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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夫妻扶养</big>''' |- |<center><img src=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3%2F0517%2Fbce927c0j00rus8dl0020d000qe00dzp.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163.com/dy/article/I4UER4MK0553WHIA.html 来自 网易网 的图片]</small> |} '''<big>夫妻扶养<big>'''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基本信息== 法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ref>[https://baike.so.com/doc/696844-737499.html 夫妻扶养]</ref> 对象 夫妻双方 依据 婚姻法 ==释义== 本条是关于夫妻间扶养义务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什么是夫妻扶养,妻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二、理解本条规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 2、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这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如将其中的某项财产或收入,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如当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 3、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种状态性的、持续性的法律关系。 4、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学履行。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 三、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法律责任,夫或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应当付给扶养费的一方拒绝付给的,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如果夫或妻一方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有扶养义务的配偶拒绝扶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參考來源== {{Reflist}} [[Category:揭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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