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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1.itc.cn/q_70/images03/20220112/40a5591305394834a3f8c194c4be2a4c.pn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515966229_115510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f Liaoning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是辽宁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秘书长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二十届中央委员,[[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郝鹏 ==主要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机构设置== ===专门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人事选举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现任领导== ==主任== 郝鹏:省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副主任== 陈向群: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陈绿平: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杨关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副主席、辽宁省委会主委 于国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秘书长兼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 张淑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朝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宫福清: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国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秘书长 于国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秘书长兼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 ==相关资讯== ===辽宁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月16日上午在辽宁人民会堂胜利闭幕。郝鹏当选为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乐成当选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 闭幕大会的执行主席是:郝鹏、李乐成、胡玉亭、张雷、崔枫林、张铁民、康捷、杨关林、杨忠林、于言良。 [[出席]]本次大会的领导有:周波、刘慧晏、刘奇凡、于天敏、王新伟、王健、熊茂平、梁平、张立林、张成中、胡立杰、陈向群、高涛、郑艺、余功斌、郑青、高鑫。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郝鹏主持会议。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代表612人,本次全体会议出席57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辽宁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4名,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丁薛祥同志当选。 大会选举郝鹏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向群、陈绿平、杨关林、于国安、张淑萍、宫福清为副主任,于国安为秘书长(兼);选举李乐成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健、张立林、姜有为、高涛、郑艺、霍步刚、靳国卫、郭彩云为副省长;选举刘奇凡为辽宁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会选出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大会选出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根据《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郝鹏、李乐成分别率领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新当选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也进行了宪法宣誓。 第二阶段,会议采用无记名按电子表决器方式,依次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关于辽宁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辽宁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各项表决结束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作了讲话。郝鹏指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ref>[https://business.sohu.com/a/620320964_120730305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搜狐,2022-12-23 </ref>的重要时刻召开的第一次省人代会。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庄严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建言献策,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在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是一次凝心聚力、团结鼓劲、催人奋进的大会,是一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共赴振兴的大会,必将激励和鼓舞全省上下,以知重负重、求变图强的责任感,只争朝夕、奋起直追的紧迫感,重振雄风、再创辉煌的使命感,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郝鹏指出,过去5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立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人大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展现了新风貌,为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选举我担任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我的信任,是各位代表和全省人民对我的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殷殷嘱托,以增进辽宁人民福祉、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为己任,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一道,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不负组织重托、不负人民期望。 郝鹏强调,党的二十大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充分发挥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要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人大力量,强化振兴发展急需的法治供给,有计划地推进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平台,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各级人大代表<ref>[https://www.sohu.com/a/576151774_121106854 【人大知识】人大代表的作用],搜狐,2022-08-12</ref>要站稳政治立场,模范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讲好辽宁故事,传播辽宁好声音,向外界传递良好预期。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让崇尚实干、狠抓落实蔚然成风,树立强基导向,加大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基层人大工作力量和工作能力问题。 郝鹏强调,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是全省上下孜孜以求的美好夙愿,是我们向4300万辽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在不久前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发出了启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动员令,动员全省上下一张蓝图绘到底,咬定目标不放松,以超常规举措打一场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奋斗姿态、舍我其谁的豪迈气概、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全力跑出振兴加速度。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发扬斗争精神,更好履职尽责,推动经济发展更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郝鹏强调,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辽宁人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创造了老工业基地的辉煌、成就了共和国长子的荣光。现在,辽宁振兴发展的历史接力棒已经传到了我们手中,各项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时间不等人、发展不等人、任务不等人,关键在行动、关键在落实。全省干部群众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咬定目标、真抓实干,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辽宁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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