先後突破20000大關。

2014年7月16日,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顯示,1-6月份房地產的銷售面積下降6%,銷售額下降6.7%,不同地區房地產的價格也出現了分化,二三線城市房地產價格出現了往下調整的這樣一種態勢。

抑制房價政策

主條目:打房

國家研究機構的學者和大多數經濟學者都認為此次中國大陸房地產泡沫堪比1991年以前的日本房地產與1997年之前的香港房地產。但是少數學者和大多數的房地產商人則堅持認為中國大陸房地產市場是不存在泡沫的,這只是長期計劃體制以後的正常的上漲。但是在2003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所謂121號文件以加強房地產投資管理,牽制過猛的房地產升勢。但是一個月以後,國務院發布的8號令卻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前述文件的效力。房價在政府的自相矛盾中繼續前進,直到2005年年初達到短期內的頂峰。但在隨後的發展看來,號稱'抑制房價'的政策實際上只是銀行在區分客戶,對貸款50萬以下的拒絕,實際上是鼓勵價格不到50萬的房產漲價漲到50萬以上去;事實上到了2005年,上海市區已經找不到50萬的房子,這個價格都在很遠的郊區。

2005年以來中央政府採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以期達到平抑房價平息民眾不滿情緒的目的。特別是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該意見規定,"對2年內未開工的住房項目,要再次進行規劃審查","對持有不足2年的房地產轉手交易時以交易全額徵收營業稅","加強經濟適用房建設"等等。此政策對中國大陸房地產泡沫的衝擊非常明顯,大量消費者持幣待購,對市場有很強的下降期望。在主流媒體'漲幅下跌'的聲音中論調中,房價還是在繼續上漲,一直漲到了2008年中的時候。此時美國次貸危機浮現,政府接下來又推出了新一輪刺激房價上漲的政策。

刺激房價政策

2008下半年,受美國次級貸款危機影響以及自身調整的要求,中國大陸的房地產業開始一次普遍的調整。房地產交易量大幅萎縮,但是平均成交價格並沒有下降。之後中國眾多城市地方政府紛紛出台相關政策直接補貼開發商,並放寬了征地政策,部分城市甚至允許開發商分期付款拿地。

之後不久,中央政府宣布將首次購房的按揭首付比例降低至20%,並允許按揭利率最低可以執行同期貸款利率的70%。並大幅減免了購房契稅。同時對之前地方政府出台的"救市"政策予以肯定。這普遍被解讀為中央政府開始放棄之前的抑制房價政策,轉為重新希望通過刺激樓市來刺激中國經濟。但也有人認為在中國房地產泡沫並未破裂之時便放棄對房價的抑制,會埋下更大的隱患。

2009年,政府為了保證經濟增長達到8%的增幅目標,放開了銀行信貸,以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新增貸款10萬億人民幣。由於國際經濟環境低迷,國內可投資行業單一,大量資金湧入了股市和樓市,股市從2008年低點1700點上升至2009年7月的3130點,樓市由於開發商資金充裕,又掀起了一波漲價風潮,地價樓價很快超過07年的高點,有觀點認為:"以2009年的價格來看,2007年還是太便宜了"。截至2009年底,甚至有大城市的房價租售比達到了不可思議的1:574。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