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7.48.105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木島佳苗連續騙婚殺人詐財事件 的原始碼
←
木島佳苗連續騙婚殺人詐財事件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木島佳苗連續騙婚殺人詐財事件'''<br><img src="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05/11/20170511220636-82574311.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news.tvbs.com.tw/focus/726739 圖片來自tvbs]</small> |} '''木嶋佳苗連續騙婚殺人詐財事件'''(日語:首都圏連続不審死事件)是發生於[[日本]],名為木嶋佳苗(1974/11/27出生)(日語:木嶋佳苗)的女性利用結婚名義接近被害男子而謀財害命的多起事件。此案曝光於 2009 年,木嶋佳苗最後被[[埼玉市地方法院|さいたま地方裁判]]<ref>[https://japantravel.navitime.com/zh-tw/area/jp/spot/02022-1020233/ 埼玉市地方法院],navitime</ref> 所控[[詐騙|詐欺]]、詐欺未遂、[[偷竊]]、[[杀人|殺人]]等多項罪名(事件编号为“平成21年(わ)第1809号等”)。 由於此案係假藉[[結婚活動]]所犯下的各種罪行,日本亦稱為「結婚活動殺人事件」、「[[婚活]]大量殺人事件」、「婚活連續殺人事件」。 === 重大命案 === ; 千葉縣松戸市的70歲男子命案 : 2007年8月,[[千葉縣]]松戶市70歲男子死於家中浴室,死因不明。 : 死者生前交付給木嶋佳苗的金錢共計約7400萬日圓。 ; 東京都青梅市的53歲男子A命案(已起訴) : 東京都青梅市的53歲男性上班族A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死亡推測時間落在2009年1月30日至1月31日間,但2月4日才被發現。 : A的帳戶留有在他死亡前不久轉帳1700萬日圓到木嶋佳苗帳戶的記錄。 ; 千葉縣野田市的80歲男子B命案(已起訴) : 2009年5月15日,千葉縣野田市的80歲男性B死於家中,遺體所在的和室附近發現數個遺留的木炭,死因研判為一氧化碳中毒,其後住家發生火災,全部燒光。 : B的父親是知名畫家,之前B家中的父親畫作遭竊並賣得高價,B沒有懷疑木嶋佳苗,反而懷疑自己的親人;而在B死亡後不久,木嶋佳苗從他的銀行帳戶取出約190萬日圓。 ; 東京都千代田區41歳男子C命案(已起訴) : 2009年8月6日,東京都千代區的41歲男性上班族C被發現死於埼玉縣富士見市月極停車場中的[[汽車租賃|租賃車輛]]中,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 : 木嶋佳苗假藉要和C結婚的名義,從C手中取得約470萬日圓。 ; 其他 : 除上述命案,木嶋佳苗被懷疑與兩位死亡時間不明的[[關東地方|關東]]男性命案有關。 === 詐欺、詐欺未遂、偷竊 === ; [[靜岡縣]]的40多歲男子(詐欺罪) : 2008年9月至12月間,合計被木嶋佳苗騙走130萬日圓。 ; [[長野縣]]的50多歲男子(詐欺罪) : 2008年10月至12月間,合計被木嶋佳苗騙走190萬日圓。 ; 靜岡縣的40多歲男子(竊盜罪) : 2009年1月10日與木嶋佳苗投宿於飯店時,入睡後錢包被偷取5萬日圓。 ; 50多歲男子(詐欺未遂罪) : 2009年7月中旬至下旬期間,被木嶋佳苗騙走100多萬日圓。 ; 東京都的41歲男子(詐欺罪) : 2009年7月24日,被木嶋佳苗騙走400多萬日圓。 ; 長野縣的50多歲男子(詐欺未遂罪) : 2009年8月,被木嶋佳苗騙走約140萬日圓。 ; 埼玉縣的30多歲男子(詐欺未遂罪) : 2009年8至9月間,據說被木嶋佳苗拿走約70萬日圓。 == 嫌疑人相關 == ; 詐欺手法 : 據說木嶋佳苗是個巧言如簧的人,用騙來的錢租下西池袋3丁目月租22萬日圓的[[公寓大廈|高級大廈]],出入皆以[[賓士]]代步。 : 此外,木嶋佳苗使用[[化名|假名]]「吉川櫻」,謊稱父親是[[东京大学|東大]]教授,自己是[[鋼琴]]老師及[[營養師|營養調理師]]。 ; 札記與小說 : 木嶋佳苗的札記及小説連載於女性自身|女性自身雜誌,2015年,角川書店出版其小説《禮讚(日語:礼讃)》。 ; 部落格 : 2014年1月5日起,支持者幫忙將木嶋佳苗寫下的文字更新至[[部落格]]上。 == 開庭審理 == 涉及木嶋佳苗的[[刑事案件]]全由埼玉縣地方法院審理,案件包含三件命案、六件詐欺及詐欺未遂案、以及一件竊盜案。 第一次審訊為2012年1月10日,最終判決為4月13日,從1月5日選任裁判員至審理結束耗時近100天,審理時間相當長。 下列三件命案,[[檢察官]]提出下述狀況證據: ; 三件命案的共同點 * 三個命案現場燒剩的木炭皆為同一品牌,是木嶋佳苗在蓄意殺人前所購買。 * 三件命案的[[被害人]]最後見到的人都是木嶋佳苗。 ; A命案 * A的[[個人電腦]]及鑰匙從其住家被拿走。 * 木炭總重量約20公斤,並非由A開車或騎[[腳踏車]]運回家中,也查無A租車的記錄,木炭也不是A住所附近所購得;此外亦查無A從網上訂購的記錄。 ; B命案 * B生前並無服用[[安眠药|安眠藥]]的習慣,但遺體卻檢出超過常用劑量10倍的安眠藥。 * 遺體喉頭理論上應附有因火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碳粉,但解剖的結果發現喉上幾乎沒有碳粉附著。 ; C命案 * C的死亡現場並無發現租車的車匙,特地在自殺前將車鑰棄置他處並不合理。 * 死亡現場的租用車輛中發現有點炭的火柴棒,卻沒有找到火柴盒,特地在自殺前將火柴盒丟棄於他處也相當不合理。 * C的手部並無碳粉附著,也不像有接觸過木炭,現場亦並無尋獲手套。 木嶋佳苗的辯護律師則以「木嶋佳苗是受死者所託將木炭交給死者,死者的死因或為木島佳苗提出分手導致死者尋短,或為意外」為訴求,主張木嶋佳苗無罪。 木嶋佳苗在上訴審理判決下來後,在監獄中結婚,改變了姓氏。 2017年4月14日,木嶋佳苗確定死刑,成為[[日本二戰投降]]後第15位女性[[死刑犯]],日本史上第一位由裁判員判決的女性死刑犯。 == 案發經過 == 2009年8月6日,[[埼玉縣]][[富士見市]]月極[[停車場]]內的車輛內發現一位41歲男子C的遺體,死者的死因為[[燒炭自殺|燒炭]]導致[[一氧化碳中毒]];但由於此案不像[[自殺]]、且具有多處疑點,[[埼玉縣警察]]著手調查。 埼玉縣警察調查後鎖定死者的女友木嶋佳苗為[[疑犯|嫌疑犯]],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當年34歲、無固定住所及工作的木嶋佳苗除了C以外,當時與過去曾有多位[[情夫]],其中不少人非正常死亡。埼玉縣警察依此斷定此案為[[假結婚|假藉結婚]]名義的謀財害命,9月25日以涉嫌[[詐騙]][[逮捕]]木嶋佳苗,同時還查獲她從同居的40歲[[千葉縣]]男子手中騙取450萬日圓。 至2010年1月,木嶋佳苗因涉嫌連續七次詐騙再度被捕,警方遂以涉嫌詐騙及謀殺等原因深入調查木嶋佳苗;同年2月22日,檢方以木嶋佳苗涉嫌謀殺男子A正式[[起訴]]她;連同過往的竊盜罪及詐騙罪,這是木嶋佳苗第六次被起訴。10月29日,木嶋佳苗被控涉嫌殺害一名死於[[東京都]]青梅市的53歳男子,再度被捕。檢方指木嶋佳苗將該男子殺害後,再佈置為死者自殺。檢方指出,被害者遺體雖然初步被判定為「自殺」,卻沒有經過解剖程序,在缺乏死因根據的情況下,此案的立案相當不尋常。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木島佳苗連續騙婚殺人詐財事件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