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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808000" align= center|'''<big>埋儿奉母</big> ''' |- | [[File:埋儿奉母.png|缩略图|居中|300px|[http://gs.eywedu.com/24/images/9.jpg 原图链接][http://gs.eywedu.com/24/exsx009.htm 来自 好故事网 的图片]]] |- | style="background: #808000" align= center|'''<big>二十四孝之一</big> ''' |- | align= light| '''近义词''' : '''反义词''' : '''出 处''' :《[[二十四孝]]》 '''体 裁''' :[[成语]] '''属 于''' :褒义词 |} '''埋儿奉母''',是一个中国的汉语[[成语]]。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为中国传统民间故事此故事在[[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时期的《[[彰德府志]]》等书中均有记载。 ==原文==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ref>[http://gs.eywedu.com/24/exsx009.htm 埋儿奉母],好故事网</ref> ==译文== 汉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郭巨,家境非常贫困。他有一个三岁的男孩,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家里窘困不能很好地供养母亲,孩子又分享母亲的食物。不如埋掉儿子吧?儿子可以再生,母亲如果没有了是不能复有的。”妻子不敢违拒他,郭巨于是挖坑,当挖到地下三尺多时,忽然看见一小坛黄金,坛子上写着字:“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当官的不得巧取,老百姓不许侵夺。” ==诗赞==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评价== [[明朝]][[李默]](《孤树裒谈》卷二)骂过郭巨,姑且把原文翻译成通顺的白话文,看看当时的人是怎样认识这件事的:孝,就是好好侍奉亲人。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大鱼大肉,也是不孝。何况仅仅是为了让老娘吃口好的,就要杀无辜的幼子?这就是陷亲人于不义,罪莫大焉!这算作孝的话,那就真没天理了。这是挖到金子了,要是没挖到,死者不能复生,杀人的大罪,罪不可逃! 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与《[[后记]]》中的评论: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不过,现在很多人把孩子看的比父母重要的多,有什么好吃的先让孩子吃,爷爷奶奶尚且如此,何况父母,孰轻孰重,当自斟酌。 ==视频== <center> ===埋儿奉母=== {{#iDisplay:y03861e3upa|640|360|qq}} </center> ==参考资料== [[Category:030 國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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