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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陇县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图书馆效果图</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822/4d2a635c80c4453e9b7c8062306a35e4.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335600640_168046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陇县图书馆'''位于县城东大街9号,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国家三级图书馆。图书藏量6万余册。设有图书、报刊、杂志借阅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拥有读者席位160个。2009年12月建成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拥有电子计算机42台。全县建成13个镇、社区文化资源共享服务点,158个[[农家书屋]]及村级文化资源服务点。拥有图书26万册,投影仪<ref>[https://www.sohu.com/a/135510298_424476 按照这7个标准选购投影仪 你基本上不会吃亏!] ,搜狐,2017-04-21</ref>、移动播放器材350余台件。 ==基本介绍== 陇县图书馆位于县城东大街9号,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国家三级图书馆。2009年12月建成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拥有电子计算机42台。全县建成13个镇、社区文化资源共享服务点,158个农家书屋及村级文化资源服务点。拥有图书26万册,投影仪、移动播放器材350余台件。[[图书]]、文化器材免费向广大群众开放使用。红色书林,绿色[[网络]],优秀文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繁荣,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成果。 ==展厅展馆== 陇县图书馆设有图书、报刊、[[杂志]]借阅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拥有读者席位160个。 ==馆藏实力== 图书藏量6万余册。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办卡手续: 读者办卡凭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有效证件<ref>[https://www.sohu.com/a/358763760_120206461 24种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是什么] ,搜狐,2019-12-06</ref>(少儿读者,可凭户口簿)原件,填写陇县图书馆读者登记表,交纳押金,申办陇县图书馆借阅卡。 二、验卡手续: 借阅卡自领卡之日起借阅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需进行免费续卡,方可[[继续]]使用。 三、挂失补卡、退卡手续: 如借阅卡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本馆办证处挂失。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阅卡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借阅卡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补办,每卡需交纳补办工本费50元。 退押金前,读者必须还清所借书刊,付清逾期费用。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借阅卡和押金发票办理退卡手续,取回押金。 四、注意事项: 1、读者办理借阅卡凭本人有效证件办卡一张,限本人使用。 2、敬请读者妥善保管借阅卡,如因保存不当不能[[使用]],需重新制卡,工本费自理。 3、外借书刊资料借期28天,可续借1次14天,所借书刊过期需缴纳过期费每册每天0.50元;阅览书刊[[资料]]不外借。 4、持卡者必须遵守陇县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借阅规定=== 流通书库、新书书库 1.持本人借阅证借书,不得冒用他人证件,违者一律先没收,再斟情追究当事人责任。 2.读者从书架上取书时,必须[[严格]]使用代书板。 3.文、理书库中的图书既可外借,又可在指定的阅览座位上进行阅览,但每人每次限取1册图书。典藏书库中的图书只提供阅览,不外借。 4.外借规则:文学类可借图书2册/卡,借期1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15天;[[历史]]资料可借图书1本/卡,借期1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15天。 5.请及时归还所借图书,逾期不还,系统将按每册每天0.1元计算罚款。有罚款者,系统将不再允许其外借图书。 6.请爱护图书。图书被污损、涂写,一律按书价的2倍赔偿;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张条形码赔偿1.00元。丢失图书一律按书价的5倍赔偿,可以用新购图书作赔偿,但新购图书内容必须与原书[[内容]]相同或相近,并且书价不得低于原书。 7.外借图书被弄丢,请务必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以便让[[系统]]停止计算超期罚款,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切莫不当一回事或带有侥幸心理。 8.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读者不得在室内讲话,不准乱扔纸屑、果皮,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现刊阅览室=== 1.读者一律凭图书借阅证进入本阅览室。 2.读者所带书、包等请[[自觉]]存放行李柜,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3.所陈列的书刊一律不外借,只供室内阅览。若需复印,必须办理暂借手续,复印完后立即归还。若不及时归还,按0.5元/天/册罚款(若上午借下午还按一天算)。 4.每人每次限取1-2册书刊,阅后请放回原处。 5.凡撕毁、偷窃、污损书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6.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严禁吃[[零食]],严禁吸烟。 ===电子阅览室=== 1.本室面向全县群众[[开放]],读者凭图书借阅证上机。 2.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严禁用户自行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罚款或给予处分。 3.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阅览、制作、传播和复制反动、黄色信息,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如不慎进入不良站点,应立即退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4.严禁违章操作,不得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破坏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私设密码,违者将严肃处理。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干扰他人。 6.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禁止在室内吃[[零食]]和喝饮料,严禁吸烟。 ===入馆须知=== 一、凭本人图书借阅证入馆,[[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二、注意衣着整洁得体。谢绝穿[[拖鞋]]、穿背心、穿高跟鞋入馆。 三、请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不讲脏话、粗话。讲究先来后到,相互礼让。 四、保持安静,轻声轻语,轻拿轻放,禁止喧哗,禁止在室内大声接听手机。 五、自觉维护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吃零食。 六、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画以及撕书、盗书,严禁损坏桌椅、书架、[[空调]]、电脑等公共财物。 七、注意馆内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禁在馆内[[吸烟]]。 八、图书借阅证遗失或疑似[[遗失]],请务必尽快到图书馆挂失,否则被他人恶意使用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赔书加超期处罚)。所借图书弄丢或疑似弄丢,请尽快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停止计算超期罚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以上两种情况的[[读者]],切莫不当一回事或带侥幸心理。 ==视频== ===<center> 陇县图书馆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走进国家图书馆</center> <center>{{#iDisplay:e0014qph3d3|560|390|qq}}</center> <center>国家图书馆每一幅画都是无价之宝画</center> <center>{{#iDisplay:v3238azrvky|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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