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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big>大伦敦都会区</big> ''' |- | <center><img src=https://img0.baidu.com/it/u=3992449692,3270639792&fm=253&fmt=auto&app=138&f=JPEG?w=749&h=500 width="250"></center> <small>[https://fashion.sohu.com/20160613/n454170186.shtml 来自 搜狐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本名 大伦敦都会区 国家 [[英国]] 英语 Greater London |} '''大伦敦都会区''',是[[英格兰]]下属的一级行政区划之一。<ref>[https://fashion.sohu.com/20160613/n454170186.shtml 大伦敦都会区], 途牛, 2020-01-18</ref> == 简介== [[大伦敦都会区]]划分为[[伦敦城]]、[[西伦敦]]、[[东伦敦]]和[[南伦敦]]四个区域。 截至2016年,大伦敦都会区被划分为伦敦市和周围的32个自治市。 伦敦城是金融资本和贸易中心,西伦敦是英国王宫、首相官邸、议会和政府各部所在地,东伦敦是工业区和工人住宅区,而南伦敦则是工商业和住宅混合区。 大伦敦(Greater London)位于英国英格兰东南部,是英格兰下属的一级行政区划之一,范围大致包含英国首都伦敦与其周围的卫星城镇所组成的都会区。行政上,该区域是在1965年时设置,其下包含了伦敦金融城(City of London)与32个伦敦自治市(London Boroughs),共33个次级行政区。除了是英格兰的一级行政区外,大伦敦也是欧洲议会选区(European Parliament Constituency)之一,设有九个欧洲议会议员(MEPs)席次。除了是整个英国的行政中枢所在地外,大伦敦地区也是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行政区。 ==历史沿革== 80年代前英格兰曾长期存在着大伦敦(郡),但1986年4月[[撒切尔]]政府依据撤消了大伦敦和6个都市郡的议会。大伦敦市议会备取消后,与[[保守党]]政府原来的预言相反,市政机构设置由简单变复杂,仅伦敦各机构之间的通讯线路就由原来的44条猛增到500余条。此外,32个伦敦的自治市(borough)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政治、社会和地理上的特点,因此很难制定出一项共同的方针政策。在大伦敦市议会等被取消后,建立了各种委员会或联合委员会接替前地方议会所承担的许多具体事务,但这些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非选举产生,致使地方政府明显趋于非政府化。换言之,新设置的机构不仅缺乏效率,而且由缺乏说明义务,成为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治中的一大笑柄。此举引起社会各界强烈的反响和广泛的不满。因此1997年工党上台执政后,决定通过公决和立法重建大伦敦政府。根据宪制改革安排,1998年5月7日伦敦市民举行了公决,赞成设立一个拥有直选市长和25名议员的大伦敦市议会。2000年5月4日选举产生了大伦敦市长和市议会。不过伦敦市民违背布莱尔政府的意志选举了前工党左翼人士、1986年被解散时的大伦敦地方议会主席利文思敦为首任伦敦直选市长。 大伦敦(Greater London)。又称London region。是英格兰下属的一级行政区划之一。这里有上榜QS世界大学排名的多所高等院校。 大伦敦地区面积为1579平方公里,在刚进入21世纪时欢庆过人口突破7百万的里程碑(根据2006年年中统计,大伦敦地区人口为7,512,400人)。大伦敦地区的北半紧邻东英格兰的[[艾赛克斯]](Essex)与[[赫特福德郡]](Hertfordshire),南半则与东南英格兰的[[白金汉郡]](Buckinghamshire)、[[柏克郡]](Berkshire)、[[萨里]]与[[肯特]]为邻。 ==区域定义== 虽然在一般的观念中,伦敦是一个“城市”,但在英格兰的行政制度上它并不具有城市地位,反而是大伦敦底下两个次级行政区,伦敦市(City of London)与[[西敏市]],分别都具有城市地位。在形式上,不计入伦敦市在内的大伦敦地区设有一个大伦敦郡长(Lord Lieutenant of Greater London),而根据《1997年郡长辖区法案》(Lieutenancies Act 1997 ),大伦敦是被定义为一个“郡”级的单位([[名誉郡]],Ceremonial county)。除了形式上的用途外,也有一些实务上的区域采取相同的划分方式,例如伦敦的大都会警察区域(Metropolitan Police District,MPD)就是以扣除掉伦敦市的大伦敦地区作为涵盖范围。 根据不同的定义规则,大伦敦地区又可以进一步再分割成不同的次区域。1965年时,内伦敦教育局(Inner London Education Authority,ILEA)将位于大伦敦中央的12个自治市合称为[[内伦敦]](Inner London),此区域以外的其他自治市则称为[[外伦敦]](Outer London),之后这套分区方式一直持续被沿用在许多不同的用途上,例如作为统计区域的分界等。除了内外伦敦的常见分法外,配合都市计划的需要,大伦敦也被分为五个不同的区域,分别是[[中伦敦]](Central London)、[[东伦敦]]、[[北伦敦]]、[[南伦敦]]与[[西伦敦]],由于分区方法不同,此处的中伦敦并不能与前面的内伦敦这两个概念互换。 == 参考来源 == {{reflist}} [[Category:740 欧洲史地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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