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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成书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此书以儒家学说为主干,以道家理论为基础,以名、法、墨、农、兵、阴阳家思想学说为素材,熔诸子百家学说为一炉,闪烁着博大精深的智慧之光。吕不韦想以此作为大一统后的意识形态。但后来执政的秦始皇却选择了法家思想,使包括道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全部受挫。《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秦道家的代表作, 全书共分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 。

内容简介

《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上应天时,中察人情,下观地利,以道家思想为基调,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

战国晚期的吕不韦,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商人。他由商入政,扶立国君,进入政治高层。他志向宏大,主编《吕氏春秋》,留下了"一字千金"的典故。后人一般把《吕氏春秋》归入杂家。《吕氏春秋》通过对先秦诸子的修正,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管理思想的全局性、整体性和深刻性上,都有自己的建树。从阴阳五行的理论架构,到经验主义的具体论证;从养生和贵己的"内圣",到君臣之道和善治天下的"外王";从个人和国家、社会和政权之间的关系调适,到自然之道支配下的生理、物理、事理和心理的互相配套,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吕氏春秋》总括先秦诸子,开启秦汉先声,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1]

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是对人类反省而形成的。自然法学说认为,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为人定的(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而超越于人定法之上的是自然法。所谓自然法,指存在于自然中的理性,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表现了自然的和谐和完美。人定法则由于人类的认识局限和私利屏蔽,肯定会有缺陷,因之,人定法必须服从于自然法。具体的法理,就是人定法自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可能经由人定法来证明,而必须依赖于自然法来证明,不合于自然法的人定法没有合法性。合于自然法为"善法",不合于自然法为"恶法",恶法非法。在中国,老子的道,具有自然法的意义,但是,老子仅仅强调了"道法自然",再没有细说。《吕氏春秋》则发展了老子的思想,通过十二纪,把人的行为与自然秩序一体化,在自然秩序中验证社会管理的正当性。

著作分篇

《吕氏春秋》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内容驳杂,有儒、墨、法、兵、农、纵横、阴阳家等各家思想,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在内容上虽然杂,但在组织上并非没有系统,编著上并非没有理论,内容上也并非没有体系。正如该书《用众》篇所说:"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吕氏春秋》的编著目的显然也是为了集各家之精华,成一家之思想,那就是以道家思想为主干,融合各家学说。据吕不韦说,此书对各家思想的去取完全是从客观出发,对各家都抱公正的态度,并一视同仁的。因为"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三者皆私没精,则智无由公。智不公,则福日衰,灾日隆。"(《吕氏春秋·序意》)《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每纪都是15篇,共60篇。六十一篇。十二纪者,记十二月令也。本书是在"法天地"的基础上来编辑的,而十二纪是象征"大圜"的天,所以,这一部分便使用十二月令来作为组合材料的线索。《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八览,有63篇,八十三篇,八览者,{有始}、{孝行}、{慎大}、{先识}、{审分}、{审应}、{离俗}、{恃君}。显然脱去一篇。内容从开天辟地说起,一直说到做人务本之道、治国之道以及如何认识、分辨事物、如何用民、为君等。六论,共36篇,六论者,{开春}{、慎行}、{贵直}、不苟}、{似顺}、{士容}。杂论各家学说。《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公元前221年前后)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纂的杂家著作,又名《吕览》,在公元前239写成,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前夜。此书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书中尊崇道家,肯定老子顺应客观的思想。同时,融合儒、墨、法、兵众家长处,形成了包括政治、经济、哲学、道德、军事各方面的理论体系。

书中还提出了"法天地""传言必察"等思想,和适情节欲、运动达郁的健身之道,有着唯物主义因素。同时,书中还保存了很多的旧说传闻,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另外,书中也有一些天人感应的迷信思想,应该加以分辨。司马迁《史记》里将《吕览》与《周易》《春秋》《离骚》等并列,表示了他对《吕氏春秋》的重视。东汉的高诱还为其作注,认为此书"大出诸子之右",即超过了诸子的成就。《汉书·艺文志》则将该书列入杂家,所以儒家学者不再重视。

各家论述

关于道家

《吕氏春秋》大量吸收道家虚静无为之说,并把它运用于为君之道的政治理念中,以道家学术贯穿全书。它说:"君也者,处虚素服而无事,故能使众智也。智反无能,故能使众能也。能执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无智,无能,无为,此君之所执也。""善为君者无识,其次无事。"《吕氏春秋》认同先秦道家"无为而无不为"的主张,它说:"大圣无事而干官尽能。""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治事。"《吕氏春秋》认为这种表面的"无为",才能达到"事省而国治"的目的。相反,"人主好暴示能,好唱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以听从取容;是君代有司为有司也",其结果必然是君臣职能倒置,造成混乱和危殆。应该说,《吕氏春秋》中的这些见解,来自于老庄而又发展了老庄。

关于儒家

《吕氏春秋》吸收了儒家的仁义学说,赞同儒家的孝悌之道。至于法家主张的严刑厚赏,吕氏认为属于"衰世之政"。在这里,吕氏用儒家学说作为批评法家的依据。既然遵从儒家的德治理论,就要承认仁者爱人的血缘来源。它强调:"凡为国家,治天下,必务本而后末。所谓本者,非耕耘种殖之谓,务其人也。务其人,非贫而富之,寡而众之,务其本也。务本莫贵乎孝。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芸疾,守战固,不罢北。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纪也。"国事万机,纲要在孝。"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孝行》)仁义礼智,均以孝为基石。但是,在其他篇章中,吕氏对儒家学说能否治国也有疑问。"孔墨之弟子徒属充满天下,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天下,然而无所行。有知顺之为倒、倒之为顺者,则可与言化矣。至长反短,至短反长,天之道也。"(《似顺》),所以,实现儒家的德治,靠的是来自道家的自然;而道家的无为,恰恰要儒家的有为而成。这一辩证逻辑,正是吕氏参透诸子思想,发扬体行黄老思想的产物。

关于墨家

相对道、儒二家,《吕氏春秋》对墨家思想吸收较少。墨家的尊天、明鬼、非攻、非乐等主张,它基本据弃或予以驳斥。但对尚贤、兼爱之说,还是有所吸收的。《爱类》篇说:"贤人之不远海内之路而时往来于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为务故也。""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吕氏春秋》中有一篇《节葬》,吸收并改造了墨子"薄葬短丧"的思想,主张:人死虽不为鬼,亦无知觉,但出于活着的亲人在感情上的需要,送死仍要有一定的仪节,然而"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无有不亡之国,是无不扬之墓也",故此厚葬是无益的。那么社会上何以盛行厚葬之风呢?《节葬篇》说:"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为荣,俭节者以为陋……此非慈亲孝子之心也。"这一见解比起墨子的节葬观,更显得理智和深刻。另外,《吕氏春秋》提出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名实观,注重类比推理的正确运用,批驳诡辩的名辩思想,显然也是吸收、继承了《墨经》中的优秀思想。

关于法家

《吕氏春秋》肯定法家的重要性和变法的必要性,明确指出:"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这些观点显然与商、韩的思想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吕氏春秋》对于法家"惨礉少恩"的一面,对于《韩非子》中的种种阴谋权术,是拒斥不取的。

关于农家

该书《士容论》中《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显然是农家之言。《上农》篇重视农业生产,其理由是:"古先圣之所以导其民也,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这就是说,倡导重农,不仅为了生产,还有"贵其志"的目的。它接着说:"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境安,主位尊。"

关于兵家

对于用兵作战,吕氏继承发展了老子"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这一份文化遗产,尤其是它总结出的"义务必胜"的思想,是比一般先秦兵家更卓越的观点。明确反对墨家的偃兵观。他强调,人类的争斗是自古以来存在的,所以军事不可少。"天子之立也出于君,君之立也出于长,长之立也出于争。争斗之所自来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故古之贤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荡兵》)如果仅仅强调非攻而不是赏有义而伐不义,就会助长无道。需要注意的是,吕氏在反对偃兵的同时,他所说的义兵,也从侧面批评了不讲道义只讲强国的霸道思想。

综上所述,历史上号称"杂家"的《吕氏春秋》并不是混杂不分,毫无原则的。《吕氏春秋》有自己的特点。它的特点是:以道为主贯通各家学说,用平等的眼光对待各家学术,但不取鬼神、迷信的思想,而是吸取各家比较进步的思想。如对于儒家,主要吸取其民本思想、修齐治平思想;对于墨家,主要吸收其薄葬的思想;对于法家,主要吸收其法治思想。《吕氏春秋》虽采取各家学说,但所采取的观点之间,并不抵牾。因此,《吕氏春秋》可谓"杂而不杂",具有博综众家的融合倾向。古代的遗文佚事也靠它得以保存。

艺术特征

《吕氏春秋》是一部产生于战国晚期的理论著作,出于众人之手,风格不完 全统一。如《重己》篇讲自己的生命如何重要,先从人不爱倕之指而爱己之指、人不爱昆山之玉而爱己之玉之说起,层层深入,语言朴素恳切。《贵公》篇讲"圣人之治天下也,必先公"的道理,先提出论点,再以荆人遗弓、桓公问管仲等具体事例说明,叙述生动明快。其他如《贵生》《用众》、《顺民》、《正名》、《察传》、《似顺》等篇也各有特色。《大乐》篇讲音乐的产生、本质和功用等,语言简洁流畅,有《老子》的文风,其中有些段落本身就是声中音律的押韵散文。

《吕氏春秋》在文学上的另一个突出成就是创作了丰富多彩的寓言。《吕氏春秋》在寓言的创作和运用上很有自己的特色,往往先提出论点,然 后引述一至几个寓言来进行论证。如《当务》篇先提出"辨"、"信"、"勇"、 "法"四者不当的危害,然后就连用"盗亦有道"、"楚有直躬者"、"齐人之勇"和"太史据法"四个寓言来说明道理。《察今》篇为了说明"因时变法"的 主张,后面也连用"荆人涉雍"、"刻舟求剑"和"引婴儿投江"三个寓言。如 《刻舟求剑》:"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 亦惑乎?"该书的寓言生动简练,中心突出,结尾处往往点明寓意,一语破的。


參考资料

  1. 《吕氏春秋》管理思想综览2014-04-01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