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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Dhzb.jpg|缩略图|400px|[https://image.baidu.com/search/detail?ct=503316480&z=undefined&tn=baiduimagedetail&ipn=d&word=董狐之笔成语&step_word=&ie=utf-8&in=&cl=2&lm=-1&st=undefined&hd=undefined&latest=undefined©right=undefined&cs=541920476,1001818399&os=2156027692,1672083047&simid=0,0&pn=9&rn=1&di=2640&ln=24&fr=&fmq=1586604541410_R&fm=&ic=undefined&s=undefined&se=&sme=&tab=0&width=undefined&height=undefined&face=undefined&is=0,0&istype=0&ist=&jit=&bdtype=0&spn=0&pi=0&gsm=0&objurl=http%3A%2F%2F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2Fimages%2F20170927%2F77e8f7af84b9430ba29b5fcd6bb083f4.jpeg&rpstart=0&rpnum=0&adpicid=0&force=undefined&ctd=1586604549415^3_1007X610%1 原圖鏈接][https://history.sohu.com/a/194940535_99958602 来自搜狐]]] '''董狐之笔:''' [ dǒng hú zhī bǐ ] 。后人对那些公正不偏,不因为各人的好恶或利害关系,而捏造不实言论的人的称呼。 ==出 处== 《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穿杀晋灵公,身为正卿的赵盾没有管,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为赵盾所杀。后孔子称赞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例 句== [[《曾国藩》]][[曾国荃]]对大哥的说法不服气。去年湘中士人公推王闿运撰湘军志。王闿运也扬言,为湘军修志一事非他莫属,他要秉~,不溢美,不饰恶,为湘军存一信史。 ==典 故== [[晋灵公]]继位后,十分荒淫而骄横,他常站在楼上,用弹弓射路上的行人,让身边的美人取乐。有一次厨师煮熊掌不合口味,晋灵公便把厨师杀了,并命人分尸八块,用竹篓装了抛尸荒野.相国[[赵盾]](赵国君王的先人)对这些肆无法纪的行为非常愤慨,屡次向晋灵公苦苦进谏.晋灵公不但不听,还怀恨在心,要秘密除掉赵盾。 赵盾闻讯,逃亡避难.赵盾的侄儿赵穿早已看清了晋灵公的腐败本质,趁他酒醉时将他杀死。之后,赵穿立晋成公为国君,赵盾复任相国。由于赵盾精明强干,得到朝野的普遍赞誉。 史官[[董狐]]却持有不同意见,他毫不隐瞒地在史简中写道:“赵盾杀其君.”赵盾见后极为震惊,去找董狐解释自己并无杀君之罪。董狐坚持说:“你身居相位,国君被杀时虽然离开了都城,但并未走出国境;国君被杀后,你也没有办凶手,杀君罪名国相不负,当属何人?” 后来,[[孔子]]听到了这件事,他评论道:“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应受到称赞;赵盾也是“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实属冤枉。 从此,后人便把“董狐之笔”作为史家秉公直书的典范加以颂扬。 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后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据说今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 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干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 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 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抒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 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ref>[http://www.hydcd.com/cy/gushi/0160dh.htm 董狐之笔的故事、董狐之笔的典故:],汉辞网</ref> ==视频== <center> <big>(安庆台)《国学小戏骨》之“董狐之笔”</big> {{#iDisplay:d0612gayxdc|640|370|qq}} </center>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 030 國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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