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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q9.itc.cn/images01/20240121/c9569dfdf67e417e8a25ac9725cdfda8.png width="35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753395644_121771446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房地产估价师'''是中国的一个学术名词。 为什么汉字是方块字,这个问题虽然没有明确的考证,但从古人观察世界的方式中便可窥见一斑。《淮南子·览冥训<ref>[https://www.sohu.com/a/308106207_99925737 经典古文100篇(34) 淮南子·览冥训],搜狐,2019-04-15</ref>》说:“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炎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在古人心目中,“天圆地方<ref>[https://www.sohu.com/a/301654842_99917622 “天圆地方”的汉字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搜狐,2019-03-16</ref>”,地是方形的,而且在这四方形地的尽头,还有撑着的柱子。 ==名词解释== 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科目]]包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评估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考的全部科目。 房地产估价估师在国外已有几百年的的历史,最早产生于英国,理论基础深厚,发展得比较成熟。1999年6月1日,我国房地产评估业第一部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正式实施,对房地产估价原则、程序、方法、结果及评估师的职业道德都作了规范。 房地产估价的定义 所谓房地产估价是指以房地产为对象,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客观合理价格的估计,推测或判断。 专业估价人员: 专业估价人员是指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审定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专门从事房地产估价的人员。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人员职业资格有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两类。作为一名合格的房地产估价人员样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扎实的估价理论知识,有丰富的估价实践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 注册管理 1、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核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的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3、凡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条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注册。 4、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关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再次注册,应有受聘单位考核合格和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5、凡脱离房地产估价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 6、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内容变更,须在变更前30日内向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鉴定内容与方式 考试科目: 1、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3、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4、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考试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2b铅笔和橡皮,应通知考生自备。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考试报名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4-5月份,详情请注意各地人事考试网。 考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是由国家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考试,该考试包括如下四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考试时间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6、17日 科目代码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代码 专业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54、房地产 估价师 4、全部 科目 01 房地产估价师 1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3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4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科目与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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