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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类(part of speech、PoS、POS)是一个语言学术语,是一种语言中词的语法分类,是以语法特征(包括句法功能和形态变化)为主要依据、兼顾词汇意义对词进行划分的结果。 从组合和聚合关系来看,一个词类是指:在一个语言中,众多具有相同句法功能、能在同样的组合位置中出现的词,聚合在一起形成的范畴。词类是最普遍的语法的聚合。[1]

词类划分具有层次性。如汉语中,词可以分成实词和虚词,实词中又包括体词、谓词等,体词中又可以分出名词和代词等。

词性

词类是以语言中的词汇为对象,按照语法作用的不同,将词分为不同的类。词性则是以个别词为对象,根据其语法作用,兼顾其意义,将其归类得到的结果。举例来说,汉语中有名词、动词、形容词等词类;而“苹果”一词的词性就是名词,“跳”的词性是动词,“大”的词性是形容词。

不过在行文中,两者也常常混用。

词类研究史

在印度,早在公元前5世纪,语法学家耶斯迦就在著作《尼禄多》中划分了梵语的四个词类,大约相当于名词或实词、动词、前动词或前缀、小品词或不变词(可能指前置词)。

在西方,词类问题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约公元前一百年的狄俄尼索斯·特拉克斯(Διονύσιος ὁ Θρᾷξ)分出名词、代词、冠词、分词、动词、副词、前置词、连词八个词类。这些语法范畴后来成为传统,不同程度地沿用至今。[2]

传统的词类划分以“意义”为基础,部分则以“功能”来定义,在标准上不统一,导致结果不一致。例如,以“名词”为指具体或抽象事物的词,是从意义出发;以“副词”为修饰动词的词,则又从功能出发。比如英语中,home(家)在he goes home(他回家去)中修饰动词goes,从语法功能上说是副词,但人们仍从它仍旧是 “命名词”,可见其混乱。

二十世纪的语言学家试图与这种传统绝裂,以求确定更适合某一语言的词类范畴,并使划分标准更为一致。一些语法学家把传统的术语拿过来,重新给它们下定义,同时补充一些必要的新术语;另一些人则完全抛弃传统术语,创造新的名称以防混淆,甚至采取给词类编号的作法[3]。极度形式化的定义如转换生成语法中的定义,根据句子深层语法中的成分结构给词标出范畴,凡是可以在句子中起相同成分作用的词均作为同一类别。[2]

中国大陆语言学界1953至1954年展开词类问题的讨论,比较一致的结论是:汉语有自己的词类;不能单纯以意义为标准区分词类。有的学者认为意义是标准之一,有的认为只是参考而不能作为依据,但都同意最重要的标准是形式上的(如句法功能和形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