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2.194.124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韋應物 的原始碼
←
韋應物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韦应物'''({{bd|737年||791年||}}),字'''义博''',[[京兆郡]][[杜陵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西安市)|长安区]])人。[[唐代]][[诗人]]。《[[唐诗三百首]]》收录韦应物诗12首。 ==生平== [[開元]]二十五年前後出生<ref>韋應物生年於史籍失载,墓志亦未明述。[[傅璇琮]]據韋應物《京师叛乱寄诸弟》:“弱冠遭世难,二纪犹未平”,以及[[姚宽]]《 西溪丛语》卷下云:“当天宝十五载六月,明皇避安禄山之难,是年,应物年二十。”考證其生年應在開元二十五年前後。</ref>,出自[[京兆韦氏]]逍遥公房,是[[关中]]郡姓首族。曾祖父[[韦待价]],[[武则天]]时宰相。祖父[[韦令仪]],[[梁州]][[都督]]。父[[宣州]][[司法参军]][[韦銮]],工於繪畫,<ref>。[[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十:“韦鉴,工龙马,妙得精气。鉴弟銮,工山水松石,虽有其名,未免古拙。”</ref>惜已家道中落。韦应物为第三子。<ref>《韋應物墓志》:“君司法之第三子也。”</ref> <div style="float:left; margin:-10px 10px 0 0px; text-align:left"> {| class="wikitable" |<img src="https://img.itw01.com/images/2018/06/23/14/4802_TK4ej9_298CQE5.jpg!r1024x0.jpg" width="250"><br><small><small>韋應物:浮雲一別後,流水十年間。</small></small><br>[https://www.jianshu.com/p/d08ecd4243b3 <small><small>圖片來源簡書</small></small>] |} </div> [[天宝]]九年(750年),韦应物以门资恩荫补右千牛,天宝十年(751年)擔任羽林仓曹参军,<ref>《韦应物墓志》称:“丱角之年,已有不易之操,以荫补右千牛,改□羽林仓曹。”</ref>当时是[[玄宗]]近侍,称为“三卫”,豪纵不羁,横行鄉里,鄉人苦之。<ref>韋應物《逢杨开府》:“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樗蒲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ref>[[安史之乱]]后,玄宗幸蜀,韦应物流落失职,才开始折节读书。<ref>韋應物有《赠旧识》诗:“少年游太学,负气蔑诸生。蹉跎三十载,今日海隅行。”</ref>[[广德]]元年(763年),韦应物为洛阳丞。<ref>韋應物《示从子河南尉班》诗前小序云:“永泰中,余任洛阳扑抶军骑,时从子河南尉班亦以刚直为政,俱见讼于居守,因诗示意,府县好我者岂旷斯文。”孫望《韋應物事迹考述》說:“大約在代宗廣德二年(公元764年),他就到洛陽謀到了縣丞的職司”。</ref>后为河南兵曹。代宗永泰年间因惩办不法军士被讼,弃官归洛阳。<ref>[[沈作喆]] 所作补传谓:“永泰中为洛阳丞。两军骑士倚中贵人势,骄横为民害,应物疾之,痛绳以法, 被讼,弗为屈。弃官养疾同德精舍。”</ref>[[大历]]九年,由京兆尹[[黎幹]]薦任京兆府功曹,<ref>《秋集罢还途中作谨献寿春公黎公》:“束带自衡门,奉命宰王畿,君侯枉高鉴,举善掩瑕疵……”</ref>大曆十二年,[[秦中]]大水,<ref>《新唐书.代宗纪》大历十二年十月载:“ 京兆尹黎幹奏水损田三万一千顷。度支使韩滉奏所损不多。兼渭南令刘藻曲附滉,亦云部内田不损。差御史赵计检渭南田,亦附滉云不损。上曰:‘水旱咸均,不宜渭南独免。’复命御史朱敖检之,渭南损田三千顷。”</ref>奉命出使[[雲陽]]視察災情。大曆十三年先後任[[鄠县]]、[[栎阳]]二县令,十四年黎幹遭貶死,<ref>《旧唐书》卷十二《德宗纪》,大历十四年五月丙申,“诏兵部侍郎黎幹害若豺狼,特进刘忠翼掩义隐贼,并除名长流。既行,俱赐死。”</ref>是年六月,韋應物因此辭官,閒居長安善福寺。<ref>韋應物有《谢栎阳令归西郊赠别诸友生》诗,其“独此抱微痾,颓然谢斯职”句下自注云:“大历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自鄠县制除栎阳令,以疾辞归善福精舍,七月二十日赋此诗”。</ref>[[建中]]二年任[[尚书省]]比部员外郎。<ref>韋應物的《始除尚书郎,别善福精舍》詩中自注:“建中二年四月十九日,自前栋阳令除尚書比部员外郎”</ref>建中四年(783年)任[[滁州]]刺史,<ref>韋應物有《 寄诸弟》诗,题下自注云:“建中四年十月三日,京师兵乱,自滁州间 ……。”</ref>[[贞元]]元年(785年)迁[[江州]]刺史。<ref>韋應物《 登郡楼寄京师诸季淮南子弟》:“始罢永阳守,复卧浔阳楼。悬槛飘堞寒雨,危侵江流。迨兹闻雁夜,重忆别离秋……”,永陽守即滁州刺史。</ref>贞元三年(787年)赐封'''扶风县男''',食邑三百户,入京为左司郎中。<ref>傅璇琮在《唐代诗人丛考·韋應物繫年考證》依據韋應物有《 答令狐侍郎》詩云:“俱忻藩守归,朝晏方陪厕”一句,認為韋應物應於貞元三年六月以後與當時在衡州的[[令狐峘]]同時入朝。</ref>贞元四年(788年),领[[苏州]]刺史。<ref>傅璇琮在《唐代诗人丛考·韋應物繫年考證》通過繁複的考證工夫確認韋應物任蘇州刺史的時間應在貞元四年,推翻過去貞元二年的說法。</ref>贞元六年(790年)罢苏州刺史,晚年寓居苏州城外永定寺,贞元七年(791年)卒于苏州官舍,十一月八日葬[[长安]][[少陵原]]。 <div style=“clear:both"></div> 长女嫁[[大理评事]][[杨凌]]。<ref>《韋應物墓志》:“长女适大理评事杨凌。次女未笄,因父之丧同月而逝。”</ref> ==成就== 人稱韋江州或韋蘇州,唐代大歷時期大詩人。其詩以寫田園風物而著名,語言簡淡而意蘊深遠。有《韋蘇州集》。 白居易《[[與元九書]]》:“如近歲韋蘇州歌行,清麗之外,頗近興諷,其五言詩又高雅閒澹,自成一家之體,今之秉筆者誰能及之!然當蘇州在時,人亦未甚愛重,必待身後,然後人貴之。” ==子孙== *[[韦慶復]] **[[韦退之]] *[[韦厚復]] **[[韦徹]],字中瑩 ***[[韦式]] ****[[韦播]] *****[[韦匡]],字化權 ******[[韦逖]],字遐美 ***[[韦韞]] ==韦应物夫妇墓志铭== 2007年11月,韦应物夫妇及子[[韦庆复]]夫妇墓志出土于陕西[[西安市]]长安区少陵原,墓志为青石材质,长44cm,宽42cm。志文计二十七行,满行二十七字,共计708字,字体楷书。志石左下角受敲击残去一角,全文残损有十余字,其余字口皆完整如初。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 *韦应物墓志铭 *元苹(740年—776年)墓志铭 == 參考文獻 == {{Reflist}} ==參考書目== *孙望《韦应物事迹考述》 *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韦应物系年考证》 [[Category:唐朝詩人|W韦]] [[Category:唐朝军政人物|W]] [[Category:中國古代人物]]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BD/isYea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Bd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Date.isMD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韋應物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