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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big>国家机器</big> ''' |- | [[File:国家军队.png|缩略图|居中|[https://p1.ssl.qhimgs1.com/sdr/400__/t014c243b7799d220e1.png 原图链接]]]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中文名: 国家机器 外文名: state apparatus 属 性: 政治术语 所属部门: 立法部门、司法部门 所属观点: 马克思列宁主义 组成部分: 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注 释: 国家是某阶级统治另一阶级的工具 |} '''国家机器'''(state apparatus)是一个[[政治]]术语。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解释,国家机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 其含义是,统治阶级必须建立一整套[[法律]]、[[制度]]和执行机构,并依赖于这些法律、制度和执行机构才能实现对被统治阶级的统治。 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关都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ref>[http://www.cnhubei.com/cmdetail/466495 我们有这么强大的国家机器,为何治不了一小撮香港暴徒?]荆楚网</ref> ==术语简介== 国家机器的运行,保证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统治,从而保证统治阶级的利益。 当被[[统治阶级]]对统治阶级的不满达到一定程度,阶级间矛盾激化而发生反抗时,统治阶级所掌握的国家机器就会对反抗者进行镇压。 在众多的国家机器组成中,军队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它不仅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之一,它还是统治阶级对外扩张、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的工具。也就是说,军队具有对内对外两个职能。而其他的专政机关通常只具备对内统治职能。 ==具体分析== “国家机器”已经突破其传统政治范畴的局限,是指国家在实施其大战略活动过程中担负职责和功能的载体,主要用于维护实现国家大战略一切活动的有序化。国家机器包括国家体制、政府机构、立法与司法、国家职能等。 (一)国家体制[[资本主义]]国家依据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学说,形成三权鼎立的权力结构、政权组织形式,三 权分立与制衡成为资本主义国家设计与组建机构的理论原则和法制原则。所谓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形成鼎立之势,而又互相制约和平衡。 (二)国家体制与政府机构设置国家机构,又称为国家权力组织、国家机器、国家政权机关,是国家机关体系的总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军队、警察武装力量以及全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是统治阶级在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治组织中,最主要最强有力的政治组织,是一个纵向层次和横向部分的政治统治组织系统、复杂严整而有活力的政治统治组织体系。社会福利国家的原则是德国对传统国家思想的一个补充。这个原则从国家制度上要求国家保护社会上的弱者,并且不断地谋求社会公正。德国法律充分体现了这个原则。社会福利国家具体表现在国家对老年、伤残、疾病以及失业提供的福利金、为穷人提供的社会救济、住房补贴和子女补贴、劳动保护法和工作时间法等方面。 (三)立法与司法 1、立法部门 2、司法部门 (四)国家职能的四维特性国家职能就是与国家根本任务相适应的国家活动的基本方向和最主要方面。它所回答的问题,是国家活动的总的方向以及国家的使命和目的问题。国家职能是由国家本质决定的,它是国家本质的外部表现。国家职能,一般可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职能是主要的,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延续。国家的对内职能,执行着统治阶级的路线和政策;国家的对外职能,在与其它国家的相互关系上、在国际事务中,执行着国家的外交路线和对外政策。 首先,国家职能是随时间而演化的,具有时间维特征。社会经济结构是决定国家职能的重要变量。而社会经济结构是随时间而变革的。所以,从时间维角度看,不存在固定的国家职能模式。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将要求相应的政府职能模式。是自由主义还是干预主义,本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客观需要。 其次,国家职能具有空间维特征,即处在不同地域空间的国家,其国家职能也应有所差别。这里主要原因是:不同地域空间的国家会有不同的生产力要素结构,这将导致不同的职能需求;不同地域空间的国家其周边环境是不同的。 再次,国家职能具有价值维特性。在国家内部,必有占优势方的利益集团,所以国家职能的界定,必定要体现优势利益集团的价值偏好,并尽可能地为其提供服务。利益集团的存在是以一部分人攫取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为前提的。这需要一种机制来保障资源向特定的一部分人流动。为了使这种机制固定化,享有大部分资源的人就必须成为统治的阶级,那种保障资源流动方式的机制也在国家体制的名义下合法化。 最后,国家职能具有领域维特征。即:国家职能在不同的领域应有不同的要求。 (1)在政治领域,国家体现的基本职能应是保证社会公正的实现。公正是当政者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没有公正性,执政者就没有存在的 合理性。 (2)在经济领域,国家应体现的基本职能是促进竞争。竞争是社会发展的活力源,在促进竞争中,国家职能的核心是要坚持效率原则。 (3)在文化领域,国家应体现的基本职能是为公众提供[[价值]]体系。国家与文化是互相作用的一对范畴。一方面,[[文化]]作用于国家,影响 和制约国家的类型和形式;另一方面,国家又反作用于文化,影响和制约文化的生成和演进。 (4)在社会领域,国家应体现的基本职能是提供秩序。秩序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没有秩序,就没有社会。 (5)在军事领域,国家应体现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国家安全。这里一方面对内应惩治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对外应防止入侵者。 (五)解读中国与[[欧洲]]的历史过程--以国家机器的强化和职能扩张为管控中心在国家机器的逐步走向强化的方向上,中国与欧洲是一致的。但是起点与方法是大不相同的,中国国家机器的强化过程,首先是服务于防御性质的公共安全目标,其次是在列国争霸过程中间陷入安全困境,最后为了降低安全成本而追求统一的;而欧洲近代国家的统一过程,则是服务于进攻性质的对外争霸的需要。在国家职能上,中国国家机器完善之后,首在缓和国内矛盾;而西方国家机器建设过程始终服务于把内部矛盾向外转嫁。在这个意义上,西方国家机器的对外竞争特色非常明显,是作为一个对外的竞争实体而存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逐步引入对外缓和阶级矛盾的职能。在国家机器的建设与强化过程中间,欧洲是资本家群体和国王的合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的是内部市场的统一和外部争霸的需要,是新贵损害旧贵的利益建设新的利益格局。中国是诸侯和他周边的助手共同完成的,结果是通过实现政治统一来解脱安全困境,消除无价值的高安全成本,受益者是精英阶层和平民阶层。 ==马列观点== 当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在提到国家时,如果是讨论国家的对内职能,他们通常会使用“国家机器”这一词汇来代替“国家”一词,从而强调“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一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还认为,由于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那么国家一定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它也必然是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相信,当生产力高度发达、人类进入共产主义阶段的时候,阶级将不复存在,国家也就不复存在。 马克思赞成取消国家机器的原因 (1)国家机器是捐税和国债的温床,存在国家机器必须养活大量寄生虫;国家机器与议会制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总机构;国家是阶级 统治的工具和机器,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是私有制出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形成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控制社会的镇压力量,是压迫性的,是社会主人而不是[[社会公仆]];旧的军队、警察、政府和法庭是少数人的私有财产,少数人是他们的固定主人; (2)历次统治阶级中轮流争夺霸权时,都把庞大的国家机器看作是胜利的主要掠夺品;每次革命胜利后,人民刚刚放下手中的武器,这 些武器就被用来反对自己;这一次巴黎人民之所以能反抗,能取得政权,就是因为巴黎摆脱军队,武器在人民手中。总之,对国家机器来说,工人阶级不可能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为达到解放的目的,必须找到胜利后把权力保持在人民手中的办法。 == 参考来源 == {{reflist}} [[Category:570 政治學總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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