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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諸羅鳥榕王'''<br><img src="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8/03/31/94.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88476 圖片來自ltn]</small> |} '''諸羅鳥榕王''',是位於[[臺灣]][[嘉義市]][[西區 (嘉義市)|西區]]劉厝里劉厝公園的[[雀榕]],被地方視為[[神樹]]。 ==歷史== ===原生環境=== 當地劉厝里里長陳孟雄回憶,此樹在他小時候就存在,當年附近都是公墓和林投樹,十分荒涼,路又小,平常人煙罕至<ref name="呂素麗1"/>。傳說日治時期,日本人派兵要將此樹砍除,不料,要去砍伐的士兵們突然生起怪病,老榕樹並託夢給日本軍官,停止砍伐後,士兵們都不藥而癒,因而受到村民崇敬。 此樹又稱「青仔公」。樹下原來建有一座迷你的「松王公」,後來信徒又在樹下建造一座小廟,安置孤魂野鬼,稱為「萬靈公」,當年安座日為農曆九月廿九日,故選定這天為聖誕千秋。居民認為[[二二八事件]]在[[嘉義北回歸線標誌]]死亡的往生者,魂魄都在此樹「大鵬穴」聚集。1977年成立萬靈公廟管理委員會,由陳金鐘擔任主任委員,募款籌措基金,並整理附近環境重新規劃建築,如八角亭、荷花池、長春俱樂部、柏油路面等,日久,當地成為居民休憩的場所。 陳孟雄表示,[[大家樂 (賭博)|大家樂]]、[[六合彩]]盛行時,來求明牌的民眾踴躍,樹下時有一灘灘供信徒求明牌的沙或麵粉,廟內則是有信眾以手轎、香問明牌,愈夜愈熱鬧,連攤販都聚集在此。當時此樹還作為賭博電影《瘋狂大家樂》場景。該電影為七賢電影公司所推出,林清介執導,[[張純芳]]、顏鳳嬌等人主演,吸引各地戲院主動要求參加聯映,特別是大家樂賭博最盛行的台中、嘉義和台南等地區,在1986年9月17日上映。上映後,引來各地民眾前來求明牌,管理單位遂用樂迷獻金,擴建位於樹下的萬靈公廟,廟內供奉榕王公、萬應公及土地公。曾參與盛會的市民賴能說,榕樹公及萬應公很靈驗,曾出明牌讓不少人簽中,農曆九月廿八日榕樹公及萬應公千秋,戲棚一天就有二、三十棚一起演出,曾經連演了近一個月。市長[[張博雅]]視察時取名為「諸羅鳥榕王」。 大家樂衰退後,鳥榕王失去人潮,且因與公墓為鄰,僅有少數社區居民偶爾前來泡茶聊天。1994年省農林廳出版的全省珍貴老樹專書,將此樹列入其中,並記錄樹圍有七點七三公尺、樹高十二公尺>。1996年,經由陳孟雄的爭取,在廟旁立解說碑,載名此樹的由來,於慶典日還頒獎表揚六名平常義務協助整理環境的義工,分別是葉成一、廖申戴、申保祥、陳文樹、陳水返、陳顏不纏。 ===建為公園=== 2000年初,市府辦理劉厝區段徵收,此樹附近公墓完全遷出,且四周均開闢道路,並將周遭約兩公頃餘土地規劃作為劉厝公園用地。但受經費限制,開闢公園進度緩慢,劉厝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營造,發動居民自行打造榕樹公園。2003年12月7日,劉厝社區發展協會在此舉辦成果發表會及寫生比賽。在打造榕樹公園過程中,傳出榕王公二度顯靈糾正施工。劉厝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魏正城表示,協會委請楊姓包商施作鳥榕王繁衍的一株小榕樹樹座圍台,他告訴包商要做八卦台,但包商認為四方形較容易施工,擅自改為四方台,當晚九時餘,楊姓包商在家洗髮時,竟聽到背後有人質問,嚇得立刻穿好衣服,連夜趕到榕樹公園,將完工的圍台拆除重做。還有一件鐘乳石被發展協會曾姓常務理事徵得物主同意拿回家,當天中午在家午睡時,聽到有人質問,立刻將該件鐘乳石搬回原處,並上香向榕王公致歉。 諸羅鳥榕王委由[[嘉義大學]]定期檢視生長情形及進行病蟲害防治。2005年,市府將此樹納入港坪花卉區自行車路網的觀光景點。2007年7月完成開發闢建為劉厝公園。2009年3月,進行二期改善工程發包,清除樹根水泥。2010年10月28日,市府在此舉行劉厝公園水圳生態景觀工程期初簡報,將斥資1千多萬元對此進行環境規劃。2012年11月15日到18日,因該樹感染褐根病,市府在這期間辦理搶救老樹宣傳活動。 2017年10月11日近中午,諸羅鳥榕王樹幹自中間往四周裂開,右側樹幹傾倒壓毀涼亭。同月13日,嘉市府建設處會同嘉義大學助理教授詹明勳診治,將這棵估計約180年樹齡的此樹剪斷清理再投藥治療。次年,市府向農委會林務局爭取到受保護樹木補助款,規劃委託醫樹專家,啟動保護計畫,於該年5月發包,颱風季節前完成。 ===神樹=== '''神樹''',是指被賦予[[神靈]]性質的樹,中國樹神的原型為[[周禮]]中象征[[社神]]的'''社樹''',後來脫離社神而成為獨立的崇拜對象,屬於[[自然崇拜]]的一種,通常伴隨著宗教行為,如將樹圍上紅布、設[[神龕]]、[[香爐]]等,在華語圈統稱大樹公、樹王公等,亦有以樹名字尾加上「公」作為稱呼,如台灣彰化縣[[九龍大榕公]]、雲林縣[[萬年庄茄苳公]]等。在[[華南]]、[[香港]]、[[澳門]]、[[台灣]]、[[琉球]],[[榕樹]]是很常見的神樹。 在臺灣,枝葉茂密而枝幹粗壯的老樹被人們認為具有神靈或神力在其中;老樹所在地的居民經常會認定該處為「地靈人傑」之地,並在樹蔭下建[[土地廟]],祭拜祈求農作豐收,以為家族換取更多生活所需物資。<ref>{{Cite web|title=周宗賢/老照片說故事 - 淡水維基館|url=https://tamsui.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5%91%A8%E5%AE%97%E8%B3%A2/%E8%80%81%E7%85%A7%E7%89%87%E8%AA%AA%E6%95%85%E4%BA%8B|accessdate=2020-01-10|work=tamsui.dils.tku.edu.tw}}</ref> ===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對[[自然神]]的崇敬而產生的[[崇拜]]活動,乃[[原始宗教]]。不同的原始[[部族]]因應生活環境而崇拜不同的對象,把對象視為[[神]]來崇拜。 自然崇拜的神祇來源可歸納三大類,就是[[天體]]、[[自然|自然力]]和[[自然|自然物]]。對天體崇拜產生的,包括日月星辰等神祇。對自然力崇拜產生的,包括對風雨雷電等神祇和[[祭天]]活動。對自然物的崇拜,則直接見於自然物體本身的神祇。 *社神 '''社'''爲[[儒教]]及[[中國民間信仰]]中,掌管土地的[[神祇]],與[[后土]]不同,后土指整個自然界的大地之神(即[[地母]]),而社神帶有人文社會屬性,指某一管治區域的土地神,可以細分為大社(管轄[[天子]]統治疆域的土地神)、國社(管轄諸侯國境的土地神)、鄉社(管轄一鄉之土地神,類似[[城隍]]、[[境主]]神)、里社或村社(即[[福德正神]])等不同神格;和五穀之神[[稷神]]合祀時,稱為[[社稷]]。在[[周禮]]中,社神常以一棵當地常見的大樹為象徵,稱為'''社樹''',後世由此衍生出[[神樹|樹神崇拜]]。引申為負責拜神的宗教組織時,稱為'''邑社'''或者'''里社'''。自[[唐代]]起,社亦可以指村落或者鄰里組織。 ==語源== 「社」字不見於[[殷商]]甲骨,但[[甲骨文|甲骨文字]]中有祭祀「土」的例子。[[王國維]]首先提出甲骨文中的「土」爲「社」的假借字,亦即後世所說的社神。但王其後又改變了看法,認爲「土」指的是商先公[[相土]]。其他學者對王的看法作出了許多補充,如陳夢家認爲卜辭所祭的「土」可分爲社神與相土兩類。[[于省吾]]則舉出卜辭「土」、「方」同祭之例,引《[[詩經|詩經•小雅•甫田]]》「以社以方」一句論證「土」爲「社」的假借字>。[[姚孝遂]]與[[肖丁]]更進一步懷疑商先公相土可能是從作爲自然神的「土」發展出的祖宗神。 字形方面,甲骨文「土」多作一菱形置於「一」上之形。其象徵意義衆說紛紜。[[李孝定]]以爲菱形象土塊,而一則代表地面<ref>{{cite book |author= 李孝定 |authorlink= 李孝定 |title= 《[[甲骨文字集釋]]》}}</ref>。《[[淮南子|淮南子•齊俗訓]]》有「殷人之禮,其社用石」的記載。一些學者就此認爲菱形象徵祭祀社神所用的石柱。[[郭沫若]]則認爲「土」字象女陰,源於先民的[[生殖崇拜]]。後起的「社」字則爲一[[會意字]],左邊部首「示」,是[[祭壇]]的象形文字;右邊「土」表示「土地」。「社」的字形含義就是「神化的土地」或「在[[祭壇]]邊拜神」。 「土」字的由來或源自於古人膜拜的[[圖騰]]柱。經過社會的發展和歷史的演變,古人在「土」字邊加上了「礻」字旁,以「社」代表古人膜拜的神。 ==發展== ===商、周兩代=== 土地神「社」在商代已受崇拜。商人的最高神是「[[上帝]]」,自然神中,社是最重要的,被視作守護神。社和祖先,是商人崇拜的兩大焦點。祖靈是男性,社則有時被視為女性,與「陰」相連。 社神以土墩(天然祭壇)、大樹、豎立的石頭、木柱以至一束茅為象徵。象徵社神的土墩、大樹或石頭,稱為「社主」。商代會以人和動物祭祀社。由於社被視作國家或軍隊的保護神,征服一國時,會移除或摧毀其社石,以削弱其統治者的神靈。 在[[周代]],社和穀神「稷」被一起崇拜,合稱「[[社稷]]」。周王會在冬至和夏至每年兩次祭祀[[社稷]]。[[社稷]]在露天的祭壇崇拜,祖先則進入祖廟崇拜。[[社稷]]之壇在王宮之西,祖廟在王宮之東,二者構成國家的一對象徵。 社的崇拜隨著分封領土而制度化。周王分封土地時,會賜予宗室一小塊國家社壇的泥土,用來建造分封新國的社壇,社成為新國的保護神。而小社神則負責保護城邑和村莊,從王都到村邑,莫不有自己的社和社壇。 地方性的社每年接受春秋二祭,水旱等災害結束後也會祭社。拜祭社神時會獻上犧牲,儀式結束後,族群中人一起歡宴,分享犧牲之肉。典禮費用由族群中人分擔,由當地父老或村長領導。社壇四周土地則成為公共聚會的場所。因此,社是一地社會和宗教活動的中心。 ===秦漢六朝=== 漢代繼承周代傳統,從中央到地方官署都崇拜社,由官員主持,然而社之崇拜已不如周代時重要。社壇四周土地是公共空間,在此也舉行地方官就職和祈雨等儀式。 在鄉里,社崇拜是民間事務,負責人稱為「社宰」或「祭尊」,社亦稱為「后土」、「[[土地]]」或「地主」。祭社活動或自願參加,須籌集捐款。後來地方佛教社團因此亦沿用「社」一名。崇拜社後有分發肉食和飲酒儀式,在群體中促進同族精神的形成。 魏晉南北朝時道教、佛教的集會宴會「[[齋]]」,演變自社的崇拜。拜佛的民間組織「[[邑會]]」,則演變自社的組織。 ===唐宋元明清=== 各地村落都為避免水旱、祈求豐收和感謝神靈,以石塊或樹木為社,加以崇拜祭祀。祭社時,村民會奏樂、供奉、燒紙錢、大吃大喝,兒童遊玩,巫覡亦會參與起舞,鼓聲雷鳴。南方人[[端午節]]競舟,也會祭社。 祭社所費不菲,社錢多由巫覡徵收。村落或為祭社活動而訂立社規。唐代五代時,朝廷則會鼓勵和獎掖民間的祭社活動。 自宋代起,祭社漸受冷落,尤其在北方。村落各建廟宇,包括[[土地]]廟,過去對社所作避水旱災害的祈求,開始轉向各種神廟。 「社」的意思亦有變遷,可容納各種神靈。社原本是「壇而不屋」的,但廟宇為農事祈求而建的,有時都稱為「社」,廟中神靈亦被視為社公。由於[[狐仙]]信仰盛行,狐神有時也被視為社公。「社」成為農村民間神靈的一個總稱。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200 宗教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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