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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D700" align= center|'''<big>巴基斯担</big> ''' |- |<center><img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429/92427c6163fa4d72a1b2d26840d1fc75.jpeg width="250"></center><small>[https://pic.sogou.com/d?query=%E5%B7%B4%E5%9F%BA%E6%96%AF%E6%8B%85&forbidqc=&entityid=&preQuery=&rawQuery=&queryList=&st=&did=4 来自网络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D700" align= center|'''<big>巴基斯担赋</big> ''' |- | align= light| '''中文名称''' :巴基斯担 '''建立外交''' :1951年5月21日 '''文化协定''' :1965年3月 '''属 性''' :最早承认我国的国家之一 |} '''<big>巴基斯</big>坦'''伊斯兰共和国(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简称:巴基斯坦),位于南亚次大陆西北部,南濒阿拉伯海,东接[[印度]],东北邻中国,西北与[[阿富汗]]交界,西邻伊朗。南部属热带气候,其余属亚热带气候。国土面积796095平方公里(不包括巴控克什米尔地区),全国人口2.08亿,首都伊斯兰堡,官方语言为乌尔都语和英语。1858年,随印度沦为英国殖民地。1940年3月,全印穆斯林联盟通过了关于建立巴基斯坦的决议。1947年6月,英国公布“蒙巴顿方案”,实行印巴分治;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告独立,成为英联邦的一个自治领,包括东、西巴基斯坦两部分。1956年3月23日,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成立,仍为英联邦成员国,1972年退出,1989年重新加入。1971年3月,东巴基斯坦宣布成立孟加拉人民共和国;12月,孟正式独巴基斯坦是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是世界贸易组织、伊斯兰会议组织、77国集团、不结盟运动、上海合作组织和英联邦成员国。 == == * 1971年12月,在因东巴基斯坦(即后来的孟加拉国)脱离巴基斯坦而爆发的第三次印巴战争中,印度又占了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的部分土地。 * * 1972年7月,印巴签署了《西姆拉协定》,双方同意在克什米尔地区尊重1971年双方停火后形成的实际控制线。 == 行政区划 == * 巴基斯坦行政区划包括四个省和两个联邦直辖区(括号内为首府)及克什米尔两个特区;各省分为105个县,县进一步分为乡。 * * 俾路支省(奎达)(Baluchistan)(347,190平方公里) * * 开伯尔-普什图省(白沙瓦)(74,521平方公里) * * 旁遮普省(拉合尔)(Punjab)(205,334平方公里) * * 信德省(卡拉奇)(Sindh)(140,914平方公里) * * [[伊斯兰堡]]首都区(伊斯兰堡)(906平方公里) * * 联邦直辖部落地区(白沙瓦)(27,220平方公里) * * 巴控克什米尔分为北部地区(吉尔吉特)和自由克什米尔(穆扎法拉巴德) * * 主要城市:卡拉奇、[[伊斯兰堡]]、拉合尔、拉瓦尔品第、白沙瓦、费萨拉巴德、木尔丹、海德拉巴、苏库尔、吉尔吉特、奎达、[[瓜达尔港]]。 * == 首都 == 伊斯兰堡(Islamabad)(又译伊斯兰巴德),人口110万(2017年),是世界上现代化都市之一,也是具有传统的伊斯兰教色彩的首都。它位于东北部海拔600多米的波特瓦尔高原上,背依马尔加拉山,东临清澈的拉瓦尔湖,南面是一片葱绿的山丘,气候宜人,景色秀丽,距海1300千米。原首都为卡拉奇。1959年,巴基斯坦政府决定在这里建设新首都,1967年正式迁都于此,1970年基本建成,市南的玫瑰和茉莉公园的夏克巴里山是重要的旅游胜地。 从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到中国直线距离最近边境线位置大约是:381.8公里;到北京的直线距离大约是:3878.7公里;到成都的直线距离大约是:2929.6公里。 <ref>[https://www.sohu.com/a/311004549_120128232 谈谈巴基斯坦手工真丝地毯],搜狐网站</ref> == 历史 == 巴基斯坦建国后曾于1956年、1962年和1973年先后颁布过三部宪法。1977年,齐亚·哈克实行军法管制,部分暂停实行宪法。1985年通过了宪法第8修正案,授予总统解散国民议会和联邦内阁、任免军队首脑和法官的权力。1991年7月通过的宪法第12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有权设立特别法庭和上诉法庭,以打击犯罪,整治社会治安。1997年4月,谢里夫政府在议会通过宪法第13修正案,取消总统解散国民议会和联邦内阁的权力,并将解散省议会和省内阁、任免省督、三军参谋长和参联会主席以及最高法院法官的权力归还总理行使。随后,巴议会通过旨在严禁议员叛党的宪法第14修正案"反跳槽法"。1999年穆沙拉夫执政后颁布临时宪法1号令,宣布暂停实施宪法。2002年8月,穆颁布“法律框架令(LFO)”,宣布恢复1973年宪法和哈克时代宪法第8修正案,规定总统有权解散国民议会、任命参联会主席和三军[[参谋长]]。2003年12月,巴议会通过宪法第17修正案,规定总统经最高法院批准后有权解散议会,与总理协商后有权任免三军领导人。议会实行两院制,由国民议会(下院)和参议院(上院)组成,联邦立法机构。国民议会经普选产生,参议院按每省议席均等的原则,由省议会和国民议会遴选产生。国民议会议席共342席,议员任期5年。参议院设100个议席,议员任期6年,每3年退职半数。 ==视频== <center> ===巴基斯担人民见到中国人,普遍摇头,真相让人吃惊=== {{#iDisplay:y0890g1ttih|640|360|qq}} </center>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710 世界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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