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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8D8E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波達計數法''' </p> |- |<center><img src="https://www.electoral-reform.org.uk/wp-content/uploads/2018/12/Borda-Count.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lectoral-reform.org.uk/voting-systems/types-of-voting-system/borda-count/ 圖片來自electoral] </small> |} '''波達計數法'''(Borda Count)是一種投票制度。投票人按喜好排列候選者。如果候選者在選票的排第一位,它就得某個分數;排第二位得一個較小的分數……如此類推。分數累計下來最高分的候選者便取勝。<ref>[https://www.electoral-reform.org.uk/voting-systems/types-of-voting-system/borda-count/ 波達計數法],electoral</ref> 歷史上有許多人曾提出使用波達計數法。它曾是[[羅馬議會]]採用的投票制度之一。13世紀的[[雷蒙·盧爾]]和15世紀的[[庫薩的尼古拉]]都曾提出這個制度。1770年,讓-夏爾·德·波達提出用此法來選舉[[法國科學院]],後來便以其名字來命名此計數法。 ==应用== 截至2007年4月,有以下選舉使用波達計數法制度: * 部分[[斯洛文尼亞]]國會議員 * [[吉里巴斯]]總統 * [[諾魯]]議會成員 * [[斯洛文尼亞]]部分選舉。 在政壇以外,波達計數法也見於體壇,如: * [[美國職棒大聯盟最有價值球員獎]] * 美國大學[[美式足球]]賽的[[海斯曼獎]] * 英式足球[[金球奖 (足球)|金球奖]](由全球190国记者投票选出,一至五名各得6,4,3,2,1分) 由2008年起,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的每月之星及全年之星選舉亦使用波達計數法。 [[2015年度香港小姐競選]]:在該年的全民投票當中,被投選冠、亞、季軍的佳麗,分別可獲得分數為:5、2、1。 == 例子 == 假設有三個候選人甲、乙、丙的選舉。結果如下: * 4張選票為:1.甲 2.乙 3.丙 * 5張選票為:1.甲 2.丙 3.乙 * 7張選票為:1.丙 2.乙 3.甲 若排第一位的候選人取得2分,第二位得1分,第三位無分,各人的分數如下: * 甲:4*2+5*2+7*0 = 18 * 乙:4*1+5*0+7*1 = 11 * 丙:4*0+5*1+7*2 = 19 即丙勝出。 諾魯議會選舉以排第一位得1分,排第二得1/2=0.50分,排第三得1/3=0.33分來計算。如果按這個方法,剛才的選舉結果要{{why|改寫}}: * 甲:4*1.00+5*1.00+7*0.33 = 11.31 * 乙:4*0.50+5*0.33+6*0.50 = 6.65 * 丙:4*0.33+5*0.50+7*1 = 10.82 這回是甲勝了。 == 比較 == 波達計數法不只考慮選民的第一選擇,會同時考慮選民的其他選擇及所有取向。換個說法,波達計數法的勝利者未必是最多人放在第一位的。 這種方法較不易選出偏激或極具爭議性的人士。 例如: {| class="wikitable" |- bgcolor=cccccc ! # ! '''51票''' ! '''5票''' ! '''23票''' ! '''21票''' |- ! 1 | '''張三''' | '''王五''' | 李四 | 馬六 |- ! 2 | '''王五''' | 李四 | '''王五''' | '''王五''' |- ! 3 | 李四 | 馬六 | 馬六 | 李四 |- ! 4 | 馬六 | '''張三''' | '''張三''' | '''張三''' |} 採用排第n位得4-n分的準則,各人分數如下: * 張三:153 * 李四:151 * 王五:205 * 馬六:91 不論在[[多數制]]還是[[排序複選制]],張三都是贏家。但在波達計數法之下,因為其他選民也將張三排在最尾,拖低了他的分數,結果張三敗給王五。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政府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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