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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桥玄.jpg|缩略图|[https://sina.cn/?sourceurl=https%3A%2F%2Fk.sina.cn%2Farticle_6545302587_18621643b00100oi5v.html&sourcefrom=kd 桥玄]]] '''梁书·桥玄传'''出自《梁书》,此史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ref>[https://www.shicimingju.com/book/liangshu.html -诗词名句网]</ref> ==原文== 桥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也。玄少为县功曹。时豫州刺史周景行部到梁国,玄谒景,因伏地言陈相羊昌罪恶,乞为部陈从事,穷案其奸。景壮玄意,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宾客,具考臧罪。昌素为大将军梁冀所厚,冀为驰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还檄不发,案之益急。昌坐槛车征叫,玄由是著名。 举孝廉,补洛阳左尉。时梁不疑为河南尹,玄以公事当诣府受对,耻为所辱,弃官还乡里。后四迁为齐相,坐事为城旦②。刑竟,征,再迁上谷太守,又为汉阳太守。时上部令皇甫祯有臧罪,玄收考髡笞,死于冀市,一境皆震。郡人姜岐,守道隐居,名闻西州。玄召以为吏。称疾不就。玄怒,敕督邮尹益逼致之,曰: “岐若不至,趣嫁其母。”益固争不能得,遽晓譬岐。岐坚卧不起。郡内士大夫亦竞往谏,玄乃止。时多以为讥。后谢病免,复公车征为司徒长史,拜将作大匠。 灵帝初,征入为河南尹,转少府、大鸿胪。建宁三年,迁司空,转司徒。素与南阳太守陈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荐球为廷尉。玄以国家方弱,自度力无所用,乃称疾上疏,引众灾以自劾。遂策罢。岁余,拜尚书令。时太中大夫盖升与帝有旧恩,前为南阳太守,臧数亿以上。玄奏免升禁锢,没入财贿。帝不从,而迁升侍中。玄托病免,拜光禄大夫。光和元年,迁太尉。数月,复以疾罢,拜太中大夫,就医里舍。 玄少子十岁独游门次卒有三人持杖劫执之入舍登楼就玄求货玄不与。有顷,司隶校尉阳球率河南尹、洛阳令围守玄家。球等恐并杀其子,未欲迫之。玄嗔目呼日:“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促令兵进。于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诣阙谢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质,皆并杀之,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诏书下其章。初自安帝以后,法禁稍散,京师劫质,不避豪贵,自是遂绝。玄以光和六年卒,时年七十五。 注释:①征:指押解犯人进京。②城旦:刑法名,一种筑城四年的劳役。 ==译文== 桥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桥玄年轻时做过县功曹。当时豫州刺史周景巡行所属部域。考核政绩,到了梁国,桥玄谒见周景,伏地陈述陈相羊昌的罪恶,请求做总领陈目从事的官,彻底查究羊昌的罪行。周景钦佩他的意志,就任命他担任此职并派遣他去。桥玄到达陈国后,全部抓捕羊昌的宾客,具体拷问贪污罪行。羊昌向来为大将军梁冀所推重,梁冀急发文书救羊昌。周荣秉承粱冀意旨想召回桥玄,桥玄退还文书不为所动,拷问羊昌更急。羊昌最后被囚车押解进京,桥玄从此出了名。 桥玄被举为孝廉,补洛阳左尉。这时粱不疑任河南尹,桥玄因公事当到府里接受问询,不想受粱氏的羞辱,弃官回到乡里。后来四次升迁做了齐相,因事犯罪被罚为城旦。刑期满后,被征召,升为上谷太守,又做了汉阳太守。这时上郡县令皇甫祯有贪污罪,桥玄把他抓起来剃去头发用竹板痛打,皇甫祯死于冀县集市,一境都被震动。同郡人姜岐,守道隐居,名声传遍西州。桥玄召他为吏,他称病不往。桥玄很是生气,勒令督邮尹益强迫他,说:“姜歧如果不来,赶紧让他的母亲改嫁。”尹益坚持求情,桥玄不允。尹益就急忙告诉姜岐,姜岐坚决卧床不起。郡内士大夫也争着劝谏,桥玄才停止了这件事。当时的人颇有些讥讽他。桥玄后来谢病免职,又被公车召为司旋长史。 灵帝初年,桥玄被征召为河南尹,转任少府、大鸿胪。建宁三年(公元170年),升为司空,转任司徒。桥玄素来与南阳太守陈球有矛盾,自己在三公之位后,便推荐陈球做廷尉。桥玄认为国家正弱,自己考虑个人的能力无处所用,就称病上疏,援引国家出现的众多灾祸来弹劾自已,于是被免职。一年以后,被拜为尚书令。当时太中大夫盖升与皇帝有旧恩,以前做南阳太守,贪污数亿以上。桥玄奏请免去盖升之职并将他关押起来,没收其贿赂所得,皇帝不同意,反而提拔盖升为侍中。桥玄称病免职,拜为光禄大夫。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升任太尉。几个月后,又以病罢免,拜为太中大夫,回到家中就医。 桥玄的小儿子年10岁,一个人在门边玩耍,忽然有三个人拿着木棍劫持他,跑入桥玄房舍,登楼,向桥玄索要财物,桥玄不给。一会儿,司隶校尉阳球率领河南尹、洛阳令赶来,围攻桥玄家。阳球等人担心劫匪杀害桥玄的儿子,不想逼迫劫匪。桥玄瞪着眼睛喊叫道:“奸人没有王法,桥玄难道因一个儿子的性命而放掉国贼吗?”催促命令兵士前进。兵士们于是进攻,桥玄的儿子因此死了。桥玄于是到朝廷谢罪,请求下令天下:“凡有劫持人质的,都一并杀掉,不得用财宝赎回人质,开启奸贼犯罪之路。”于是朝廷用诏书发布了这个命令。自安帝以来,法禁渐渐松弛,京城劫持人质,不避权贵之家,而从此之后就再没有了。桥玄在光和六年(公元183年)死去,时年75岁。<ref>[http://wyw.5156edu.com/html3/16.html 梁书-在线文言文]</ref> ==作者简介== 姚思廉(557—637),字简之,一说名简,字思廉,吴兴(今浙江湖州)人,唐朝初期史学家。约生于梁末陈初,在八十岁左右去世。姚思廉自贞观三年至贞观十年,历时七年最终完成了《梁书》与《陈书》的撰写工作。姚察及姚思廉父子虽为史学家,但都有较[[深厚]]的[[文字素养]],于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简洁]]朴素,力戒追求[[辞藻]]的华丽与浮泛,继承了司马迁及班固的[[文风]]与[[笔法]],在南朝诸史中是难能可贵的。<ref>[https://so.gushiwen.org/authorv_2ca2fa1f4044.aspx - 古诗文网]</ref>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 840 中國文學別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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