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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3.itc.cn/q_70/images03/20210319/405da6546f864a1387499bf36f91cde2.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m.sohu.com/a/456325186_120979226?ivk_sa=1024320u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河池市监察委员会'''是由[[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现任中共河池市委常委、河池市纪委书记、河池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徐丹华 ==发展历程== 1月17日上午,河池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辛幸出席挂牌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唐云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迟威等市[[领导]]和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参加挂牌仪式。 2021年12月3日上午11时30分,在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大楼前举行庄严的升旗仪式,为河池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职权调整==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认真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f>[https://www.sohu.com/a/452387706_100229365 【党务知识】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搜狐,2021-02-23</ref>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现任领导== 主任:徐丹华 副主任:陆俊百、李园(女) ==职务任免== 2021年8月26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刘 峰、黄光雄为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陆 莹的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相关资讯== ===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ref>[https://www.sohu.com/a/226382609_267106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搜狐,2018-03-26 </ref>和《河池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韦斌等18名同志为河池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具体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韦斌、韦汉克、韦国文、韦凯铭、石秋苗(女)、石秋香(女)、石景鹏、卢忠军、李恒、吴青霏(女)、宋先周、陆芳慧(女)、林岸、黄正、黄峰、彭坚、蓝江培、蒙政国,聘期2022年9月至2026年9月。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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