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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景昉'''({{bd|1596年||1662年|catIdx=H黄}}),字'''可远'''、'''太樨''',号'''东崖''',[[福建省]][[泉州府]][[晋江县]][[东石镇 (晋江市)|东石]]蘖谷村人。 ==生平== [[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生,七岁作《鸿雁麋鹿》。天启五年(1625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时[[魏忠贤]]专权,[[御史]][[吴裕中]]被杖死,无人敢吊丧,唯景昉为其治丧。[[崇祯]]元年(1628年),授[[翰林院]][[编修]],参修《熹宗实录》。崇祯十四年(1641年),累迁至[[詹事]]兼掌翰林院事。崇祯十六年,加[[太子少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ref>[[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51):“黄景昉,字太稚,亦晋江人。天启五年进士。由庶吉士历官庶子,直日讲。崇祯十一年,帝御经筵,问用人之道。景昉言「近日考选不公,推官成勇、朱天麟廉能素着,乃不得预清华选。」又言「刑部尚书郑三俊四朝元老,至清无俦,不当久系狱。」退复上章论之,三俊旋获释,勇等亦俱改官。景昉寻进少詹事。尝召对,言:「近撤还监视中官高起潜,关外辄闻警报,疑此中有隐情。臣家海滨,见沿海将吏每遇调发,即报海警,冀得复留。触类而推,其情自见。」帝颔之。十四年以詹事兼掌翰林院。时庶常停选已久,景昉具疏请复,又请召还修撰[[刘同升]]、编修[[赵士春]],皆不报。十五年(1642年)六月召对称旨,与[[蒋德璟]]、[[吴甡]]并相。明年并加太子少保,改户部尚书、文渊阁。”</ref>。 崇祯十六年(1643年)九月因副[[都御史]][[惠世扬]]桉被[[明思宗]]责问,致仕归里。明亡后,蛰居家乡,专心着述<ref>[[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51):“南京操江故设文武二员,帝欲裁去文臣,专任诚意伯[[刘孔昭]]。副都御史[[惠世扬]]迟久不至,帝命削其籍。景昉俱揭争,帝不悦,遂连疏引归。唐王时,召入直,未几,复告归。国变后,家居十数年始卒。”</ref>。[[康熙]]元年(1662年),在家中去世并葬于磁灶山。 黄景昉着有《馆阁旧事》、《读史唯疑》、《宦梦录》、《经史要论》、《经史汇对》、《双声迭韵谱》、《古今明堂记》、《制词》、《东崖诗稿》、《鹿鸠咏》、《燕楚游咏》、《国史唯疑》、《馆寮十志》、《读诸家诗评》、《御览备边略》等。 ==参考书目== * 乾隆《泉州府志》 * 《福建通志》 ==参考== {{reflist}} {{DEFAULTSORT:Huang黄}} {{天啓五年乙丑科殿试金榜}} [[Category:明朝军政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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