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子清嚴禁北路理番弊端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潭子清嚴禁北路理番弊端碑,俗稱阿里史社碑,是位於台灣台中市潭子區潭陽里石牌公園內的石碑,內容為乾隆時期官府令漢族不得剝削巴宰族勞工的規定,列為台中市文化資產[1]。
歷史
潭子區潭陽里古為阿里史所居,古名「番仔社」。當地還有地名「馬鄰埔」,「馬鄰」在平埔族語為死靈的意思。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台灣府北路理番同知張所受在此立碑,規定禁止漢人剝削阿里史社人工資,雇規定原住民挑夫工役,每里每人給錢三斗,一日所得約一百廿到一百四十文等內容。該碑長二米、寬六十公分、厚廿公分,為當地「石牌」地名的由來。
不過當地原住民還是受漢族壓迫,依姚瑩《東槎紀略》[2]所載,他們於嘉慶九年(1804年)在潘賢文、大乳汗毛格帶領下,與岸里、阿束、東螺、北投、大甲、吞霄、馬賽諸社遷至葛瑪蘭五圍。嘉慶十四年(1809年),這群原住民遭漳州人夜襲,頭目遇害。今宜蘭羅東留有俗稱「番仔廟」的羅東城隍廟。至於馬鄰埔日後成了潭子鄉第一公墓。
二十世紀中葉,進行工程的林正忠在水中挖出阿里史社碑。本來沒有人要,被放在溝上當做踏腳石,後來放在潭子鄉公所地下室。公所曾請專家鑑定,又被認為字跡風化、模糊不清,不具歷史價值,直到1990年潭子鄉公所編鄉志,請學者考證,證實為清乾隆年間的文物。1991年,第一公墓築成潭子石牌公園,就將此石碑遷到此,一旁並將拓印下來的內容另以正楷書寫。
1996年報導,碑面被不明人士破壞噴漆。至2001年時,潭陽村長林亭輝抱怨,近來石碑被很多國中生寫下很多不雅的文字,還有人拿小刀刻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