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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person | 姓名 = 方俊明 | 图像 = <img src="http://photocdn.sohu.com/20131111/Img389905328.jpg" width="250px"> <br> [http://roll.sohu.com/20131111/n389905327.shtml 来源网页] }} '''方俊明''',男,56岁,时于武昌车辆厂担任车工,1985年8月26日因救一小男孩恶作剧"落水"导致中枢神经受损瘫痪,2013年,"恶作剧"男孩28年后致歉。 2013年10月31日,方俊明被授予武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此时,距离方俊明跳水救人已经过去了28年。 2014年2月10日方俊明荣获感动中国2013年度十大人物。 =家庭背景= 受伤后,方俊明的妈妈姜春梅承担起了照顾他的重任。"我每月退休金1100元,2011年开始每月领1300元的一级伤残护理费",方俊明说,因为钱不够用,所以一直没有雇人。 方妈妈姜春梅今年(2013年)已经83岁了,靠捡破烂贴补家用。这位身高只有150厘米,体重80斤左右的瘦弱老人,要把120多斤的方俊明从床上抱到轮椅上,再从轮椅上抱回床上,每天数次来回。谈到老母亲,方俊明忍不住落泪。方俊明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家人,"连累家人一辈子,如果我走了,是给家里减轻了负担"。 年幼的女儿方丽玲回到父亲身边,开始与奶奶一道照顾父亲。她一度不理解爸爸的行为, 1995年,在武汉电视台的采访中,不满10岁的方丽玲说:"爸爸出事后,妈妈走了,爷爷也走了,爸爸自己瘫在床上,我感觉爸爸真的好傻。"长大后的方丽玲渐渐理解了父亲,方丽玲说,家人都没有怨言,只有相互扶持的照顾,"爸爸的开朗对我影响很大。" =人物事迹= 1985年8月26日,时年28岁的武昌车辆厂车工方俊明和两个同事骑车经过东湖九女墩,突然听到湖中传来"救命"声,只见一个小男孩在水里扑腾着,方俊明一跃跳入水中。谁知,这只是12岁的顽童的恶作剧,假装溺水来逗岸上的妹妹玩。其实,事发地的水深仅1米左右。方俊明撞到水下的水泥台,头部受到重创,中枢神经受损。 方俊明高烧了40多天,病情十分严重,"下半辈子要在轮椅上度过",而照顾他半年的妻子也不辞而别。经过了近两年时间,方俊明才调整过来,接受了现实。此后,方俊明每月领着60元的基本工资,和母亲相依为命,家里最困难的时候连青菜都买不起,要到菜市场捡菜叶子煮菜吃。 即使生活变得如此艰辛,方俊明对那个假装落水的孩子一句埋怨都没有,"当时就想着快一点,怕迟了小孩子会有危险,小孩子也不是故意害我的,没有责任。"他反而觉得,"我应该多考虑一下,如果脚先下去,就不会出事。" 1995年,方俊明和那个"落水"男孩曾见过一面。"是媒体让他来,我说不来也行,他是小孩,当时没有什么意识。"方俊明说,虽然男孩子当时没有说道歉的话,但接受采访时很愧疚的样子,"觉得是因为他我才变成这样的。" "真的一丝怨恨都没有吗?"方俊明回答说,刚受伤时想着治病,没有时间想这些,后来想通了,觉得怨恨1亿次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希望大家不要再说了,我怕影响他。整件事就是意外。" 当年的"小男孩"也已年过40,看了源自方俊明事迹的话剧《明天》后,他鼓起勇气再次来到了方俊明家,"当年我太不懂事,让您受苦了。"方俊明回应道:"这事哪能怪你呢?你当年还是一个孩子。" "其实他当年没有犯天大的错,我们家也不想把他拉到大众面前,承受被人们谴责的重压。"方丽玲说。临别时,方丽玲给了他一个紧紧的拥抱,"我想让他轻松点,给他一个拥抱是最好的方式。""小男孩"说他有两个心愿,一是能开着车子带方俊明到武汉各处去转一转,让他看看这个城市的变化,同时也希望有机会能去方家为好人做一顿饭。 <ref>[http://roll.sohu.com/20131111/n389905327.shtml 跳水勇救顽童致残荣誉迟到28年无悔(图)] </ref> =人物荣誉= *武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2013年10月31日,方俊明被授予武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此时,距离方俊明跳水救人已经过去了28年。拿着鲜红的荣誉证书,方俊明像个孩子一样开怀大笑,"这是政府发给我的,是武汉市人民政府发的。" "现在有了这个证据,证明我是实实在在救人了,不是我在这儿瞎说。"方俊明说,见义勇为证书"填补了心头的缺"。 光明网报道的主题是"武汉好人方俊明做客市民大讲堂",《深圳特区报》报道的主题是"英雄无悔--武汉市民方俊明28岁时的义举在28年后获得认可"。《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关注了"西安话剧感动武汉"主题,介绍了西安编剧霍秉全以方俊明为原型创作话剧《明天》的经过,并透露,方俊明将于近期赴西安参观,现场观赏话剧《明天》。明年春,《明天》将再登武汉舞台。 *感动中国2014年度十大人物 【颁奖辞】: 纵身一跃,却被命运撞得头破血流。在轮椅上度过青春,但你却固执地相信善良,丝毫不悔。今天你不能起身,但我们知道,你早已 站立在所有人的面前。 =社会影响= "做英雄"风险巨大,再感人的瞬间,也不能遮蔽它所潜伏的巨大风险。正能量的作用无穷,好人行善举,当然应该提倡。人们在行善举的瞬间,不可能评估做好事的风险,不过是凭着一善之念,但客观上,他们也许会因此付出代价。社会应该给予这些行为更多的回报。 方俊明经历特殊,他救人在28年前,而湖北省见义勇为条例是在2000年左右才颁布。作为一个法律文书,自然会有条件,有程序,有过程,严谨和程序有时也会冲淡人情。所以,给予"方俊明们"精神上的推崇当然重要,但方俊明的生活能否得到社会的援助和兜底?尤其在生活琐事之上?否则,如果做好事的风险,总由自己和家人承担,大多数平凡人或会评估:下一次我遇到这种情况,还是明哲保身的好,否则万一我残了死了,上有老,下有小,谁来管我的家人? 方俊明的单位在28年里给予了他持续帮助,单位志愿者也伸予援手。但是,这不是制度性的,真正持续性,应该依靠专业的"义工组织"。 在社会正能量的互相渗透及扩散中,政府应当退出主导地位,而提供充分的平台,对"方俊明们"而言,长年的义工援助,大约比一年一两次的领导探望更有意义。在比较成熟的义工模式中,义工是为了内心信仰来做助人之事,弱者藉义工的帮助解决生活之困,这本身也是正能量的扩散和渗透。国内有统计数据,志愿者和义工意愿强烈,受助者的呼声也强烈,弱的是中间的组织工作。我国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一直呼吁放开,以促进进公益慈善的发育,恐怕这才是政府应当做的事。 =人物评价= 正如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所说,当时的情况无法判断是不是恶作剧,方俊明挺身而出,善念在瞬间迸发,社会就是靠这一连串的善举来维系的,方俊明承担了一个时代人的神圣职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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