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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考試,以任用[[官員]]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的意思。後代,「孝廉」這個稱呼,也變成[[明朝]]、[[清朝]]對[[舉人]]的雅稱。 ==典故== 孝廉是[[察舉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各[[郡]]、[[藩王|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為舉孝廉,並成為[[漢代]][[察舉制]]中最為重要的歲舉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漢代]]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 孝廉舉至[[京師]]後,按制度並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承擔[[宮廷]]宿衛,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務。然後經選拔,根據品第結果被任命不同的職位,如地方的[[縣令]]、[[縣長]]、[[國相]]或中央的有關官職。一般情況下,舉孝廉者都能被授與大小不一的官職。 [[漢順帝]][[陽嘉]]元年(132年),根據[[尚書令]][[左雄]]的建議,規定應孝廉舉者必須年滿四十歲;同時又制定了“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這一重要制度,即對[[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經學]],[[官吏]]出身的則考[[公文]]。 從此以後,歲舉這一途徑就出現了正規的考試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種地方[[行政長官]]的推薦制度,開始向中央[[考試]]-{制}-度過渡。 ==孝廉方正== [[清代]][[雍正帝]]開設的科舉特別科目,並不是指[[舉人]]。與[[博學鴻儒]]、[[經濟特科]]並稱。雍正敕命各省、道、府、縣等推舉本地賢能之人,經過朝廷審核之後,賜予六品冠冕。[[乾隆帝]]則規定,送吏部考核通過者,授以[[知縣]]、[[教官]]等職。 ==參見== *[[察舉]] *[[公車 (漢朝)|公-{}-車 (漢朝)]] ==參考== *《中國社會史》梁庚堯 *《魏晉南北朝駢文史論》丁紅旗 [[Category:530 禮俗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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