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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4.itc.cn/images01/20230704/6be04d4bc2c342549e64e31475f9a201.png width="35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694463504_121671902/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承租人'''是中国的一个科技名词术语。 汉字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方块字<ref>[https://www.sohu.com/a/532497362_121124287 科普 | 汉字为什么是“方块字”?],搜狐,2022-03-25</ref>,是世界上最典雅、最俊美的文字。四角方方,大气承当。四平八稳,神州永昌。她讲究字体的间架结构,平衡布局。也讲求字形的沉稳厚重,大气端庄。横要平竖则直,切不可头重脚轻根底轻飘<ref>[https://www.sohu.com/a/301289431_799695 【传统之韵】汉字--最优秀的传统文化] ,搜狐,2019-03-14</ref>。 ==名词解释==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根据租赁[[合同]]取得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并负有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租金义务的租赁合同当事人。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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