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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8D8E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落馬洲河套地區''' </p> |- |<center><img src="https://static02-proxy.hket.com/res/v3/image/content/2770000/2770986/123_1024.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770986/%E8%90%BD%E9%A6%AC%E6%B4%B2%E6%B2%B3%E5%A5%97%E5%8D%80%E6%98%8E%E5%B9%B4%E4%BA%A4%E5%9C%B0%E3%80%80%E6%B8%AF%E6%B7%B1%E5%89%B5%E7%A7%91%E5%9C%92%E9%A6%96%E6%89%B9%E7%99%BC%E5%B1%95%E6%96%997%E5%B9%B4%E5%BE%8C%E5%AE%8C%E5%B7%A5 圖片來自hket] </small> |} '''落馬洲河套地區'''('''Lok Ma Chau Loop''')是一幅原位于[[广东省|廣東省]][[深圳市]]行政区域的地块,面积约87.03公頃。1997年頒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1号》規定,[[深圳河]]治理后,以新河中心线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界线。因治理深圳河裁弯拉直后的“过境”土地(包括河套地區地块),因而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範圍。2000年左右工程完成後,新土地擁有權屬深圳,但土地管理權屬香港,受香港法律監管。<ref>[http://gia.info.gov.hk/general/201701/03/P2017010300605_250731_1_1483450812132.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ref> ==介紹==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透過《[[2007至2008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提及[[香港特區政府]]計劃與[[深圳市政府]]共同開發該片土地,兩地政府亦成立「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列為香港[[十大建設計劃]]之—。落馬洲河套區部分設施預計於2020年開始運作。 到2017年1月3日,香港及深圳兩地官員簽署《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正式確認'''河套區為香港屬地''',並發展落馬洲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佔地87公頃,是整個[[香港科學園]]的四倍。<ref>{{cite news|title=港深簽署在落馬洲河套發展區 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url=http://topick.hket.com/article/1611993/%E6%B8%AF%E6%B7%B1%E7%B0%BD%E7%BD%B2%E5%9C%A8%E8%90%BD%E9%A6%AC%E6%B4%B2%E6%B2%B3%E5%A5%97%E7%99%BC%E5%B1%95%E5%8D%80%20%20%E7%99%BC%E5%B1%95%E6%B8%AF%E6%B7%B1%E5%89%B5%E6%96%B0%E5%8F%8A%E7%A7%91%E6%8A%80%E5%9C%92|accessdate=2017-01-03|publisher=香港經濟日報|date=2017-01-03|archive-date=2017-02-24|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224214707/http://topick.hket.com/article/1611993/%E6%B8%AF%E6%B7%B1%E7%B0%BD%E7%BD%B2%E5%9C%A8%E8%90%BD%E9%A6%AC%E6%B4%B2%E6%B2%B3%E5%A5%97%E7%99%BC%E5%B1%95%E5%8D%80%20%20%E7%99%BC%E5%B1%95%E6%B8%AF%E6%B7%B1%E5%89%B5%E6%96%B0%E5%8F%8A%E7%A7%91%E6%8A%80%E5%9C%92|dead-url=no}}</ref> 目前落馬洲河套地區是香港唯一的[[非建制地區]]。儘管河套區已經納入香港範圍內,但中國及世界各國的[[電子地圖服務]]普遍未對此修正,仍視河套區為深圳市的一部分;其歸屬[[香港行政區劃|行政區]]則未有決定(落馬洲河套地區以南為[[元朗區]],以東為[[北區 (香港)|北區]])。 ==歷史== 2000年代初,其中一段的[[深圳河]]拉直後,一幅有136個[[足球場]]大小的土地落入香港範圍,業權就由直屬[[深圳市人民政府]]的一間公司收購。當時深圳外經貿局表示希望港商在這裏設廠,以及會爭取中央政府在這裏落實試行[[CEPA]]。 2000年代後期,香港多所[[大學]]院校已經準備北上發展。在[[2009年10月]],時任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指出,香港的大學於5年內在深圳獨立辦理教學的機會比較低,當局正在研究香港的大學在落馬洲河套區發展的可行性<ref>[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1013&sec_id=4104&art_id=13307200 蘋果日報 - 20091013 - 落馬洲河套擬供大學發展]</ref>。2010年11月23日,香港政府及深圳市政府就河套區發展同步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河套區主要用作舉辦高等院校及[[高新科技]]研發,可以帶來近30,000個[[就業機會]]及容納24,000名[[學生]]。 <ref>[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11/23/P201011230181.htm 「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研究」展開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香港政府新聞公報,2010年11月23日)</ref> [[2012年9月]],落馬洲河套區的工程即將啟動,當前正在準備前期工作。香港政府於邀請承建商平整地盤前,將會先行處理河套區區內面積達3公頃、含有[[重金屬]]和[[砷]]超標的污泥。針對河套區未有道路接駁,承建商將會需要修建一條長約60米的臨時行車橋以連接舊[[深圳河]]、[[下灣村路]]至[[落馬洲路]],以應付工程上的需要。首批土地預料於2016年至2017年年間完成平整工程<ref>[http://hk.news.yahoo.com/落馬洲河套區污泥淨化-223000838.html 落馬洲河套區污泥淨化] 《星島日報》 2012年9月5日</ref>。 2017年1月3日,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與深圳市副市長[[艾學峰]]簽署合作備忘錄,在落馬洲共同發展創新科技園。科技園會建立重點創科研究合作基地,以及相關高等教育、文化創意和其他配套設施,希望吸引港深兩地及其他國內外的頂尖企業、研發機構和高等院校進駐。[[香港科技園公司]]會成立附屬公司,負責「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上蓋建設和營運。 2018年2月28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2018至2019財政預算案時指出,創科是新時代發展的驅動力,政府會撥款200億港元將用於發展落馬洲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創科園)第一期,用於土地平整、基礎設施、上蓋建設和早期營運。 2021年7月7日,中國鐵建-群利-保華的聯營體,聯合中標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第一期主體工程 - 合約一 落馬洲河套地區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及西面連接道路第一期,合約總額約36.01億元 ==爭議== 2012年6月13日,[[梁振英]]以候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政長官]]身份接受《[[東方日報 (香港)|東方日報]]》[[視像]]訪問,提到[[深圳河]]以南28平方公里的[[香港邊境禁區|邊境禁區]]可以變成「特區中的特區」,[[中国大陆|大陆]]人和外國人均可以免[[簽證]]進入[[香港邊境禁區]],享用各種服務,包括[[金融]]、[[商業]]及[[法律]]<ref>{{cite news|url=http://gcontent.oeeee.com/a/4d/a4d2f0d23dcc84ce/Blog/5c7/a22fc1.html|title=梁振英谈深港融合设想:把边境禁区做中心区 内地人持身份证进出|publisher=南方都市报|date=2010年10月12日|language=zh-cn|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903073739/http://gcontent.oeeee.com/a/4d/a4d2f0d23dcc84ce/Blog/5c7/a22fc1.html|archivedate=2013年9月3日}}</ref>。部分香港市民認為,此計劃無民意「授權」,引起部分香港市民不滿。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0 亞洲史地總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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