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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紅,是一種主要使用於嘴唇上並可以增加嘴唇的色澤或改變嘴唇的顏色的化妝品。口紅是彩妝中重要的化妝品之一;主要成分包含了蠟、油和食用色素。最初的口紅是膏狀,與現今的唇蜜相似,子彈型的口紅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才發明的。
歷史
考古學家發現,世界上的第一支口紅在蘇美人的城市烏爾被發現,約五千年前。古埃及人會使用黑色、橘色、紫紅色的口紅,男性也會使用;古羅馬時代一種名為Fucus的口紅是以紫紅色含水銀的植物染液和紅酒沉澱物所製成。
中國唐朝貴族婦女和教坊歌妓喜歡以檀色(赭紅)注唇,後世沿用。在維多利亞女王時期,口紅被視為是妓女的用品,使用口紅是一種禁忌。根據文獻記載,伊麗莎白一世以口紅抹粉來對抗死亡。中國古代稱為口脂,有製成筒狀,也有些是粉狀,粉狀口紅的用法是將色素塗於紙的兩面,用嘴唇抿住後,顏色自然會附於唇上。
大約在1660-1789年,歐洲的法國和英國男士間流行塗口紅。
十八世紀美國的清教徒移民並不流行塗口紅,愛美的女人會趁人不注意時以絲帶摩擦嘴唇,以增加紅潤,這樣的情形直到十九世紀,十九世紀流行蒼白,口紅和化妝品被視為禁忌,而轉為以藥品型式販售。
1912年紐約市婦女參政權論者的示威活動中,著名的女性主義者都抹上口紅,把口紅示為婦女解放的象徵。1920年代的美國,由於電影的流行,也帶動了口紅的流行,其後各類口紅顏色的流行都會受到影視明星的影響,而帶動風潮。但當時的口紅是以肥皂為基底,使用起來並不讓人感到舒適。
1960年代,由於流行白色與銀色等淺色的口紅妝,魚鱗被用來製造出閃動的效果。1970年迪斯科流行時,紫色是一種流行的口紅顏色,而朋克族喜愛的口紅顏色為黑色。一些新世紀奉行者(New Ager)開始將自然植物的成分帶入口紅之中。接着搖滾樂手的裝扮帶動了男人使用口紅的風潮。特別是1980年代的喬治男孩樂團。1990年代的口紅開始出現咖啡色的口紅,在某些搖滾樂團中也出現了使用黑、藍色的唇色。1990年代末期,維他命、藥草、香料等材料被大量添加於口紅之中。2000年後,潮流走向展現自然美感,較常選用珍珠色及淡紅色,顏色不誇張,色彩自然而有光澤。
成分
基底:油、蠟、軟化劑,使口紅能夠凝固、持久。
蠟:蜂蠟、棕櫚蠟、蜜蠟最常被使用的,棕櫚蠟較不易熔化。
油:礦物油、蓖麻油、羊毛脂,石蠟油(凡士林)。
軟化劑可增加顏色附着到唇上的能力,也可滋潤。 唇蜜含有較多的油,較少的蠟。
着色劑:含有顏料或染料,口紅使用的顏料須為較細的顆粒,才能均勻附着於唇上。
香料和調味,可掩去上述成分的味道。
化學家認為口紅的六種基本成分為蜜蠟、棕櫚蠟、堪地里拉蠟(candelilla wax,一種植物蠟)、蓖麻油、羊毛脂、石蠟。
成分比為:蓖麻油65%,蜜蠟15%,棕櫚蠟8-10%,羊毛脂5%,些許着色劑和香味。
一些具閃爍效果的口紅也包含了雲母、氧化鐵、二氧化鈦等成分。某些較鮮紅或暗紅效果的口紅,成分中可能含有寄生在仙人掌上干胭脂蟲(cochineal),也包含了一些防腐的成分。
使用方法
直接塗於唇上 在唇的中間點上幾點顏色,用手指向兩側推向嘴角。 先上粉底,以唇線筆勾出輪廓,塗上口紅,以面紙抿去多餘的顏色,在唇上抹粉、再塗一層口紅,以面紙抿一下,再用唇線修整、塗上唇彩。 使用唇刷沾口紅顏色,擦於唇上,在唇刷保養得當的情形下,這是一種比較衛生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