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於 2021年4月17日 (六) 14:11 由 Cypresshill(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冤屈(injustice)不公正,冤,不平,非正義,.冤獄;冤案,冤枉,無罪被誣為有罪; 委曲,無罪而被誣為有罪。
- 被他人冤枉而受到的委屈;【例】為了籌劃畢業旅行事宜,班長受了不少冤屈,真替他抱不平。
- 枉受汙衊或迫害。
- 冤枉、委曲;例如:你心內有啥物冤屈,攏講出來無要緊。 (你心裡有什麼冤屈,都講出來沒關係。)
歷史上的幾個大著名的冤屈刑案
- 「浮屍」案--伍子胥與吳王夫差。
- 吳王闔廬,重用伍子胥,國家日趨富強。「西破強楚,北威齊晉,南服越人」。
- 闔廬的兒子夫差當政後,重用奸臣伯否,疏遠伍子胥。
- 越王句踐正在臥薪嘗膽,一心滅吳,吳國亡在旦夕。
- 伍子胥敏銳地感覺到即將發生的亡國之禍,數次進諫夫差不聽,偏信奸臣伯否的讒言,竟然賜刀令伍子胥自剄...。
- 「兔死狗烹」案--越王句踐臥薪嘗膽與忠臣范蠡及文種。
- 越國滅了吳國,范蠡隨即離開了越國,並給文種寫了一封信說:「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
- 執迷不悟的文種不肯離開越國。
- 越王賜文種一劍,說:「你教我滅吳七種方法,我用了其中三種就滅了吳國,你那裡還有四種,把他帶到先王那裡去吧。」文種只好自殺。[1]
參考來源
- ↑ 瓦當歷史. 歷史上的10大著名的冤案 最冤的要數他們!. 每日頭條. 2018-10-23 [2021-04-1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