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甲骨學(英語:oracle bone studies)是以中國上古時期甲骨文字為主要研究對象的人文學科。甲骨學可分為狹義甲骨學和廣義甲骨學。狹義甲骨學局限於研究甲骨文字本身的研究,是一門古文字學。廣義甲骨學則舉凡以甲骨卜辭為承載體論述上古歷史文化皆得納入,這包括整合古文字學、歷史學、考古學、歷史文化學、歷史文獻學、文化人類學等多個學科的理論、研究方法和材料來深入研究甲骨文所記載的歷史文化背景以及甲骨卜辭的一些自身規律,這是一門多元的專門性學科[1]。甲骨文發現初期,甲骨文被稱作「契文」,甲骨文的研究被稱作「契學」。1930年代以來,隨着學者對甲骨卜辭的更深入的認識,以及對卜辭背後的一些內在規律的認知,甲骨學與甲骨文這兩個概念逐漸分開。1931年,周予同首次提出「甲骨學」是一門獨立的學科。王宇信強調,甲骨文是上古時期遺留下來的珍貴的文物和史料,但其對考古學、歷史學的研究價值在於文字釋讀學之外的甲骨學,並隨着甲骨學的發展,愈益為學者所認識。甲骨學則是對甲骨文自身固有的規律的一個系統的、科學的探究,並以此為基礎來窺視上古的歷史、社會、習俗。不能把甲骨文與甲骨學混為一談]。
發展歷史
自1899年王懿榮發現甲骨文至今[2],甲骨學的發展歷史可以大致分為三個時期。1899年至1928年10月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開始對安陽殷墟進行發掘工作之前,大部分發掘搜集工作以學者私人的方式進行,此時為甲骨學的「草創時期」;1928年10月至1937年7月7日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期間為甲骨學的「發展時期」;1937年至1949年國共內戰大規模戰事結束期間,甲骨學研究處於停滯狀態;1950年代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國政府重啟安陽殷墟的發掘工作,是為甲骨學的「深入發展時期」;1966年至1969年文革時期,甲骨學的田野研究工作再度停止;1978年,鄧小平等領導人批准建立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此後甲骨學的田野研究工作多以社科院為主辦單位,甲骨學進入「全面發展時期」。
分期
1928年,加拿大甲骨學者明義士(James Mellon Menzies)在其未出版的《殷虛卜辭後篇》(後)稿本的序文當中提出以卜辭中對祭祀帝王的稱謂以及甲骨文的字體[3]、書體來對甲骨卜辭進行分期處理,分出甲屜、丙屜前後二期。其後董作賓在《大龜四版考釋》中提到了辨定貞人的重要性以及以貞人來對甲骨進行分期整理。1933年他又發表《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一文提出了現今仍舊使用的「五期分法」和「十項標準」:
世系、稱謂、貞人、坑位、方國、人物、事類、文法、字形、書體以上十項標準用來辨定甲骨卜辭的期屬。1956年,陳夢家在《殷虛卜辭綜述》中對董氏的五期分法加以細化修正,提出「三個標準」和「九期分法」:
一、早期
- 武丁卜辭
- 祖庚卜辭
- 祖甲卜辭
- 廩辛卜辭
二、中期
- 康丁卜辭
- 武乙卜辭
- 文丁卜辭
三、晚期
- 帝乙卜辭
- 帝辛卜辭
董氏早在撰寫《甲骨文斷代研究例》時,就提出「文武丁卜辭之謎」,多數文丁時期的卜辭的大小宗稱謂與前後期卜辭使用的稱謂不合,區分出「王族卜辭」(即直系先王及其後裔)與「多子族卜辭」(旁系先王及其後裔)。後來學者又發現不管是王族勢力還是多子族勢力,其內部都是由多個專司祭祀卜刻工作的貞人組成的「貞人集團」,稱「X組」。王族分出五組,多子族分出五組。陳夢家進行整理後,將它們歸入「㠯組」、「子組」、「午組」三組卜辭。《甲骨文合集》中稱之為「甲組」、「乙組」、「丙組」。李學勤又增添到九組:「賓組」、「㠯組」、「子組」、「(几几)組」、「出組」、「歷組」、「無名組」、「何組」、「黃組」。同時提出卜辭的「兩大系統發展說」:一個系統是以賓組卜辭發展為出組、何組、黃組;另一個系統由㠯組發展為歷組、無名組。
參考文獻
- ↑ 甲骨學是一門世界性學科,社科網 ,2011-2-16
- ↑ 甲骨學研究 120年大事簡表 ,搜狐網, 2019-10-29
- ↑ 中國最早的文字——甲骨文,騰訊網 , 20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