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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培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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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培倫

來自搜狗網的圖片

中文名:鮑培倫


鮑培倫,男,1958年出生,浙江省鄞縣人[1],1983年2月畢業於復旦大學分校政法系本科,獲法學學士學位[2]。後在上海市盧灣區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先後任該所副主任、主任。1989年3月,創辦上海市首家以青年律師為主體的合作制律師事務所——上海市恆信律師事務所,現為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3]

快速導航:榮譽記錄

中文名:鮑培倫

國籍 :中國

畢業院校 :復旦大學

出生日期 :1958年

性別 :男

執業機構:上海市恆信律師事務所

目錄

1榮譽記錄

2事跡報刊

目錄

1榮譽記錄

1987年5月被評為「上海市新長征突擊手標兵」,1 988年1月被評為「上海市優秀律師",1989年1月被評為「上海青年十大精英"之一。

2事跡報刊

他的事跡報道見諸報刊的有:《生活周刊》1987年5月3日的通訊《法制建設的鋪路石——記新長征突擊手、青年律師鮑培倫》、《文匯報》1 987年10月28日的特寫《在成就的背後》、《解放日報》1989年9月17日的通訊《律師,走向合作制以後》、《勞動報》1992年8月23日的專訪《神聖的選擇——鮑培倫律師印象》等。


鮑培倫,男,1958年出生,浙江省鄞縣人,1983年2月畢業於復旦大學分校政法系本科,獲法學學士學位。後在上海市盧灣區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先後任該所副主任、主任。 1989年3月,創辦上海市首家以青年律師為主體的合作制律師事務所——上海市恆信律師事務所,現為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擔任上海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上海市青年聯合會常委、上海市盧灣區青年聯合會副主席等社會職務。

1987年5月被評為「上海市新長征突擊手標兵」,1988年1月被評為「上海市優秀律師",1989年1月被評為「上海青年十大精英"之一。他的事跡報道見諸報刊的有:《生活周刊》1987年5月3日的通訊《法制建設的鋪路石——記新長征突擊手、青年律師鮑培倫》、《文匯報》1987年10月28日的特寫《在成就的背後》、《解放日報》1989年9月17日的通訊《律師,走向合作制以後》、《勞動報》1992年8月23日的專訪《神聖的選擇——鮑培倫律師印象》等。鮑培倫在學術上偏重於研究律師實務技能,發表的文章有:鮑培倫《關於0案的證據分析》、《加強公民權利意識十分必要》、《商標專用權應得到保護》、《商標侵權無故意過失之分》、《當心空頭支票》等。

視頻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