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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FFB5B5;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色拉寺''' </p> |- |<center><img src="https://youimg1.tripcdn.com/target/fd/tg/g3/M0B/A8/BF/CggYGlZzraWAS66NABwBb5sOp_0229_C_750_500.jpg?proc=source%2Ftrip"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hk.trip.com/travel-guide/lhasa/sera-monastery-75941/ 圖片來自trip] </small> |} '''帕巴拉·洛桑土登米旁次成加村'''({{bd|1901年||1937年|}})[[昌都]][[芒康]]多崩岗(今[[西藏]][[昌都市]][[芒康县]][[嘎托镇]]普拉多布岗)人,第十世(不计追认)[[帕巴拉活佛]]。<ref name=tuja>土呷,西藏昌都历代帕巴拉活佛与中央政府的关系研究,西藏研究2012年第3期</ref> ==生平== [[藏历]]铁牛年(1901年),生于[[芒康]]的多崩岗地方(今[[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嘎托镇]]普拉多布岗)。后经[[金瓶掣签]]认定为第十世帕巴拉活佛。1904年,[[英国]]发动[[第二次英藏战争|第二次侵藏战争]],十世帕巴拉派兵赴前线参战,抗击英军。 1906年,清朝设立[[督办川滇边务大臣]]一职,[[赵尔丰]]出任首任大臣。1909年7月,[[川军]]自[[成都]]启程,于同年11月抵达昌都。1909年11月,督办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也到达昌都,并安排护送[[川军]]入[[西藏]]事宜。[[赵尔丰]]采用军事手段推行“[[改土归流]]”,将[[昌都]]的[[土司]]及[[呼图克图]]的统治权收归清朝朝廷。1910年,赵尔丰先后奏请将[[察木多]]改设为[[昌都府]],辖[[察雅县]]、[[恩达县]](今属[[类乌齐]])、[[贡县]](今[[贡觉]])、[[宁静县]](今[[芒康]])、[[科麦县]](今[[左贡]])、[[察隅县]]。1911年,代理督办川滇边务大臣[[傅嵩炑]]以[[帕巴拉活佛|昌都]]、[[察雅活佛]]“虽系呼图克图,而管理地方与土司无异,应一并改流”为由,收缴了昌都、察雅两活佛之印信。不久,清朝应帕巴拉之请求,也由于“与土司印不同,准其发还”。 1912年,经[[西藏]][[噶厦]]授意,昌都[[强巴林寺]]暗中调动民兵,砍杀[[川军]]十多人。时任边军第七营营长兼[[昌都县]]知事的[[彭日升]]组织川军反击,并纵火烧[[强巴林寺]]。帕巴拉活佛及[[谢瓦拉活佛]]避往[[拉萨]],在[[色拉寺]]居住了8年才回到昌都。 1919年,十世帕巴拉出任强巴林寺第二十九任法台。为增加强巴林寺的僧人数量,帕巴拉和[[西藏]][[噶厦]]派出的新任[[昌都]][[朵麦基巧]](即朵麦总管,朵麦指昌都)[[噶伦]]喇嘛[[强巴丹达]]议定之后,颁布了修缮昌都强巴林寺的“土羊年文告”,规定每户人家,如有两个男孩的,必须抽其中一个为僧人。这一规定使昌都强巴林寺的僧人数量增加。 十世帕巴拉生性风流。1920年,他有了“康珠玛”[[明妃]]。[[十三世达赖]]则认为娶妻触犯戒律,乃下令“废除其帕巴拉呼图克图名号,朵基噶伦喇嘛查封了皇上之敕封,唯留7个随从佣人,罚其于净地日追闭关静修思过”。十世帕巴拉被十三世达赖撤销“呼图克图”名号后,仍受[[昌都]]僧俗民众之崇奉。此后,十世帕巴拉继续为修复昌都强巴林寺而不断工作。 1933年秋,昌都强巴林寺全体僧众及昌都民众强烈请求十三世达赖恢复十世帕巴拉的“呼图克图”名号,并派[[卓尼顿甲]]为代表,赴[[拉萨]]向十三世达赖陈词请求准允。但十三世达赖于同年10月圆寂,此事只好搁置。1934年夏,[[国民政府]]参谋本部次长兼边务组长[[黄慕松]]入[[西藏]]致祭十三世达赖,途经昌都之时,昌都强巴林寺代表向其陈词。黄慕松于同年8月抵达[[拉萨]]后,与担任[[西藏摄政|摄政]]的[[热振活佛]][[热振·图旦绛白益西丹巴坚赞]]商议后,同年9月摄政热振活佛盖印发文,“允准恢复帕巴拉之封赐名号。剃度受戒等佛事由拉擦[[贡多活佛]]承负。” 藏历火牛年(1937年),帕巴拉·洛桑土登米旁次成加村圆寂,享年37岁。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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