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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2004年香港地鐵縱火案'''<br><img src="https://cloudfront-ap-northeast-1.images.arcpublishing.com/appledaily/V4PQTFFMYYGKP4V5NXRAE2ZM2I.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70211/22NFIZG635V33JGWMH6LCTGQUU/ 圖片來自appledaily]</small> |} '''2004年香港地鐵縱火案'''發生於2004年1月5日,是[[香港地鐵]]<ref>[https://tw.piliapp.com/hongkong-mtr/ 香港地鐵],piliapp</ref> 自1979年啟用以來首宗列車[[縱火]]案,事件造成14人受輕傷。 ==傷者== 事故造成14人受輕傷,全部傷者於當日出院。 == 犯案動機 == 事發後翌日,[[懲教署]]接獲嚴金鐘向獄中友人講述計劃炸毀地鐵的信件,警方其後迅速將之[[拘捕]],而嚴金鐘在警誡下用廣東話供稱:「政府攞咗我六架車,我咪就喺金鐘站整劑大災難佢歎下,我叫嚴金鐘,咪就喺[[金鐘站]]囉。(政府没收我六輛車,我就在地鐵金鐘站製造一場大災難作弄他們,我的名字叫嚴金鐘,所以就在金鐘站做事)」 根據警方調查,嚴金鐘本身行動不便,他使用由自己改裝的[[單車]]代步。由於他曾經因為那改裝過的單車被控告無牌駕駛的罪名及被判入獄,基於報復心態才作案。[[精神科醫生]]亦證實被告患有[[妄想症]]。嚴金鐘最後於2006年1月25日被[[香港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是第一名因縱火罪(但無引致死亡)而被判处[[終身監禁]]的人。 == 防範措施 == 縱火案發生後,[[鐵路警區]]加派[[軍裝巡邏小隊]][[警務人員]]在列車車廂內[[巡邏]],同時抽查可疑乘客。 == 現況 == 涉事列車與另一列車重組車卡後,現時該車已復出,並繼續行走[[荃灣綫]]和[[觀塘綫]],並於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尾正式更改為屬於[[港島綫]](A119/A140)。而肇事列車的最後3卡車廂將於2007年1月由A223/A182編組中的D724+C182-A182對調,並繼續於2017年5月由A197/A168編組中的D786+C168-A168對調(現已改由A191/A182取代)。 == 案發經過 == 65歲老翁嚴金鐘於當天早上7時30分至9時期間,在[[荃灣站]]入閘警方在嚴金鐘的居所搜獲一張地鐵車票,該車票顯示持票者在2004年1月5日上午7時30分至9時在[[荃灣站]]入閘,但沒有顯示出閘記錄。詳見:,登上一列往[[中環站|中環]]方向的[[荃灣綫]]列車(肇事列車:A167/A140,車序:061,車長:[[張振斌]])。 當列車離開[[尖沙咀站]],駛進[[維多利亞港]]下的[[香港第一條過海鐵路|地鐵隧道]]前往[[金鐘站]]時,嚴金鐘在列車頭卡車廂用[[打火機]]燃點一個盛有[[天拿水]]的膠瓶。時任[[政務主任]]的[[季詩傑]]即時喝止對方,但膠瓶仍然成功被點燃,火勢順易燃液體迅速蔓延,並且產生大量濃煙。 駕駛列車的車長[[張振斌]]決定將列車駛往[[金鐘站]],並廣播通知乘客準備疏散。逃生期間,季詩傑曾經與其他乘客試圖截住嚴金鐘但未成功,嚴金鐘於9時15分逃離[[金鐘站]],並於翌日中午12時25分返回其住所。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香港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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