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字面意為一百個姓氏,引申指一般平民,如「老百姓」、「平民百姓」,古稱庶民、庶人。
西周奴隸制時期,那時候有姓的就都是王公貴族,「百姓」也就是「百官」。一般的平民,老祖宗又無權無勢,夠不上稱「百姓」,只能說是「黎民」,或者被稱為「庶民」。
百姓成為貴族的統稱,屬於統治階級,包括王族、諸舅族和百工三個等級。這時的黎民包括自由民、農奴和奴隸與百姓形成了相互對立的兩大階級。
到了春秋末期,隨着宗族世襲制的沒落,土地私有制的出現,百姓的地位逐漸降低,他們中的大部分人最後也降到黎民的行列中來。因此,後來就將黎民與百姓統一稱謂,共同指稱普通老百姓,也就是現在的黎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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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幾千年前,在黃河流域集中着幾個勢力較大的部落,有黃帝族、炎帝族和九黎族等。他們之間經過多年的征戰和融合, 最後形成了以黃帝、炎帝族的部落聯盟,共同戰勝了九黎族。其中黃、炎部落的聯盟,是由大約100個氏族構成的,因此屬於這一百個氏族的人統稱「百姓」,而被戰敗的九黎族民就稱作「黎民」。也就說「百姓」是炎黃的子孫,「黎民」是蚩尤的子孫。
「黎民」和「百姓」現在都泛指普通大眾和勞動人民,但在古代卻有很大區別,「黎民」專指奴隸,沒有人身自由,而「百姓」則指平民,擁有屬於自己的一部分土地和財產,並有自由人身份,甚至還可通過努力上升為貴族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