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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志一百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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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志一百零六'''作者:赵尔巽(主编) 《清史稿》简述: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1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历史。《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的记载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编修工作历时十余年,至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初步成形,担心时局多变及自己时日无多,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为未定本。因尚无依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丰富,其价值仍不可忽视。 ==○兵二== △绿营 ○兵二 △绿营 绿营规制,始自前明。清顺治初,天下已定,始建各省营制。绿营之制,有马兵、守兵、战兵。战守皆步兵。额外外委皆马兵。综天下制兵都六十六万人,安徽最少,闽、广以有水师故最多,甘肃次之。绿营隶禁旅者,惟京师五城巡捕营步兵。将军兼统绿营者惟四川。有屯兵者惟湖南、贵州。其新疆之绿营屯防,始乾隆二十五年,由陕、甘陆续移往驻防。各省标兵规制,督抚得随时疏定。绿营战功,自康熙征三籓时,用旗、绿兵至四十万,云、贵多山地,绿营步兵居前,旗兵继之,所向辄捷。其后平定准部、回疆、金川,咸有勋绩。乾隆四十六年增兵,而川、楚教匪之役,英、法通商之役,兵力反逊于前。迨粤寇起,广西绿营额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千,遇敌辄靡。承平日久,暮气乘之,自同治迄光绪,叠经裁汰,绿营之制,仅存而已。 京师巡捕五营,设步军统领一人,统左右翼总兵官以及十六门门千总,[[海淀]]、[[暢春园]]、树村汛、静宜园、乐善园设副将或守备各官不等,置兵共三千人。京城内九门、外七门,每门设千总二,门甲十或二十,门军四十人。左翼总兵统步军营巡捕南、左二营各汛官,凡兵三千六百有奇。右翼总兵统步军营巡捕北、右二营各汛官,凡兵二千五百有奇。<ref>[http://www.shixiu.net/wenhua/gdss/qsg/6850.html 志一百六 ○兵二 实修驿站 古代史书] </ref> 各直省营制,顺治元年,定直隶官兵经制,设直隶巡抚,标兵分左、右二营,游击以下八人。设宣府、真定、蓟州、通州、天津、山海关六镇总兵官及镇标守备、游击等,设紫荆关等七协副将及协标官兵,设拱极城等十七处参将,山永等营游击,巩华城等处守备、都司,分领各营兵。 定山东官兵经制,设河道总督,标兵分中、左、右三营,设副将或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三千,备河防护运。山东巡抚标兵分左右二营,设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二千。设临清、沂州二镇总兵官及将领八,兵共二千四百有奇。设德州、青州、武定三营参将或守备将领八或六,兵共二千二百有奇。设登州水师营守备,登州、莱州、临清、济南各营游击或守备四,兵共一千二百有奇。初,山东与直隶、河南共一总督,康熙元年,设山东提督,寻并裁去,以巡抚兼任。 山西、江南、陕西官兵经制,并于顺治二年定之。山西设宣大总督及巡抚,督标分中、左、右三营,抚标分左右营,各设将领八,兵凡二千。设太原、平阳二协副将及协标官兵。设汾州等营参将、游击、守备,分领营兵。十三年,裁宣大总督,康熙元年,设山西提督,迭裁迭复,雍正九年仍裁之,以巡抚兼任。 江南设漕运总督,江苏、凤庐二巡抚,标兵及左右营如制,将领九或八人,兵共四千有奇,并设奇兵营、游兵营。设江南汉兵提督,分中、左、右、前、后五营,分设将领八,兵凡四千。设苏州、镇江、浦口、安庆、池太、东山、广德八镇总兵官,镇标兵及将领。设狼山等七协副将,金山、常州各营参将、游击、守备,分领营兵。国初设江南江西河南总督。其后分合不常。康熙间,定为两江总督。又裁凤庐巡抚归并江苏。设苏松提督。寻定为江宁提督,增安徽提督,分辖营务。又裁安徽提督,改江南水陆提督,统全省官兵。先是设操江巡抚,辖安庆等五府,滁、和等三州兵。后改安徽巡抚,以凤庐兵并属之。 陕西初设川陕总督,并辖四川兵,标兵分五营。别设西安、延绥、甘肃、宁夏四巡抚,标兵各分左右营,将领略如诸省。设延绥、固原、临巩、凤翔、汉羌、甘肃六镇总兵官,镇标兵亦分五营,将领如之,延绥又分设东西二协。设西安、庆阳等八处副将,宜君、阶州等各营参将、游击、都司及守备,分领营兵。康熙时,迭改川陕总督,并辖山、陕、甘。寻改川陕甘总督。乾隆间,甘肃分设总督,以四川总督兼辖陕西兵,为川陕总督,复改陕甘总督。国初设甘肃巡抚,其宁夏、延绥巡抚先后裁撤,宁夏归甘肃,延绥归陕西。后又裁甘肃巡抚,陕甘总督兼统抚标兵。甘州置甘肃总兵官,寻改设甘肃提督。初设陕西汉兵提督及宁夏提督,分五营,皆设将领八,兵凡四千人。后改西安提督,又移驻固原,改固原提督云。 顺治三年,定河南、江西、湖广官兵经制。河南设巡抚,标兵分左右营,将领八,兵二千,制同上。设河南提督,标兵分中、左、右三营,设将领分统。设河北、南阳、开归三镇总兵官,标兵各分左右营,将领兵数如抚标制。设开封副将、守备以下将领七,兵一千人,河南卫辉、汝宁、归德各营各参将等,兵各一千。设磁州营都司,兵五百人,后属直隶嵩县等二营守备,兵三百或二百。先是河南与直隶、山东共一总督,兼辖河南官兵。其后或专设河南总督,或裁改之。至雍正十三年,仍为河南巡抚。 江西初设巡抚及南赣巡抚,标兵分左右营,设将领五人,兵凡千五百人。设江西提督,标兵分五营,营设将领八,兵凡五千人。设南赣、九江二镇总兵官,标兵分五营,各设游击以下将领官,兵如提标之数。设袁州等四协副将,分左右营,将领各八,兵凡二千人。设广德各营参将,抚州各水师营守备,兵六百人,南康等营守备兵三百人。康熙初年,裁南赣巡抚,以标兵属江西巡抚。七年,裁提督。十三年,复设。嗣增设抚建提督,旋裁之,并裁江西提督,以巡抚兼任。 湖广设总督,标兵分中、左、右营,将领各八,兵凡三千人。设湖北巡抚、郧阳巡抚、偏沅巡抚,抚标兵分左右营,将领官兵如江西抚标例。设湖广提督,标兵分五营,将领官兵如江西提标例。设荆州、郧阳、长沙三镇总兵官,辰州协副将,标兵各分中、左、右营,各设将领八,兵凡三千人。设黄州、承天、常德三协副将,协标兵各设将领七,兵凡千二百人。承天协后改安陆营。设汉阳等营参将将领各四,兵六百人。夷陵等营游击各设将领三,兵四百人。设三江口等营守备、把总,兵各二百人。康熙初,并湖广总督为川湖总督。其后四川总督不辖湖广,复设湖广总督。裁郧阳巡抚,以湖北巡抚统辖标兵。 顺治四年,定四川官兵经制。设四川巡抚,标兵分左右营,各设将领八,兵凡千三百人。设建昌、保宁、永宁、夔州四镇总兵官,镇标分三营,设将领八,兵凡二千人。设松潘、成都、重庆三协副将,协标兵分二营,设游击以下将领官兵。设威茂等各营参将、游击、守备,分领营兵。四川初仅设巡抚,驻成都府。川陕总督驻陕西,兼辖四川十四年。嗣设四川总督,驻重庆府。其间或并为川湖总督,驻荆州九年,移驻重庆十九年。或云川陕甘,或云川陕,迁改靡常。至乾隆间,定为四川总督。 顺治五年,定浙江官兵经制。设总督,标兵分三营,设副将或游击将领各八,兵共三千。设浙江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各八,兵共二千。浙江提督标兵三营,营设将领八,兵共三千。设定海、衢州二镇总兵官,标兵皆三营,营设将领八,共兵各三千。钱塘水师二营,台州水师三营,营设将领八,共兵各三千。衢州设水师左右路总兵官,标兵三营,游击以下将领分统营兵。设衢州、湖州、嘉兴等七协副将,标兵皆三营,营皆设将领八,每协共兵二千五、六百。设金华、严州、处州三协副将,标兵二营,将领各八,共兵皆千六百。设吉安等各营守备、参将,分统营兵。先是设浙江总督,其后改称闽浙,兼辖福建,裁改不常。雍正间,定为闽浙总督。 顺治七年,定福建官兵经制。设福建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凡二千。设福建水陆提督,标兵三营,营设将领八,兵凡三千。设汀州、泉州、铜山三镇总兵官,及援剿总兵官、中路总兵官,标兵各二营,各设将领八,兵二千。设福州、漳州、建宁三协副将,标兵三营,各设将领八,兵凡三千。设福州水师,及汀州、兴化、邵武、延平、闽安、同安七协副将标兵,各设将领八,兵凡二千。设福宁协副将二营,将领七,兵凡千八百人。设泉州等营参将、长乐等营游击,将领各八,共兵各一千。 顺治八年,定两广官兵经制。广东设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凡二千。设广东提督,标兵五营,将领八,兵凡五千。设广东水师总兵官,标兵六千,分左右二协,中、左、右三营。二协设副将,复分二营,设将领八,兵一千五百。三营水师,各设将领八,兵各一千。设肇庆、潮州、琼州三镇总兵官,标兵二营,将领八,兵凡二千。设韶州、惠州、高州、南雄四协副将,协标兵皆二营,将领各八,共兵各二千。惟南雄为一千六百。设肇庆、高州水师及吴川等营参将,柘林镇各营游击,将领各七,共兵各一千。设东莞、始兴等州县守备以下将领,兵二百至五百有差。广西设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凡千五百。广西提督标兵分五营,将领八,兵凡四千有奇。设左右翼总兵官,并桂林暨南宁城守营。九年,增设浔梧、柳庆、思南三协副将以下将领,兵各千二百;郁林、新太、河池三营参将以下将领,兵各六百;永宁、昭平二营参将以下将领,兵各四百;上思、三里二营守备以下将领,兵各二百;贺县营守备,兵百人。十年,定两广总督标兵分五营,中营设将领八,左、右、前、后营共将领八,兵凡五千。国初置两广总督,康熙二年,专辖广东,四年,兼辖两广,雍正元年,复专辖广东,十三年,仍兼辖两广。 顺治十六年,定云、贵官兵经制。设云贵总督,标兵分中、左、右、前四营,中营设将领八,馀三营将领八,兵凡四千。设云南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一千五百。先一年,贵州设巡抚,营制亦同。及是设贵州提督,标兵分左、右、前、后四营,左营设将领八,馀三营将领八,兵凡三千。设大定、黔西、镇远、威宁四镇总兵官,标兵三营,将领八,兵各二千有奇。设贵阳城守协及平远、定广、铜仁、平越、安南五协副将,标兵二营,游击以下将领。设思南营等处参将、游击、守备,分统官兵。国初云贵总督,两省互驻。康熙元年,分置两省总督,自后或改或并。迨乾隆中,仍定为云贵总督。此直省绿营初制也。 雍正四年,靖逆将军富宁安于哈密置大小卡路八,西安总兵潘之善于沙州西南诸隘设哨探、置台站防夷。五年,以浙江绿营积弱,选山、陕、甘兵壮健者移驻之。十年,以苗疆辽阔,贵州改设总兵、游击,统辖丹江、台拱等营,及铜仁、镇远、石阡各协,并新设上江、下江诸营协,隶古州,以镇摄之。十一年,谕各总兵官巡察营伍。乾隆五年,用湖广总督那苏图言,裁虚设战船,除私立提塘,及字识占冒口粮之弊。十六年,定哈密驻防兵制,于安、甘、凉、肃四提、镇营分遣将弁廿馀,兵二千往驻。二年一受代,四月、八月迭更半数,新旧相间,以资教练。回营时,镇臣核其勤惰,分别擢用之。十八年,陕甘总督尹继善疏陈西陲防务,宜慎选安西将材,多备枪弹,预蓄资粮,筑城垣,择畜牧,允行。二十四年,改安西提督为巴里坤提督,设哈密副将以下将领八,兵八百,馀裁改有差。寻改设乌鲁木齐总兵官,分中、左、右营及城守营,隶巴里坤提督。凡巴里坤、乌鲁木齐将领官兵,归陕甘总督统属。乾隆四十一年,大小金川平,新入版图,屯兵驻守,制同内地,设懋功、绥靖、崇化、抚边、庆宁等营,置游击、守备等官,兵共二千六百有奇。四十九年,以陕甘总督福康安言,甘肃原设额兵五万六千六百人,陕西额兵三万四千五百九十人,迭经移驻裁并,存兵五万五千九百馀,减原额过半。嗣增兵万二千七百馀,合旧存兵额凡七万人。而州县墩戍兵力犹单,请于平凉等府州县各增兵额,墩堡四十四座,于各标兵内酌选移驻,从之。旋议再增兵三千。又议陕、甘各营兵习弓矢、鸟枪、马上枪箭,每日在本营习技,五日小合操,十日大合操,演九进十连环阵法,练劲旅三万人。五十三年,谕提、镇不得私立旗牌、伴当等名,致侵兵额。嘉庆四年,以剿办教匪,各省额兵徵调四出,令各省召募补充。五年,陕西设宁陕镇总兵、副将以下官,咸如昔制。十年,谕各督、抚、提、镇,以练习乡勇法练习绿旗兵。道光五年,谕直隶备战兵万五千三百有奇,演习车砲阵式。旋即议裁。十六年,谕直隶营兵以四成习弓矢,二成习步枪兼马枪,其刀矛二技,令藤牌军尽习之。二十二年,直隶芦台增设通永镇总兵官,以北塘、海口等十五营均归统属,分三营,设游击、守备等将领,新镇标兵凡五千四百馀,专操水陆技艺。咸丰八年,河南归德营升为镇,设总兵官、左右营都司、游击等,马兵五百八十,步兵千一百有奇。同治元年,谕专设总督之直隶、江南、四川、甘肃及督、抚同城之福建、广东、湖北由总督会同提督节制。其江苏、浙江、安徽、江西、陕西、湖南、广西、贵州各镇兵,就近由巡抚节制。四年,增安徽皖南镇总兵官,设将领弁兵如制。六年,谕宁夏镇绿营兵原额七千,陕西定边协原额千人,回匪乱后,存者寥寥,咸令补足。九年,改广东赤溪营为水师,隶阳江镇统辖,变通巡洋旧章。又移湖北武昌城守营分防金口、簰洲二汛。十二年,于山西南北二镇选兵一千,分二营,设将领训练。光绪十一年,以广西南边二千馀里,原设隘一百九,分卡六十六,兵力犹单,分要处为三路,镇南关口关前隘凭祥土州为中路,自关以东诸隘为东路,以西诸隘为西路,就原有防军二十二营并为二十四营,以十二营专防中路,馀十二营分防东、西路。广西提督自柳州移驻龙州。其城守营设游击及守备等。增设柳庆镇总兵官,驻柳州。绿营历年增损规制,大略如是。其移驻编改,节目不能覙缕以详也。 若其裁汰之数,自顺治中,所裁山西标兵四千馀,陕、甘将领四十八,兵一万六百馀,河南五百,湖广五千,江西三千,将领八,江南万九千馀,将领百十七,其最多者也。馀者海州一协,裁将领七,兵六百馀,临清一镇,裁将领五,兵一千,三营兵五百,沂州镇裁将领九,临清城守营将领五,兵三百,寿张营兵二百。又裁江西及南赣抚标二营官兵,四川抚标、湖北及郧阳抚标各二营官兵,多少不等。康熙八年,裁辰常镇总兵,设辰州协标官兵。二十三年,裁崇明提督,设崇明水师总兵,定三营及奇兵营制。三十四年后,计所裁标兵,南赣镇千馀,九江协九百馀,铜鼓营兵八百馀为最多,馀者自四、五百以下,少至六、七人。乾隆中,裁抚标新设二营,馀所裁最多三百馀,最少十人、九人。嘉庆十九年,谕各标额兵六十二万四千馀,较雍、乾以来所增实多,令督、抚、提、镇量加裁汰。于是次第减万四千有奇。二十五年,又谕各省勿糜饷以养额兵。道光中,裁陕、甘绿营马兵三千六百馀。又裁山东、山西抚标,及兗州等三镇,太原、大同二镇,东河河标,云、贵督、抚、镇、协各标兵额,暨福建水陆各营,浙江马、步兵,两广、江苏、安徽马、步、守兵各有差。 咸丰元年,曾国籓疏言:“八旗劲旅,以强半翊卫京师,以少半驻防天下,而山海要隘,往往布满,其额数常不过三十五万。绿营兵名为六十馀万,其实缺额常六、七万人。乾隆中叶,增兵议起。向之空名坐粮,悉令补足,一举而增兵逾六万。经费骤加,大学士阿桂争之不得。至嘉庆、道光间,睹帑藏之渐绌,思阿桂之远虑,特诏裁兵,而两次所裁仅一万六千。请饬各省留强汰弱,复乾隆初制。”谕如所请,命各督、抚分三年裁复旧额,所裁之数,年终汇陈,不得再有空粮之弊。四年,裁山西马、步、守兵五千八百馀,云南步、守兵三千九百馀。同治八年,裁九江、洞庭、岳州、荆州等水师营,改城守营,并酌设陆汛。 光绪五年,左宗棠、杨昌濬疏言:“军兴未收制兵之效,由饷薄而额多,不能应时精练,兵不练与无兵同,练不精与不练同。甘肃赋少兵多,军实向资他省,饷源稍绌,动滋事端。亟宜量减可裁之兵,以节饷糈,即以所裁军饷加所留之兵,庶可责其勤练。雍正中,甘兵定额较内地为多,后虽陆续裁减,计尚存马、步、守兵五万七千馀。即须分成核减。”六年,丁宝桢言:“四川自军兴后,招募营勇,裁者少而增者多。同治间,楚、黔、川勇多至六万馀。次第裁撤,至今存营勇二千九百馀,尚可裁其什一。”是岁,湖南各营弁兵及水陆防勇次第裁者四千三百馀,湖北裁者三千二百馀,安徽陆续裁者约九千馀。八年,张曜疏言:“裁汰勇丁,即可规复兵额,变通营制,方能永固边防。”九年,张之洞奏整顿山西绿营练军,裁湘军正勇千人,设筹资遣,寻复裁汰,综合前后裁兵约及六千人。时贵州制兵裁汰二成,守兵裁者三千二百馀,战兵二千九百馀。江西额兵万一千九百馀,近始以制兵作练军,然长年调练,冒替弊生,遂有“兵止一人,人已三变”之诮。因定抚标选锋仍旧操练,裁外属各营抽练之军,悉回原汛。 十一年,谕直省裁汰绿营。卞宝第言:“广西额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千。粤逆初起,不过二千人。合此巨数之兵,不能击少数之贼。广西如此,他可类推。自后发、捻、回、苗恣乱,绿营战绩无闻。今宜以渐变通营制,裁额并粮,以两饷挑一兵。如额兵一万,分二十营,一半驻守,一半巡防。无事则计日操防,有警则随时援应。绿营积习,无许复存。” 二十二年,谕:“近者户部奏请裁兵,宜汰绿营七成,勇营三成。通谕以来,惟山东陈明分限五年裁减五成,此外酌裁无几。综各省兵勇尚八十万有馀,岁饷约共三千馀万。绿营积惰,久成虚设。当兹借款期迫,弃有用之饷,养无用之兵,因之国穷民蹙。各将军、督、抚亟应定限切实裁减以闻。” 二十四年,从胡燏棻等言,裁并绿营、练勇,选练新操。时山东兵额已陆续裁十之三。至是以不敷分配,未裁之二成,仍止不裁。于是山西以汰存兵额不敷防卡之用,请增练新军数营。恭寿亦言绿营弊深,屡裁而益弱,须藉民力以辅之,宜急行团练。 二十七年,刘坤一、张之洞奏汰绿营,言:“绿营官皆选补,兵皆土著。兵非弁之所自招,弁非将之所亲信,既无恩义,自难钤束。以传舍之官,驭世业之兵,亦如州县之于吏役,欲其整饬变化,服教从风,此必无之事。况绿营将弁,薰染官习,官弁且不易教,况于兵乎!层层积弊,已入膏肓,既甚骄顽,又极疲弱,本难练成可用之兵,自非裁汰不可。惟有分年渐裁一策,不分马、步、战、守,每年裁二十分之一,计百人裁五,限二十年而竣。计成扣饷,按次销除,即以节省之饷,作缉捕营察之用。惟湖南镇筸镇,系改土归流,无土著农户,除苗产外,地皆屯田,民皆兵籍,绥靖镇亦然,请于此两镇兵额不再裁汰,但将绿营改为勇营。所裁将领,可用者改隶勇营,不能带勇者,开缺或改官。使武职无把持之弊,合天下兵出于勇营之一途。更定营名,以符名实。” 二十九年,从徐世昌等言,以绿营挑改巡警。 宣统元年,步军统领衙门疏言:“巡捕五营,原设马、战制兵万人。嗣因屡次裁并,中营现兵千五百人,内分马兵五百四十,战兵八百六十,简差战兵百人。南营兵千二百五十人,内分马兵三百二十,战兵三百三十,简差战兵百人。左营兵八百人,内分马兵三百二十,战兵三百八十,简差战兵百人。右营兵七百人,内分马、战兵各三百,简差战兵百人。惟南营汛地设巡警后,差务较简,请拨南营兵三百七十五人隶北、左、右三营,每营马兵各三百六十五人,战兵四百十人。”是年,免裁之镇筸、绥靖二镇,定议改为续备军。此外乾州、永绥、常德诸协,河溪、保靖等营,留兵各三、四百人,去绿营之名,改勇营规制,作为续备军。岳州、澧州等营,各裁将弁,存兵六十四人或至九十三人。其馀抚、提、镇、协诸营,各裁统将,一以同城将领兼统馀兵。湖北通省将领,副将五人裁去一人,参将七人裁二人,游击十七人裁五人,都司十一人裁三人,守备三十三人裁十人。其抚标各营尚未尽裁,俟分军裁汰。是年,裁江北旧役卫兵左右二哨兵。贵州绿营已裁二成,寻裁副将以下各官,归并四营,酌改六营,惟边防要地佐防军所不及者缓裁。 二年,浙江绿营裁汰后,尚馀将领三百九十九,兵七千馀,一律裁尽,收取马匹军械,改编巡防队八营。四川绿营次第裁尽,挑选精壮改练防军。湖广营已裁十成之七,一、二年后,即可裁尽。湖北自咸丰八年裁马兵改步兵,同治八、九年,先后裁撤水陆军二千一百有奇,马二百馀匹,光绪十一年以来,又裁二千九百有奇,马、步、战、守兵七千六百有奇,马八百八十馀匹,实存马、步、守兵共七千馀,马千六百六十匹,以后分年裁尽。寻湖北之汉阳协兴国等营,湖南之衡州协保靖等营,副将以下各官,一律停补。裁福建绿营,计至宣统六年裁尽,现存将领三百八十人,步、战、守、舵、炊、兵夫五千九百有奇。直隶绿营,于同治年间改为练军。光绪以来,通永等镇分年裁减,至二十九年,实存马、步、战、守兵二万六千馀人。其天津城守及葛沽、通永、通州、北塘等凡十一营,当庚子之变,溃散无馀,遂悉裁撤。此外各营均十裁其三,复裁将弁三百十四人。其大沽六营,庚子年伤亡过甚,亦全裁之,改设巡警。 三年,直隶绿营尚存官弁七百馀,兵六千六百馀,实行裁汰,惟淮、练、巡防各营,暂仍其旧。四川关外原设台兵,向由绿营拨派,共三十九台,将弁兵丁,一律裁撤。福建绿营,豫定裁尽年限,所节之饷,编练巡防队。江西亦拟裁尽绿营。甘肃边要,陆军尚未成镇,仅存马、步、守兵万七千馀,资其防制之力,暂从缓裁。山西绿营所存无几,分三年尽裁之。江南绿营亦然,惟徐州镇标缓撤。山东以全裁绿营情事窒碍,因请缓裁。广东绿营,三江、崖州二协,儋州营,督标中营均免裁。其馀十减其四,将领五百馀,除边要及兼防营之缺缓裁,馀悉停补,改练陆军。广西绿营,自光绪二十九年裁后,仅存抚、提标将领五或四人,兵四五十人,左江、右江两镇将领各二人,兵各二十人。此历朝裁兵大较也。 绿营积重,沿数百年。同治中兴以后,疆臣列帅,惩前毖后,渐改练勇巡防之制。光、宣间屡加裁汰。宣统三年,武昌事起,陆军部疏言时局艰危,各省绿营、巡防队一律从缓裁撤。绿营之制,遂与有清相终始云。 直隶总督统辖督标四营,节制一提督、七总兵,兼辖保定城守,热河喀喇沁,吉林、奉天捕盗,永定河、运河等营。 督标四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保定城守等营。新雄营,涿州营,拱极营,良乡营,中路,东路,南路,西路,北路,张家口,独石口。热河喀喇沁等营。乌兰哈达,塔子沟,承德府,平泉州,三座塔,多伦诺尔。吉林捕盗营。宾州,五常,敦化县,双城,伊通州。奉天捕盗营。昌图府,新民,海城,承德县,开原县,铁岭,辽阳州,锦县,宁远州,义州,广宁县,盖平县,复州,金州,怀德县,奉化县,唐平县,海龙,凤凰,安东县,宽甸县,怀仁县,通化县,兴京,岫岩州。永定河、运河等营。北运河务关,杨村,通惠河漕运,南运河。 直隶古北口提督统辖提标四营,节制七镇,兼辖河屯一协、三屯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密云城守营,顺义营,承德府河屯协左营、右营,唐三营,三屯营,喜峰路,燕河路,建昌路,八沟营,建昌营,赤峰营,朝阳营,昌平营,居庸路,巩华营,怀柔路,汤泉营,古北口。 马兰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遵化等营。镇标左营、右营,遵化营,蓟州营,曹家路,墙子路,黄花山,馀丁营。 泰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紫荆关等营。镇标左营、右营,水东★营,紫荆关,白石口营,广昌营,插箭岭,矾山营,易州营,房山营,淶水营,马水口,沿河口。 宣化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独石口、多伦诺尔二协,蔚州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独石口协左营、右营,镇安营,龙门所营,云州堡,马云堡,镇宁堡,松树堡,滴水堡,赤城堡,君子堡,靖安堡,多伦诺尔协中营、左营、右营,蔚州营,东城营,宣化城守营,怀来营,怀来城守营,岔道营,龙门路营,怀安营,左卫营,柴沟营,西阳河堡营,张家口营,万全营,膳房堡营,新河口堡营,洗马林堡营。 天津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河间、大沽二协,务关等营。镇标左营、右营,四党口营,河间协左营、右营,郑家口营,景州营,大沽协前左及中左、后左、前右、中右、后右六营,葛沽营,祁口营,务关营,霸州营,武清营,静海营,旧州营,天津城守营。 正定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固关等营。镇标左营、右营,固关营,龙泉关营,倒马关营,忠顺关营,龙固城守营。 大名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开州协、大名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开州协,杜胜营,东明营,长垣营,大名城守营,广平营,顺德营,磁州营。 通永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通州、山永二协,北塘等四营。镇标左营、右营,通州协左营、右营,张家湾营,采育营,三河营,山永协左营、右营,山海路营,石门路营,蒲河营,乐亭营,北塘营,丰顺营,玉田营,宝坻营。 山东巡抚兼提督,驻济南府,节制三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登荣水师一协。 抚标左营、右营,登荣水师练军营。 兗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沂州一协、泰安等六营。镇标左营、右营,沂州协,泰安营,台庄营,济南城守营,武定营,安东营,沙沟营。 登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文登等七营。镇标左营、右营,文登营,胶州协,莱州营,即墨营,青州营,宁福营,寿乐营。 曹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临清协、德州等营。镇标中营、右营,临清协,德州营,东昌营,单县营,寿张营,濮州营,高唐营,梁山营,钜野营,桃源营。 河东河道总督统辖河标三营,兼辖济宁城守及运河、怀河、豫河等营。 河标中营、左营、右营,济宁城守营,运河营,怀河营黄河北岸祥河、下北河、黄沁河、阳封,豫河营上南河、中河、下南河。 山西巡抚兼提督,节制二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精兵两哨、口外七捕盗营。 抚标左营、右营,精兵两哨,归化标,萨拉齐标,丰镇标,宁远标,和林格尔标,托克托城标,清水河标。 太原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蒲州、潞安二协,太原等营。镇标左营、右营,蒲州协,运城营,吉州营,潞安协,泽州营,东阳营,粟城营,太原营,平阳营,隰州营,汾州营,平垣营,盂寿营,东滩营,平定营。 大同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杀虎口一协、新平路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杀虎协左营、右营,宁武营,偏关营,镇西城,河保营,保德营,水泉营,平鲁营,靖远营,归化城,新平路,天城营,阳和营,浑源营,得胜路,丰川营,助马路,怀仁城,北楼营,东路,忻州营,灵丘路,山阴路。 河南巡抚兼提督,节制三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开封营。 抚标左营、右营,开封城守营。 河北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河南城守等营。镇标左营、右营,河南城守营左营、右营,卫辉营,彰德营,陕州营,内黄营,嵩阳营,王禄店营,滑县营。 南阳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荆子关、信阳二协,汝宁等营。镇标左营、右营,荆子关协,卢氏营,信阳协左营、右营,汝宁营,邓新营,襄城城守营,新野营,光州营,固始县营。 归德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永城等营。镇标左营、右营,永城营,考城营,陈州营。 两江总督统辖督标二营,节制三巡抚、一提督、九总兵,兼辖江宁城守一协、扬州、盐捕二营。 督标中营、左营,江宁城守协左、右两营,奇兵营,青山营,浦口营,溧阳营,瓜州营,扬州营,盐捕营。 漕运总督统辖各卫所外,复统辖旗、绿、漕标三营,兼辖淮安城守等营。 漕标中营、左营、右营,淮安城守营,海州营,盐城水师营,东海水师营。 江苏巡抚节制三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苏州城守营。 抚标左营、右营,苏州城守营。 江南水陆提督节制五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太湖、松北二协,松江城守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太湖协左营、右营,松北协,松江城守营,金山营,柘林营,青村营,平望营,江阴营,靖江营,孟河营,常州营,镇江营,松南水师营,南汇水师营。 狼山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通州等营。镇标中营、右营,通州水师营,掘港水师营,泰州营,泰兴营,三江水师营。 苏松镇水师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海门一协。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海门协。 徐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中营,兼辖徐州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徐州城守营,萧营,宿州营。 淮扬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清江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清江城守营,宿迁营,庙湾水师营,佃湖营,洪湖水师营,苇荡左营,苇荡右营。 福山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吴淞、川沙二营。镇标左营、右营,吴淞水师营,川沙水师营。 安徽巡抚兼提督,节制二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安庆一协,游兵、潜山二营。 抚标左营、右营,安庆协左营、右营,游兵营,潜山营。 寿春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六安等营。镇标中营、右营,六安营,颍州营,泗州营,庐州营,亳州营,龙山营。 皖南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徽州等营。镇标中营、右营,徽州营,池州营,芜采营,广德营。 江西巡抚兼提督,节制二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南昌城守一协。 抚标左营、右营,南昌城守协。 九江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九江城守等营。镇标前营、后营,九江城守营,广信营,铅山营,饶州营,浮梁营,建昌营,广昌营,武宁营,瑞州营,抚州营,铜鼓营,南康营。 南赣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袁州一协、赣州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后营,袁州协,临江营,赣州城守营,宁都营,南安营,吉安营,龙泉营,万安营,永丰营,莲花营,兴国营,文英营,永镇营,横冈营,羊角营。 长江水师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五营,兼受两江总督、湖广总督节制。提标中营,金陵营,裕溪营,大通营,芜湖营。 长江水师岳州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镇标中营,荆州营,沅江营,陆溪营。 长江水师汉阳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镇标中营,田镇营,蕲州营,巴河营。 长江水师湖口镇总兵统辖镇标五营。镇标中营,安庆营,吴城营,饶州营,华阳营。 长江水师瓜洲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镇标中营,江阴营,三江营,孟河营。 闽浙总督节制二巡抚、三提督、十二镇,统辖督标三营,兼辖抚标二营、南台水师营。 督标三营。中营、左营、右营,抚标左营、右营,南台水师营。 福州将军除统辖八旗驻防官兵外,兼辖福州城守营,节制福宁镇标、福州城守及同安等营。 福建陆路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福州城守、兴化城守二协、泉州城守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福州城守协左营、右营,兴化城守协左营、右营,泉州城守营,长福营。 福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其左营系水师提督节制,兼辖海坛、闽安二协,烽火门四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海坛协左营、右营,闽安水师协左、右两营,烽火门水师营,桐山营,连江营,罗源营。 汀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邵武城守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邵武城守营左营、右营。 建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延平城守协、枫岭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延平城守协左营、右营,枫岭营。 漳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顺昌协、同安等营。镇标中营,顺昌协,同安营,诏安营,平和营,云霄营,龙岩营,漳州城守营。 福建水师提督节制三镇,及福宁镇左营、广东南澳镇左营,统辖提标五营,兼辖金门协,铜山、湄州等营。镇标中营,左、右、前、后四营,金门协,铜山水师营,湄州水师营。 闽粤南澳镇外海水师总兵。左营。 福建台湾巡抚节制二镇。 台湾镇总兵统辖镇标中营,兼辖台湾北路、台湾水师二协、台湾城守及台湾南路等营。镇标中营,台湾北路协中营、右营,台湾水师协中营、左营、右营,台湾城守营左营、右营,台湾南路营,台湾嘉义营,台湾艋舺水师营,沪尾水师营,噶吗兰营,台湾恆春营,台湾道标,台湾南路下淡水营。 澎湖镇外海水师总兵统辖镇标二营。镇标左营,右营。 浙江巡抚统辖抚标二营,兼辖海防营。 抚标左营、右营。巡盐营,海防营。 浙江水陆提督节制五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杭州等协、太湖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杭州城守协,钱塘水师营,嘉兴协左、右两营,湖州协左、右两营,安吉营,绍兴协左营、右营,乍浦水师协左营、右营,太湖水师营,宁波城守营,澉浦水师营,海宁水师营。 定海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象山协,镇海、定海城守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象山协左营、右营,石浦水师营,镇海水师营,定海城守营。 海门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台州协、海门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台州协中营、左营、右营,海门城守水师营,宁海营,太平营。 温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乐清、瑞安、平阳三协,玉环、温州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乐清协,大荆营,磐石营,瑞安协左营、右营,平阳协左营、右营,玉环营左营、右营,温州城守营。 处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金华协、丽水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金华协左营、右营,丽水营。 衢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严州协,枫岭、衢州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严州协左、右两营,枫岭营,衢州城守营。 湖广总督节制二巡抚、二提督、五镇,统辖督标三营。 督标中营、左营、右营。 湖北巡抚统辖抚标二营。 抚标左营、右营。 湖北提督节制二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黄州、汉阳二协,荆州城守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黄州协,蕲州营,汉阳协,荆州城守营,武昌城守营,德安营,兴国营,均光营,襄阳城守营,荆门营,安陆营。 郧阳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竹山协、郧阳城守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竹山协,郧阳城守营。 宜昌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施南协、远安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前营、后营,施南协左营、右营,远安营,卫昌营,宜都营,荆州堤防营。 湖南巡抚节制三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凤凰等屯军营。 抚标左营、右营,凤凰屯,永绥屯,乾州屯,古丈坪屯,保靖屯。 湖南提督节制三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长沙等协、澧州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长沙协左营、右营,乾州协左营、右营,镇溪营,河溪营,永顺协,常德协,龙阳城守营,澧州营,岳州营,九溪营,永定营,辰州城守营,古丈坪营。 镇筸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沅州、靖州二协,绥宁、长安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沅州协,晃州营,靖州协,绥宁营,长安营。 永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宝庆、衡州二协,临武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宝庆协,衡州协,临武营,宜章营,桂阳营,武冈营,岭东营。 绥靖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永绥协、保靖营。镇标左营、右营,永绥协中营、左营,芭茅坪营,保靖营左营、右营。 陕甘总督节制二巡抚、三提督、十一镇,统辖督标五营。 督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 陕西巡抚统辖抚标三营。 抚标中营、左右两营。 陕西固原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靖远等协、静宁等营。提标中营、左、右、前、后四营,靖远协,芦塘营,盐茶营,下马关营,八营,潼关协,金锁关,三要司,商州协中营、左营、右营,西安城守协左营、右营,盩厔营,静宁营,马营监营,安定营,隆德营,西凤营,邠州营,长武营,庆阳营,泾州营,红德城守营,固原城守营,硝河城汛,平凉城守营,秦州营,利桥营,宜君营,化平营。 延绥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定边协、神木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定边协,靖边营,镇靖营,安边营,神木营,黄甫营,麻池潢营,高家营,镇羌营,波罗营,绥德城守营,延安营,鄜州营,延绥城守营。 陕安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镇安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镇安城守营,砖坪营,兴安城守营,镇坪营,孝义城守营,紫阳营,白河营,洵阳营。 河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洮岷协、循化等营。镇标左营、右营,洮岷协,阶州营,文县营,西固营,岷州营,旧洮营,循化营,保安营,起台营,兰州城守营,巩昌营,临洮营,河州城守营。 汉中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宁陕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宁陕营,阳平关营,宁羌营,略阳营,留坝营,定远营,西乡营,华阳营,东江口营,汉中城守营,汉凤营,铁炉川营,佛坪营。 甘肃提督统辖提标五营,兼辖永固城守协,节制西宁等四镇。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永固城守协,甘州城守营,梨园营,洪水营,南古城营,山丹营,硖口营,大马营,察汉俄博营。 西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五营,兼辖镇海协、西宁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镇海协,哈拉库图尔营,西宁城守营,巴燕戎格营,巴暖三川营,贵德营,南川营,大通营,永安营,白塔营,碾伯营,威远营。 宁夏镇总兵统辖镇标五营,兼辖中卫协、花马池等营。镇标左营、右营、前营、后营兼管城守营、城守营,中卫协,石空寺堡,古水井堡,花马池营,安定堡,灵武营,灵州营,同心营,平罗营,洪广营,玉泉营,广武营,兴武营,横城营。 凉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五营,兼辖永昌、庄浪二协。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西把截堡,永昌协,宁远营,水泉营,新城营,张义营,镇番营,安城营,大靖营,土门营,庄浪协,俄博岭营,松山营,镇羌营,岔口营,红城堡,红水营,三眼井营。 肃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金塔、安西二协,肃州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金塔协,镇彝营,清水营,高台营,抚彝营,红厓堡,安西协,布隆吉尔营,桥湾营,肃州城守营,嘉峪关营,沙州营,靖逆营,赤金营。 甘肃新疆巡抚节制三镇,统辖抚标四营、玛纳斯协、济木萨等营。 抚标中营、左营、右营,城守协中营,喀喇巴尔噶逊营,玛纳斯协,济木萨营,库尔喀喇乌苏营,精河营,吐鲁番营。 [[新疆喀什噶尔提督]]节制三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回城、莎车二协,英吉沙尔等营。提标中营、左右两营、前营、城守营,回城协中营、左右两旗,莎车协中营、中左右三旗,英吉沙尔营,和阗营,玛喇巴什营。 [[新疆阿克苏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乌什协、哈喇沙尔等营。镇标中左右三营、城守营,乌什协,哈喇沙尔营、库车营。 新疆巴里坤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哈密协、古城等营。镇标中营、左右两营、城守营,哈密协,[[古城营]],[[塔尔纳沁营]],木垒营。 伊犁将军节制一镇,统辖军标二营。军标中营、左营。 伊犁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塔尔巴哈台协、霍尔果斯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绥定城守营,塔尔巴哈台协,霍尔果斯营,宁远城营。 四川总督节制一提督、四镇,统辖督标三营。 督标中营、左营、右营。 成都将军除统辖八旗驻防官兵外,统辖军标绿营二营,节制建昌、松潘二镇。军标左营、右营。 四川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三营,兼辖阜和、懋功、马边三协,成都城守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阜和协左营、右营,黎雅营,泰宁营,懋功协,崇化营,绥靖营,庆宁营,抚边营,马边协左营、右营,存城营,万全营,平安营,成都城守营、右营,永宁营,泸州营,叙马营,建武营,普安营、右营,安阜营,峨边营、右营,镇远营,绵州营。 川北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绥定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绥定营,顺庆营,太平营,巴州营,广元营,潼川营,城口营,通江营。 重庆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夔州、绥宁二协,忠州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夔州协左营、右营,巫山营,梁万营,盐厂营,绥宁协左营、右营,酉阳营,黔彭营,邑梅营,忠州营。 建昌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会川等营。镇标中营、左营,会川营,永定营,越巂营,宁越营,保安营,靖远营,泸宁营,会盐营,怀远营,冕山营。 松潘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维州协、漳腊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维州协左营、右营,茂州营,漳腊营,叠溪营,龙安营,平番营。 两广总督节制二巡抚、三提督、九镇,统辖督标五营,兼辖本标水师、绥瑶等营。 督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督标水师营,绥瑶营。 广州将军除统辖八旗驻防官兵外,节制南韶连镇标、潮州镇标、高州镇标、琼州镇标、惠州协标、肇庆协标、广州城守协、三江口协、黄冈协、罗定协、增城各二营,南雄协、钦州各一营,雷州左营、前山、永靖、连阳、惠来、骁平、潮阳、廉州、儋州、万州、和平、四会、那扶、永安、兴宁、平镇、潮州城守、石城、阳春、三水、徐闻、绥瑶等营。 广东巡抚统辖抚标二营。 抚标左营、右营。 广东陆路提督节制五镇,统辖提标五营,广州城守等协、增城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广州城守协左营、右营,三水营,惠州协左营、右营,和平营,肇庆城守协左营、右营,四会营,那扶营,增城营左营、右营,永靖营,永安营。 南韶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三江口、南雄二协,清远、佛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三江口协左营、右营,连阳营,南雄协,清远营左军、右军,佛冈营。 潮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黄冈协、惠来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黄冈协左营、右营,惠来营,饶平营,潮阳营,兴宁营,平镇营,潮州城守营。 高州镇水师兼陆路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罗定协、阳江等营。镇标左营、右营,罗定协左营、右营,阳江营,硇州营,吴川营,电白营,东山营,阳春营。 广东水师提督节制五镇,统辖提标五营,香山等四协,新会、前山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香山协左营、右营,顺德协左营、右营,大鹏协左营、右营,赤溪协左营、右营,新会营左营、右营,前山营。 碣石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平海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平海营。 琼州镇水师兼陆路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崖州协、海口等营。镇标左营、右营,崖州协,海口营,万州营,儋州营,海安营。 南澳镇总兵分管闽、粤二省,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澄海等营。镇标左营隶福建水师提督节制,右营,澄海营左营、右营,海门营,达濠营。 北海镇水陆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龙门协、雷州等营。镇标左营、右营,龙门协左营、右营,雷州营,钦州营,白龙营,徐闻营,石城营,灵山营。 广西巡抚统辖抚标二营。 [[抚标左营]]、右营。 广西提督节制三镇,统辖提标中军一营,兼辖平乐、新太二协,全州等营。提标中军,平乐协左营、右营,富贺营,麦岭营,新太协,馗纛营,全州营,宾州营,三里营,上思营,东兰营,桂林城守营,龙州城守营。 左江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梧州、浔州二协,南宁城守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梧州协左营、右营,怀集营,浔州协左营、右营,南宁城守营,郁林营。 右江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镇安协、思恩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镇安协左营、右营,思恩营,隆林营,上林营,恩隆营。 柳庆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庆远、义宁二协,融怀等营。镇标左营、右营,庆远协左营、右营,义宁协左营、右营,融怀营,永宁营,柳州城守营。 云贵总督节制二巡抚、二提督、十镇,统辖本标三营,兼辖曲寻协、[[云南城守]]、寻霑等营。 督标中营、左营、右营,曲寻协左营、右营,云南城守营,寻霑营。 云南巡抚统辖抚标二营。 抚标左营、右营。 云南提督节制六镇,统辖提标三营,兼辖楚雄协,武定、大理城守等营。提标中营、左营、右营,楚雄协,武定营,大理城守营。 临元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元新、澂江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元新营,澂江营。 开化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广南、广西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后营,广南营,广西营。 腾越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永昌等二协、龙陵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永昌协左营、右营、顺云协中营、左营、右营,龙陵营。 鹤丽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维西协、永北、剑川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维西协左营、右营,永北营,剑川营。 昭通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东川、镇雄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东川营,镇雄营。 普洱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威远、景蒙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威远营,景蒙营。 贵州巡抚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古州等十卫、都江、下江等营。 抚标左营、右营,古州左卫、右卫,八寨卫,台拱卫,黄施卫,丹江卫,凯里卫,清江左卫、右卫,石岘卫,都江标,下江标。 贵州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三营,兼辖大定等协、罗斛等营。提标左营、右营、前营,大定协左营、右营,平远协左营、右营,遵义协左营、右营,定广协左营、右营,罗斛营左营,右营,贵阳营,平越营,归化营,黔西营,安顺城守营,仁怀营,新添营。 安义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永安协、长坝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永安协左营、右营,长坝营,普安营,安南营,册亨营。 古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上江、都匀二协,朗洞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上江协左营、右营,都匀协左营、右营,朗洞营左营、右营,黎平营左营、右营,荔波营,下江营。 镇远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清江等三协、台拱等营。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清江协左营、右营,松桃协左营、右营,铜仁协左营、右营,台拱营左营、右营,丹江营左营、右营,思南营,凯里营,黄平营,天柱营,石阡营。 威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毕赤、水城等营。镇标左营、右营,毕赤营,水城营。 绿营兵额,清初未定。考明代京军二十万馀,外军九十九万馀。顺治间不可考,大约视旧额约裁减十三四。康熙兵制,京巡捕三营经制马步兵三千三百,直隶各标兵三万七百,山西二万五千,川陕总督,陕、甘两巡抚及提镇各标兵八万五千九百七十八,四川四万,云南四万二千,贵州二万,广西二万,湖广四万,广东七万三千一百十人,江南总督,总漕,江宁、安徽两巡抚,京口将军四万九千八百五十,浙江四万三千四百五十,江西万五千,福建六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山东总河及抚、镇标兵二万,河南一万,都各省经制马步兵五十九万四千四百十四。逮乾隆二十九年,次第增加,各省多者一千至六千馀,惟贵州加至万八千二百馀,减者江西七百馀,广东四百馀,浙江二千馀,福建三千馀,都六十三万七千三百二十三。 至五十年,各省绿营兵额,京巡捕五营一万,直隶三万九千四百二,山东万七千五百四,山西二万五千七百五十二,河南万一千八百七十四,江南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七,江西万三千九百二十九,福建六万三千一百十九,浙江四万三十七,湖北万七千七百九十四,湖南二万三千六百四,四川三万千一百十二,陕、甘八万四千四百九十六,广东六万八千九十四,广西二万三千五百八十八,云南四万千三百五十三,贵州三万七千七百六十九,都五十九万九千八百十四,综计数减于旧者凡四万馀。各省减者,自数百至数千不等,惟陕、甘减至万二千,则以四十六年新增者不在此数,而山东、河南、江南视旧额转多,盖河、漕标兵本定分额,此实并入各省中也。 嘉庆十七年,绿营都数为六十六万千六百七十一,视乾隆中叶增额六万馀,各省均所有益,惟浙江减额千馀。其江南总额,此分江宁七千三十九,南河万五千六百六十六,漕运三千六百八十一,江苏二万三千七百四十八,安徽八千七百三十八,总为五万六千八百七十二,增旧额八千馀。又旧额但举山东,此分山东万五千九百三十三,东河四千二百四十一,增额三千馀,略可考见。十九年,山西等省共裁兵万五千四百馀,内改马战兵为步守兵共千二百馀。 道光初元,谕行裁汰,减额万馀,复议裁改。二十九年兵额,直隶四万千三百三十五,山东二万五十七,河南万五千三百八十一,东河并入河南、山东。山西二万二千八百五,江苏三万八千一百八,安徽九千四百四十二,南河、漕运并入江南。江西万二千四百七十二,福建六万千六百七十五,浙江三万七千五百六十五,陕西二万四千七百二十,甘肃六万八千八百六十二,湖北二万五百五,湖南二万七千百十五,四川三万三千八百十一,广东六万八千三百二十二,广西二万二千四百七十二,云南三万九千七百六十二,贵州三万六千四百七十七,都五十八万五千四百十二,京营万名在外。减于乾隆旧额且逾万矣。 咸丰军兴以来,绿营议裁。迄同治、光绪间,兵制一变,直省厉行简汰,顾不能悉废,存额尚不为少。再综近时绿营兵额,京巡捕营一万外,十六门门甲三百十,门军六百四十,凡万九百五十,直隶四万二千八百十,山东万七千八百七十五,山西万六千四十五,河南万四百六十八,江苏二万五千七百七十,安徽九千三百六十四,江西万一千七百四十,长江水师万一千六十四,福建二万三千六百七十八,台湾八千二百六十八,浙江二万三千四百九,湖北万五千三百四十三,湖南三万零二十四,陕西万八千六百八十七,甘肃万二千七百二十五,新疆二万六千五百十五,四川三万千二百八十一,广东四万六千七百七十四,广西万四千一百十五,云南万二千五百七十二,贵州四万二千九百五,都四十六万二千三百八十二。取道光末年额较之,减于旧者几十二万,但旧额不及长江水师与台湾云。<ref>[https://so.gushiwen.cn/guwen/bookv_46653FD803893E4F2C495ACD5CC9E5CF.aspx 志·卷一百三十一 兵二 古诗文网] </ref>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020 圖書資訊學總論]] [[Category:040 類書總論;百科全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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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志一百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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