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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苗栗縣警察局''' </p> |- |<center><img src="https://www.mpb.gov.tw/images/img.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mpb.gov.tw/ 圖片來自mpb] </small> |} '''苗栗縣警察局'''(簡稱'''苗栗縣警局'''、'''苗縣警局'''),為[[苗栗縣]]最高警察行政機關,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及[[苗栗縣政府]],負責苗栗縣內治安之維護及縣內所有警察行政、人事、教育及訓練等事務,下轄苗栗、竹南、頭份、通霄、大湖 等5個分局,本部設於[[苗栗市]]府前路。 == 歷史沿革 == *1926年設立'''[[新竹州]][[苗栗郡]]、[[竹南郡]]、[[大湖郡]]警察課''' *1946年2月14日設立'''[[新竹縣警察局]]苗栗區、竹南區、大湖區警察所''' *1949年8月改制為'''新竹縣警察局苗栗分局、竹南分局、大湖分局''' *1950年10月25日成立苗栗縣政府,警察組織同時配合行政區域調整,增設'''苗栗縣警察局'''(時設於新竹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原址,位於今苗栗市中正路136號 中苗加油站),下轄'''苗栗、竹南、大湖'''三個分局 *1951年11月調整警察局編制,將苗栗分局移往通霄,改名為'''通霄分局''',並將苗栗鎮警察轄區改制為'''「苗栗直屬分駐所'''」直屬於縣警察局,而分局其餘鄉鎮的轄區不變,只是分局搬往通霄而改名。此時,為三個分局,一個直屬分駐所之編制。 *1953年4月24日調整警察局編制,將通霄分局所轄之[[苗栗市|苗栗鎮]]、[[公館鄉 (臺灣)|公館]]、[[頭屋鄉|頭屋]]、[[三義鄉 (台灣)|三義]]、[[銅鑼鄉 (台灣)|銅鑼]]等5個鄉鎮劃出,恢復'''苗栗分局''',原「苗栗直屬分駐所」裁併入苗栗分局。此時,有四個分局。 *1954年8月16日調整警察局編制,將大湖分局所轄之[[泰安鄉]]劃出,成立'''泰安分局''',此時,有五個分局。 *1965年因應地區治安需求'''廢除泰安分局''',泰安鄉復歸大湖分局管轄。同年將竹南分局所轄之[[頭份鎮|頭份]]、[[三灣鄉 (台灣)|三灣]]、[[南庄鄉 (台灣)|南-{庄}-]]等3個鄉鎮劃出,另設'''頭份分局'''。此時,仍有五個分局至今。 *1968年因苗栗縣警察局舊廳舍無法容納日益增加之辦公人員,時任局長陳舉籌在[[苗栗縣政府]]、[[苗栗縣議會]]支持下,將警察局改至現址苗栗市府前路2號,新廳舍於翌年8月26日落成。 == 局內單位 == *行政科:勤務規劃、警力配備、警察服制、設備標準、妨害風化(俗)行為取締及職務協助事項。 *保安科:保安警備措施規劃與督導、集會遊行許可、秩序維護、義勇警察組訓與運用,戰時警察工作、協助軍事動員、民防組訓、防護、民防團隊督導及其他有關保安、民防事項。 *訓練科:警察教育訓練進修、警察人員心理輔導及其他有關訓練事項。 *防治科:戶口查察之規劃推行及其他有關戶口管理事項。 *外事科:外僑管理及安全維護、涉外案件處理、警察紀錄證明書核發及其他有關外事警察事項。 *後勤科:財產管理、廳舍營繕、通訊、警察裝備保養供應及其他有關後勤事項。 *鑑識科:刑案現場勘察、採證、物證鑑驗、證物處理管制、鑑識技術研究發展、教育訓練及其他有關刑事鑑識事項。 *秘書科:文稿繕核、資料彙編、事務管理、機要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研考、印信、出納及不屬於其他課、室、中心事項。 *督察科:勤務督導、考核、員警風紀維護、特種警衛及其他有關督察事項。 *保防科:保密防諜、安全防護、保防教育、社會治安調查、危害國家線索發掘與偵處及其他有關安全業務事項。 *資訊科︰警政資訊系統規劃與發展、電腦軟硬體設施操作、管理與維護、資訊教育訓練與諮詢服務及其他資訊處理事項。 *公共關係科:為民服務、新聞聯繫、民意機關聯絡及其他公關業務事項。 *法制科:掌理警政法規之審查、整理、諮詢、宣導、講習、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及其他有關法制等事項。 *人事室:辦理任免遷調、獎懲、考績(考成)、勤惰管理 、退撫、資遺 、員警福利 、公保、健保等事項。 *會計室: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政風室:辦理廉政宣導、擬訂及推動廉政法令、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及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勤務指揮中心:警察勤務之指揮、調度管制、協調聯繫與最新治安狀況之管制、一一0報案管理及其他有關勤務指揮事項。 *民防管制中心:辦理防情管制、通信、警報事項。<ref>[https://www.mpb.gov.tw/content/index?Parser=1,4,43 組織架構].苗栗縣警察局.2020-07-10</ref> == 直屬(大)隊 == *保安警察隊 *刑事警察大隊:設三隊、二組辦事。 *婦幼警察隊:設二組辦事。 *少年警察隊:設二組辦事。 *交通警察隊:設三組辦事並得於交通繁雜之地區設交通警察分、小隊兼受當地分局之指揮、督導。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3 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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