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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非法木屋'''<br><img src="http://culture-making.com/media/0002_420.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www.ehornbill.com/v12/2012-11-06-11-52-08/2012-11-20-09-04-34/2383-2013-08-15-13-22-22 圖片來自ehornbill]</small> |} '''非法木屋'''在[[馬來西亞]]是指一些非法佔地而建的房屋,這些房屋大多以鐵皮或木板搭建而成,因此又被'''板屋''',主要分佈在[[馬來西亞]]各主要城鎮市中心之邊緣,如[[吉隆坡]]的[[啤律]]、[[甲洞]]、[[新街場]]、[[冼都]],雪蘭莪的[[八打靈再也]],柔佛的[[新山]]等,許多非法木屋聚落是英殖民時期就存在,但也有部分是在[[馬來西亞]]獨立後才搭建,這些非法木屋也是各個城鎮發展史的見證者。如今這些木屋被貼上貧窮及落後的標籤,更被市政府及都市居民視為“都市大毒瘤”,許多城鎮及州府的政府紛紛提出“零木屋計畫”,以拆除其管轄範圍內之非法木屋。 ==歷史說明== 然而,這些非法木屋的出現[[馬來西亞]]的經濟發展及移民現象必不可分,在19世紀末,英殖民政府在[[馬來半島]]開始開闢許多的錫礦場,於是有大量的[[華人]]及[[印度人]]開始從[[中國]]及[[印度]]的南方湧入,擔任礦工或開墾農地,使[[馬來半島]]各邦的人口迅速增加,也改變了當地的人口結構。然而,當時英殖民並未被這些南來的勞工尋求住宿及推動管制政策。為了棲身,這些勞工於是在鄰近礦區或[[市中心]]邊緣搭建臨時木屋,久而久之就稱為了住宅聚落。 在50至60年代的,英殖民政府與[[馬來亞共產黨]]對峙,引發[[马来亚危机|緊急狀態]],殖民政府為了剿共,將大部分位於森林邊緣、礦場附近的木屋聚落圈地管制,形成[[華人新村|新村]]。但並非所有木屋都被納入[[華人新村|新村]],許多位在市中心邊緣,政府認為不具威脅的木屋聚落被留在原地,也不被視為合法建築,成為了非法木屋。 在1970年代,[[馬來西亞]]政府推行[[新經濟政策]],鼓勵[[馬來人]]離開鄉村,往城市發展,以讓馬來西亞各個城市的種族分佈均勻,由於許多離鄉背井的[[馬來人]]原先生活並不富裕,教育程度也不高,無法符合市中心高昂的租金,也促使他們搬進非法木屋內。在90年代後,許多原本住在非法木屋的屋主因經濟改善,搬遷至市郊的住宅區,原先的木屋便租給在附近工作的[[外籍勞工]],大量[[外籍勞工]]的進駐,也改變原本非法木屋的原貌及族群分佈,更加深許多市民對非法木屋的厭惡。 ==合法性== 在馬來西亞政府的眼中,非法木屋可視為是临时租地契的扣留者、非法占用土地者以及擅自闖入土地者非法者。<ref>{{Cite book|title=“Emergency Resettlement in Malaya”, The Journal of Tropical Geography|author name=Kernial Singh Sandhu|publisher=George Philip & Son|year=1964|location=London|pages=157-183}}</ref>在1891年,英殖民政府就開始針對[[馬來西亞]]各個城市推行土地管理制度,以[[吉隆坡]]為例,當地政府將[[吉隆坡]]化為四區,分別為[[峇都|峇都區]](Mukim of Batu)、[[文良港|文良港區]](Mukim of Setapak)、[[安邦|安邦區]](Mukim of Ampang)及[[吉隆坡|吉隆坡區]](Mukim of Kuala Lumpur),并且列明土地拥有者得需先向政府登記方可使用,而市政府也開始向土地持有者徵收地税。[[馬來西亞]]獨立之後,更設定了土地管制法令,在1965國家土地法令第56條文中更有說明,任何人都不能私自佔有土地,若要佔用,得按官方制定程序申請。所有佔用者必須提出申請,而持有臨時地契者(Temporary Occupation License,簡稱TOL),得定時繳稅。但大多木屋住户所繳付的地稅與時限不一,部分則是完全没有繳付過地稅,甚至更有住户表示,曾有執法人員告知,只需繳納一次性數百[[令吉]],便可長期佔用該土地,且不会遭到对付,但在付費後政府卻却未提供任何單據。這也政府非法木屋的出現,顯示為法令不嚴謹執行所致。 ==現況== 進入80年代中期,許多位在都市市中心邊緣的非法木屋,開始讓路給都市的發展工程,如:1994年[[吉隆坡]]市政府開始興建輕快鐵[[安邦線]]、[[格拉那再也線]],以及2013年捷運[[加影線]]的興建,亦或是該地點被建商收購建設大型計畫,如[[谷中城]]、[[孟沙南]]、[[雙威偉樂城]]計畫等,以及各地政府推行"零木屋計畫",這些導致許多超過百年歷史的非法木屋聚落落入被拆遷的命運,目前在[[吉隆坡]]的非法木屋非常稀少。在[[柔佛]]2019年的統計中,州內仍有6972戶非法木屋居民,其中以[[新山縣]]佔多數,共5158戶,約一萬五千居民,其次為[[峇株巴辖縣]]的474戶、[[丰盛港縣]]的401户及[[古来縣]]的267户。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920 建築藝術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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