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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陪嫁</big>''' |- |<center><img src=https://p0.ssl.qhimgs1.com/t01385e9801dcf0370a.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m.jia.com/zixun/article/445642.html 来自 齐家网 的图片]</small> |} '''<big>上奏<big>''' 指[[嫁妆]]。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准备的嫁妆也会不同。 ==基本信息== 中文名 陪嫁 <ref>[https://www.hunliji.com/bai_ke/detail_23385 陪嫁是什么意思]</ref> 拼音 péi jià 五笔 buvp词组 ==基本解释== 现代女方陪嫁的东西一般是轿车或房子,也有陪嫁大件家具的。现在更多的是男女双方商量好,将需要的东西根据各方的能力分开来买,像家具啦,轿车啦,由女方来置办。家电啦,[[细软]]啦,由女方来买。不过现在大都是独生子女,划分就没那么细了,女方家里非但彩礼不收,还会陪嫁很多东西。古代还有陪嫁丫环和大笔资产的。 陪嫁是妇女在结婚时带到她丈夫家里的钱、物。亦称"陪妆"、"妆奁"。发送后,女方即准备嫁妆,某些大户人家当女儿出生时还特地酿酒,装入酒埕,埋在灶口地坑,称"女儿红",待出嫁日,让亲友分享。嫁妆又称为"陪嫁",按照古代习俗,嫁妆一般是彩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之多,女子出嫁后,嫁妆即归属夫家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嫁妆及陪嫁物品归属于夫家所有,娘家不得讨还。 ==古代记载== 《礼记·内则篇》: 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予]]。 释义:已婚妇女没有私财,没有私自处理财务的权利,妇女的嫁妆与丈夫同居共财。 《广异记·费子玉》: 子玉云:"夫用妇钱,义无还理。"妻无以应,迟回各去也。 释义:丈夫可以使用妻子的嫁妆财产,丈夫使用妻子的钱财,并不需要归还。 《宋刑统·户婚》引用唐朝开元年间《户令》: 妻虽亡没,所有资财及奴婢,妻家并不得追理。 释义:妻子死后,妻子财产及陪嫁奴婢都归夫家所有,娘家不得讨还。 《宋史·食货志》: 女适人,以奁钱置产,仍以夫为户。 释义:奁钱就是陪嫁,嫁妆置产,仍然是夫家的名义,归属夫家所有。 《名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宋代法庭判例集): 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 释义:夫家可支配妻子财产,妻子的嫁妆归属于夫家。 《名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叶氏》: 盖夫死从子之义,妇人无承分田产,此岂可以私自典卖乎? 释义:在丈夫死后, 妻对于奁产(嫁妆)不能典卖,不能随嫁带走,只能归属继承人所有。 妇人随嫁奁田,乃是父母给与夫家田业,自有夫家承分之人, 岂容卷以自随乎。 释义:妇女的嫁妆陪嫁,是娘家赠予夫家的财产,由夫家支配承分,妇女不可带走。 古代嫁妆通常用来补贴家用、资助丈夫读书或经商,养育并传承给孩子,也有用妻子的嫁妆给丈夫纳妾的。 ==引证解释== 1. 陪嫁,女子出嫁时母家所赠与的财物。 《西游记》第十一回:"﹝ 唐王 ﹞即将御妹的妆奁、衣物、首饰,尽赏赐了 刘全 ,就如陪嫁一般。" 端木蕻良 《早春》:"因为姑姑和我爸爸感情也好,陪嫁的地就有五十垧。" 赵树理《传家宝》一:"﹝针线筐﹞原是她娘出嫁时候的陪嫁,到她出嫁时候,她娘又给她作了陪嫁。" 2. 陪嫁,旧时指随嫁到男家的婢仆。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二回:" 鸿甫 的那一位老姨太太,本是他夫人的陪嫁丫头。"巴金《新生·三月十六日》:"陪伴母亲的就只有那个跟着母亲陪嫁到我们家来的老婢女。" ==參考來源== {{Reflist}} [[Category:揭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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