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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收入'''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一个科技名词术语。
 
'''铁路运输收入'''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一个科技名词术语。

於 2024年6月17日 (一) 07:06 的最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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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輸收入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一個科技名詞術語。

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結晶。這個民族[1]過去的文化靠着它來流傳,未來的文化也仗着它來推進,從大約是在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的「甲骨文」被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2]西周後期,漢字發展演變為大篆,後秦始皇統一中國,中國文字才逐漸走上了發展的道路,直至今天。

名詞解釋

鐵路運輸收入,是指鐵路運輸企業在辦理客貨運輸業務和輔助作業中,向旅客、託運人、收貨人核收的票款、運費、雜費等運輸費用的總稱。

鐵路運輸收入的主要內容

鐵路運輸收入分為客運收入、貨運收入、鐵路建設基金、代收款。

(一)客運收入是指鐵路運輸企業在辦理旅客運輸業務和輔助作業中,使用鐵路運輸票據,按規定向旅客、託運人、收貨人核收的票款、運費、雜費。

(二)貨運收入是指鐵路運輸企業在辦理貨物運輸業務和輔助作業中,使用鐵路運輸票據,按規定向託運人、收貨人核收的運費、雜費。

(三)鐵路建設基金是指鐵路運輸企業在辦理貨物運輸業務過程中,使用鐵路運輸票據,按規定向託運人、收貨人核收的經國家批准徵收的鐵路建設基金。

(四)代收款是指鐵路運輸企業在辦理旅客、貨物運輸業務和輔助作業中,使用鐵路運輸票據或其他專用票據,按規定向旅客、託運人、收貨人核收的下列費用:

1.國際聯運應清算給外國鐵路的旅客票價收入,行李、包裹、貨物運雜費;內地與香港直通運輸中應清算給有關鐵路方的旅客票價收入,行李、包裹、貨物運雜費。

2.裝卸費及其他作業費。

3.旅客、託運人、收貨人預付款。

鐵路運輸費用的核收方式和結算方式

鐵路運輸企業在辦理客貨運輸業務時,必須使用鐵道部規定的鐵路客貨運輸票據核收運輸費用。使用計算機制票的,必須使用鐵道部統一制、售票軟件計算運輸費用。不得使用鐵路客貨運輸票據核收鐵道部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核收方式

鐵路運輸費用的核收方式如下:

鐵路運輸費用具體核收方式分為現付、到付、後付、預付四種。

現付:旅客票價,行李、包裹、貨物運費以及發站發生的雜費實行發送核算制,由發站負責計費收款,發送運輸企業審核列賬。

到付:批准按到付辦理的貨物運雜費、中途站和到站發生的雜費,由到站負責計費收款,到達運輸企業審核列賬。

後付:符合後付範圍的軍事運輸發生的票款、運費、押運人乘車費,以及鐵道部批准的按後付辦理的貨物運輸費用,由發站負責制票,發送運輸企業集中審核、列賬,並按鐵道部制定的結算辦法向指定單位進行結算。

預付:鐵路客貨運輸費用在付款人和收款人雙方自願的原則下可簽訂協議按預付辦理。

結算方式

鐵路運輸費用的結算方式如下:

鐵路運輸費用結算方式分為現金結算和非現金結算兩種。

發售車票、承運行李和個人託運的包裹、貨物發生的運輸費用可核收現金。但對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簽有協議的單位購買車票及託運包裹、貨物發生的票款和運雜費,也可按非現金結算方式辦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結算起點以下的票款和運雜費按現金結算方式辦理。

對經常發到貨物的單位,在不影響車站運輸收入進款送存銀行的前提下,可按日匯總結算。

鐵路運輸費用不辦理異地托收。

發生退款時,按原收款結算方式辦理。

鐵路運輸收入進款管理

運輸收入進款管理的基本要求

客貨營業單位必須建立嚴格的運輸收入進款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運輸收入進款的保管、存匯及賬表編報工作,並實行賬款分管制度。專職負責運輸收入進款的人員不得直接對外辦理客貨運輸及收付款業務。

運輸收入進款存放地點必須有安全設備和防範措施。

車站向銀行送存運輸收入進款時,從存款地點到送款車輛、送款途中及從送款車輛到銀行,必須由公安人員全程護送,沒有公安人員的車站,由站長派人護送,日均現金收入超過1萬元時應使用機動車輛送存銀行。

旅客列車應配備保險柜存放票據和資金,並由列車長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保證票據和現金的絕對安全。列車乘務工作終了交款時,必須由乘警護送至交款處所。

鐵路運輸收入進款的存匯規定

鐵路運輸企業和所屬客貨營業單位應在當地銀行開立運輸收入存款專戶。當地無銀行或未在當地銀行開戶的車站,應按上級收入管理部門規定日期和指定的列車將運輸收入進款寄送至代繳站辦理存匯或由收入管理部門派專車取送。各級運輸收入存款專戶均應建立「運輸收入進款銀行日記賬」。車站必須按月將銀行對賬單報收入管理部門審核。

運輸收入進款必須堅持專戶管理的原則,專戶內不辦理運輸收入範圍以外的其他收付款業務。

站、段的運輸收入進款必須在收款次日12點前送存銀行,並按規定日期上繳上級收入管理部門。各級運輸收入會計核算單位應按上級規定辦法辦理運輸收入資金的繳撥。各級繳款單位必須努力壓縮資金在途時間,加速資金周轉。

各級運輸收入存款專戶的存款利息收入應在銀行結息的當月列賬,收入管理部門應按鐵道部規定,根據每季度運輸收入存款專戶結息期內鐵路建設基金占全部運輸收入進款的比例,計算應繳鐵路建設基金銀行存款利息,全額報繳;其他存款利息列本企業利息收入。辦理運輸收入進款存匯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支出由決算單位列財務費用。客貨營業窗口找零備用金由決算單位財務部門提供。

鐵路運輸收入進款結賬與報賬規定

車站、列車運輸收入進款應遵守先交款後結賬的原則,按日進行結賬。結賬時間除特定者外,統一規定為18點。車站旅客售票結賬時間為24點,旅客列車結賬時間為本次乘務工作終了。當月運輸收入進款應在當月列賬。實行計算機售票和制票的車站、列車,直接收款人員必須在辦理交款手續後方可打印結賬報表。

現金交接必須當面清點,不准以支票套取現金。結賬時發生多出款,應在當日列賬上繳,嚴禁保留賬外現金。短少款由責任者當時賠補,不准以運輸收入進款或找零款頂數滾欠。

站、段必須按日登記「運輸進款收支報告」,做到收支正確,賬款相符。「運輸進款收支報告」、各種票據、收付款憑證及有關運輸收入報表按規定日期分別向上級收入管理部門報賬。

列車長每次值乘終了應正確編報「車內補票移交報告」,在退乘當日連同票據存根頁、報告頁和繳款收據一併送交本單位收入管理部門。

鐵路運輸收入進款的動支範圍

運輸收入進款除下列規定範圍外,一律不准動支:

(一)鐵道部規定支付的待結算款。

(二)墊付旅客和路外人員意外傷亡、急救或埋葬費。

(三)鐵路運輸企業批准墊付自然災害急需款。

(四)墊付託運人責任的途中貨車整理換裝費和包裝補修費。

(五)墊付保價行李、包裹賠償款。

(六)支付代收款。

(七)支付行李、包裹、貨物運到逾期違約金;支付鐵路運輸企業批准的運輸計劃違約金。

(八)退還旅客和託運人、收貨人的客貨運輸費用。

代收款的管理規定

鐵路運輸企業受其他單位的委託為其代收費用時,雙方應當簽訂代收協議,代收方須按規定日期向委託方辦理清算。

運輸收入管理部門負責代收款的管理,按規定的運輸收入會計科目進行核算,並負責向對方辦理清算。辦理各項代收款業務除鐵道部另有規定者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核收代辦手續費,代辦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共同商定。收取的代辦手續費作為企業其他業務收入核算,按規定交納稅金。

鐵路運輸收入事故的分類和處理

分類與等級

(一)運輸收入事故的種類分為現金事故、票據事故和壞賬損失。

1.現金事故:現金丟失、被盜、被搶劫。

2.票據事故:在印製、保管、發放、寄送、運輸和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鐵路客貨運輸票據(含使用過的發送、到達鐵路客貨運輸票據和印刷過程中的半成品)丟失、滅失、被盜、短少。

3.壞賬損失:因失職造成的無法收回的運輸收入進款。

(二)運輸收入事故的等級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損失金額不足1萬元。

2.大事故:損失金額1萬元及其以上,不足10萬元。

3.重大事故:損失金額10萬元及其以上。

事故金額的計算

(一)現金、銀行票據和壞賬損失按實際損失計算。

(二)卡片式車票和印有固定金額的票據,按票面金額計算。

(三)區段票每張按剪斷線最高額計算。

(四)代用票按每組1000元計算。

(五)計算機軟紙票按每張1000元計算。

(六)行李票、包裹票、客運雜費收據等未印金額的票據按每組500元計算。

(七)各種貨票、貨運雜費收據等未印金額的票據按每組1000元計算。

(八)對使用過的到達鐵路客貨運輸票據事故的金額按上述相應票據計算。

(九)對使用過的發送鐵路客貨運輸票據事故金額能確定運輸收入實際損失的,按造成的運輸收入實際損失計算,不能確定實際損失的按上述相應票據計算。

事故的處理

發生運輸收入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並立即電告收入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及時組織破案。

事故發生後應於5日內向本企業收入管理部門提出「運輸收入事故報告表」並附責任人書面材料。重大、大事故應及時書面報告鐵道部。發生運輸收入事故除經濟賠償外,可視情節輕重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應追究主管領導的行政責任。

一般事故由站、段處理,並報本企業收入管理部門備案。

重大、大事故由鐵路運輸企業處理,並報鐵道部收入管理部門備案。

事故的經濟賠償

發生運輸收入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須由責任者和責任單位賠償,責任者無力賠償的部分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賠償,收回的事故賠款列原科目,其中票據事故賠款列其他收入。

鐵路運輸收入信息與計算機管理

信息及統計資料管理

鐵路運輸企業要建立完整的運輸收入信息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運輸收入管理及有關的各種生產指標、效率指標、效益指標等數據的搜集、分析、預測、存儲、反饋工作,並及時向鐵道部傳遞。

鐵路運輸企業每月對核算、結賬完畢的有關鐵路客貨運輸票據、報表,應均衡、分批、完整地向統計部門移交。各種發送貨票、客票月報、代用票、區段票最後一批為次月5日,軍運後付貨票、代用票最後一批為次月7日,遇法定公休日順延。統計部門對統計完畢的客貨運輸票據、報表,應保證不丟失、不短少、不混雜,按票據種類、發站裝訂成冊並及時返回發送收入管理部門。

計算機管理

各鐵路運輸企業的收入管理部門及站、段,均應建立計算機管理制度。

各鐵路運輸企業收入管理部門,必須使用鐵道部統一推廣的計算機操作系統和通用應用軟件;要根據客貨運規章的變化,及時維護和修改應用軟件參數,保證審核工作的正確性和運輸收入的完整性。收入管理部門更改設備,必須符合鐵道部規定的運輸收入信息管理的要求。

各鐵路運輸企業使用的客、貨計算機售票、制票等軟件,必須為運輸收入管理部門提供標準的信息接口。其軟件中涉及運輸收入管理的部分必須符合本規程的要求,以保證全部資金的正確分類核算與解繳、債權債務的正確結算、逐級正確編報運輸收入報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