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 是根據2010年8月13日公布之香港電台約章委任成立,
職能
- 就關乎港台節目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事宜向處長提供意見;
- 聽取有關港台節目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投訴報告;
- 透過聽取港台定期進行的公眾意見調查報告,監察港台的節目符合公眾期望的程度;
- 透過聽取港台的服務表現評估報告和符合服務表現評估指標報告,就採用適當的服務表現評估指標和改善服務的方法等事宜向處長提供意見;
- 就有關讓公眾在電台及電視頻道上參與廣播的事宜,包括「社區廣播參與基金」的資金分配準則,向處長提供意見;以及
- 就港台如何達至其公共目的及履行其使命的事宜作出研究。[1]
視頻
節目被警告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健強等人,與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會面前答記者問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