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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庭1593年 - 1643年),百雅,一字白谷,中国明朝代州振武卫(今属山西)人,明末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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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初授永城知县。天启初年进入京师任职,为吏部验封主事,再升至稽勋郎中。崇祯八年(1635年)秋,孙传庭被升为验封郎中,后来改任顺天府丞。

崇祯九年(1636年)三月任陕西巡抚,负责剿灭农民军。高迎祥进攻西安时兵败,为孙所杀,后李自成继任闯王。崇祯十一年(1638年)李自成在潼关南原洪承畴与孙传庭设伏击溃,带著残部十七人往陕西逃亡,李自成几乎灭亡。此时明军情势大好,可是军在此时攻入长城,崇祯帝急调洪承畴与孙传庭回京防御,李自成大难不死。

孙传庭与农民军鏖战多年,屡建战功,卢象升战死后,孙传庭代任其职,但因与杨嗣昌等人不和,颇受抑制。崇祯十二年,杨嗣昌弹劾孙传庭假装生病请求卸任,崇祯帝发怒,把孙传庭送入监狱囚禁。

崇祯十三年(1640年),李自成移军河南,时河南大饥,史载:饥民“惟恐自成不至”,“从自成者数万”。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第三次围攻开封,崇祯帝想起孙传庭,把他从狱中释放,起用为兵部侍郎,奉命兵援开封。不久孙传庭代替汪乔年为陕西总督,斩杀跋扈的贺人龙,接著传庭又转战河南之地,连战连胜,李自成遂向冢头寨(在今南阳境)转移,途中大量抛弃财物,明军竞相争夺而乱阵,“天大雨,粮不至,士卒采青柿以食,冻且馁,故大败”[1],造成了“柿园之败”。明军是役损失将校70馀人及步骑数千。传庭败归陕西,计守潼关

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朝廷命孙传庭兼督河南、四川军务,随后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加督山西、湖广、贵州及江南、北军务,兵部侍郎张凤翔进言“孙传庭所有皆天下精兵良将,皇上只有此一付家当,不可轻动”[2]。崇祯帝不从。孙传庭不欲仓促出战,可是在朝廷的催逼下,传庭不得已在八月亲率白广恩高杰等部10万人出师潼关,同时檄左良玉西上,总兵陈永福秦翼明分别将河南与四川兵互为犄角。九月,孙传庭在汝州(河南郏县)兵败,李自成一日内追杀四百里地,直撵到孟津,明军四万馀人战死,损失大量兵器辎重。十月初,李自成大军攻克潼关,总兵白广恩、陈永福降李自成。李自成以十万军围攻孙传庭,孙传庭向渭南撤退,十月初三孙传庭战死,时年51岁。崇祯却认为他诈死潜逃了,没有给予赠荫。是年十月李自成攻破西安。孙夫人张氏率孙家二女三妾投井自杀,年仅八岁的幺子孙世宁被一老翁收养。《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吴伟业〈雁门尚书行序〉吟:“独身横刀,冲贼阵以殁。从骑俱散,不能得其尸。”

注释

  1. 《明史·卷二百六十二》
  2. 李长祥《天间阁集》卷上

参考资料

  • 《明史》卷二百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