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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宝''',清朝大臣。 乾隆十三年,自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十八年,授江苏淮安海防同知。累迁江宁布政使。三十年,授山西巡抚。阳曲知县段成功亏帑事发,具得巡抚和其衷畀银五百为弥补及布政使文绶等知情状,奏闻。上遣侍郎四达会鞫得实,其衷、成功论斩,文绶等戍军台。安邑知县冯兆观揭河东盐政达色累商及受贽礼、门包,又遣四达会鞫,并得河东运使吴云从因被四达纠参,嗾兆观揭发状,达色论死,云从、兆观治罪如律。 三十二年,调江苏。两淮盐政尤拔世奏缴本年提引徵银,上以此项历年均未奏明,自乾隆十一年起,应有千馀万,命彰宝会同详察。前任盐政高恒、普福、运使卢见曾均坐是得罪;又发前任监掣同知杨守英诈取商银:并论如律。 三十四年,命驰驿往云南署巡抚。师征缅甸,署云贵总督,命出驻老官屯督饷,加太子太保。三十五年,奏:“永昌沿边千馀里,山深径僻,应於曩宋关、缅箐山、陇川、龙陵、姚关及顺宁篾笆桥设卡驻兵。”上令实力督率。又奏:“贵州调至兵间有老弱,现加甄汰。”上责:“彰宝现为总督,两省皆所辖,何不劾奏?”三十七年,劾云南巡抚诺木亲才识不能胜任,召还;又奏车里宣慰土司刀维屏逃匿,请裁土缺设专营,上从其议,定营名曰普安。寻实授云贵总督。三十九年,以病请解任。王锡事发,夺官,逮京师论斩。四十二年,卒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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