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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钦顺'''({{bd|1465年||1547年|catIdx=w}}),[[表字|字]]'''允昇''',[[号]]'''整菴''',[[諡]]'''文莊'''。[[江西]][[泰和]]人。[[明朝]][[探花]],官至[[南京]][[吏部尚书]]。知名[[哲学家]]、[[儒家]]学者,“[[气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時称为“江右大儒”。在明中期,罗钦顺是和[[王阳明]]分庭抗礼的大学者。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第一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联捷癸丑科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年八十三卒,賜[[太子太保]]。 ==思想== {{儒学}} 罗钦顺对[[程朱理学]]的改造、对“气学”的创建、对[[佛学]]的批判,使他在[[中国哲學史]]上有重要影响与地位。《[[明史]]·儒林传》说:“钦顺潜心[[理学]],深有得于性命理气之微旨。” 罗钦顺认为[[佛家]]与“吾儒”的最大区别在于对“性”理解不同。佛教[[唯识宗]]将"八识"中的阿赖耶识视为永恒不变的本体,而且以本体为真,以现象为妄,罗钦顺认为其错误在于割裂了[[本体]]与[[现象]]的关系。罗钦顺“早年笃信[[佛学]],后断然舍弃,穷究性理之学。‘谓释氏之明心见性,与吾儒之尽心知性,相似而实不同’。‘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认为‘气’是[[宇宙]]万物的根本,‘理’是‘气’运动变化的条理秩序;‘初非别有一物,依于气而立,附于气以行也’。不同意[[朱熹]]‘理与气是二物’的见解,但仍接受[[程朱理学]]‘理一分殊’之说,认为‘人犹物也,我犹人也,其理容有二哉?然形质既具,则其分不能不殊;分殊故各私其身,理一故皆备于我’。” 对于[[陆九渊]]和王阳明的[[心学]],罗钦顺的态度是批判。对于[[程朱理学]],罗钦顺的态度是部分扬弃,用理气為一物修正了[[朱熹]]理氣二分的理氣論。罗钦顺认为气有聚散,聚散之理就在其中,并不是超乎气之聚散之上另有聚散之理。对于理事关系,程朱理学的意思是“理在事上”和“理在事先”,罗钦顺则认为“理在事中”。 罗钦顺晚年潜心[[格物致知]]之学,继承、改造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说,指出格物是格天下之物,不只是格此心;穷理是穷天下事物之理,不只是穷心中之理。主张“资于外求”,达到“通彻无间”、内外合一的境界。 明中期许多学者都曾与罗钦顺通信讨论过学术问题。从《困知记》附录的记载来看,包括王阳明在内共有二十余位与钦顺有过书面交流。[[王阳明]]和罗钦顺在不少学术观点上发生过激烈的争论,而王阳明的弟子欧阳德也曾在“良知”、“格物”等问题上和罗钦顺[[辩论]]过,并特著《辨整庵困知记》以反诘罗钦顺的见解。 [[Category:明朝军政人物]] [[Category:儒家人物]] [[Category:哲学家]] [[Category:220 佛教總論]] [[Category:110 思想、學術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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