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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198bb.jpg|thumb|right| [http://img.gove.cn/u/2017/04/27/9d386454_640.jpg 原图链接]]] [[南轩石照壁]]位于[[海南省]][[澄迈县]]永发镇东兴村委会南轩村,系[[崇祯]]九年(1636 )江南卢州府[[通判]]王炳儒(南轩村人)故居。照壁由56 块石砌成,高270 厘米、宽440厘米、厚30厘米;壁里外四周塑花纹图案,雕双鹿衔灵芝草;里外各阴刻“紫气东来”、“福星高照”在其上端正中;中央篆刻“寿”字。房屋俱剩断壁残墙,唯照壁及中庭地板尚存完好。<ref>[http://www.51yala.com/Html/20071226203554-1.html 南轩石照壁] </ref> 中文名称: 南轩石照壁 地理位置: 海南省澄迈县 人 物: 江南卢州府通判王炳儒 时 间: 1205年 ==南轩石壁建筑考证== 大宅位于村子东南侧,原为四进五帖大屋的大独院,为王讷祖父辈所建。据大宅的后人王国宽老人所述,整座大宅为四进屋的大独院。一进至四进均为木石结构的17陇瓦屋,每进屋前后封火墙均为磨平的大方石所垒矗而成,墙体垂直美观;山墙也由大方石所垒矗而成,但只磨平接口,朝外一面不磨平,均为“人字顶”硬山式。一进、二进均为五帖的大屋,分正厅17陇,左右偏厅7陇,左右偏房17陇,厅室为四大木柱扛金字架支撑木檀,延伸至前后雨廊采用六角石柱,四六门结构,即前面开四门,后面开六门。三进为一间三格的十四木柱大屋,乃为祖屋,只设主厅和左右偏房各17陇。四进为一间三格的四块墙瓦屋,即主厅和偏房之间采用石块砌壁支撑木檀,没有木柱和障板,主厅和左右偏房各17陇。每进屋之间都留有方庭,庭子均采用磨平的方石块铺盖,平坦整洁。庭子两端用石块垒砌围墙,连接每进屋的山墙,而在一进屋前筑建石照壁,只在照壁左侧开一廊门出入,形成独院结构。1944年6月,侵琼日军扫荡美中地区,搜捕共产党人和国民革命军,未有所获,并杀害村中群众,一把火烧了大宅的一进、二进正屋,仅存三进、四进及院子前面的石照壁。因石照壁工艺之独特,雕刻之精美,乃为我省至今唯一保存完整无缺的明代石照壁,因此本地人称之为“南轩石壁”。 石照壁采用本地火山岩石为材料,用锤子和钢钎精工雕塑,垒矗而成,整个石照壁分壁基、壁体、壁脊三部分构成。壁基长4.4米,宽0.46米,高0.6米;由7块方石砌成,每块方石前后面都浮雕花草、书卷、双鹿衔芝等图案。壁身长4.2米,宽0.33米,高2.05米;由47块方石砌成。壁身正中间是一块长1.5米、宽1.35米的大方石。石块朝外的一面,在中央刻出一个直径为0.81米的圆形边框,在其内浮雕着一个篆体的大“福”字;石块朝内的一面,在中央刻出一个直径为0.77米圆形边框,在其内浮雕着一个篆体的大“寿” 字,笔画均匀流畅,结构严谨,华丽美观。壁脊高0.3米,由7块弓形石块砌成。从整体看,整座石照壁就象一件石座屏,设计独特,有极高的欣赏价值。据传说,清末时期,我县来了一位县令,派差吏到下面巡察民情,当差吏到南轩村见到石照壁之雄伟气派,认为平民百姓居家之地,朝中无宦官显贵,建如此之大的照壁,有“犯上”之嫌。于是,差吏喝令大宅之主人,不日拆除。村中父老斟酌良久,想到了同宗的大美村内史官王赞襄,于是派人到大美村借来明朝神宗皇帝赐给王赞襄公的黄色绣花的“五爪龙袍”,披挂在石照壁。第二天,县令派来的差吏看见“五爪龙袍”,就不敢擅自拆除照壁。至日军侵琼,虽然烧毁大宅,但照壁并不损毁,使照壁至今完好地保存了下来。本文有关大宅原来建筑状貌和日军烧毁情况,由大宅后人现年84岁的目击者王国宽老人口述。 ==历史人物考证== 南轩村是澄迈县东北部半山区的自然古村,乃是王氏澄迈渡琼始祖之一王恂之后裔所世居之地。据查同宗的大美村《王氏族谱》有关记载:“王恂,原籍福建古田县,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以千户带兵戍琼,因家于琼,世袭千户。王恂生三子,长子王巨鸾迁居本省临高县透滩村,传至九世而出一位学冠两监的王佐;次子王巨凰迁居澄迈县,传至十三世而出一位在朝任职的内史官王赞襄;三子王巨凤迁居定安县。次子巨凰公传三世生统辖,统辖传四世生两子,长子王子成,次子王子全。子成袭职千户,督兵南轩地,以抚黎民,遂家居焉。”南轩大宅乃为王恂公的十六世孙王讷的故居。 据南轩村《王氏族谱》记载:“王讷,字行可,号元衷,自少天姿明敏,学行纯优,中式万历戊午(1618年)、天启甲子(1624年)两科副榜,崇祯二年(1629年)授广州府三水县训导,崇祯五年(1632年)转本学教谕。捐修学宫敦士,习提衡课艺多,所造就及署。兴革赈恤,俱有贤声,两院交荐。崇祯九年(1636年)升江南卢州府通判,阖邑士民拥道以送,中途而殂。孙之梅扶柩以归,道由三水,士民闻丧,奔吊如市,崇祀名宦。历任八载,雅淡潇然,及卒,惟图书数卷,其清介自持可知矣。娶潭黎叶氏,生男二长应期次应斯,女三。寿七有六岁,与氏合葬田察地,有碑。” 王讷,乃勤做学问之人,在五十八岁和六十四岁之年迈之时,获得两次科考副榜,六十九岁时授职广东三水县训导(明朝时县设教谕1名,训导2名,训导位为杂职),任职四年;至七十二岁转任三水县教谕(县分设的地方高级督学之官职,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协助其工作),任职五年。七十六岁时升任四川卢州府通判(知府的副手,相当于现在的副市长之职,通判一般由从六品京官中委派),在从三水县赴任时,得到当地的百姓拥道欢送。但在赴任途中病故,他的孙子王之梅扶柩返回三水县,设灵堂奠祭,三水县士民闻知恶,纷纷前来悼念,人山人海,如发市一样。不久,王讷遗体运回海南故居择地安葬于永发镇田察村东边,立碑为记。 ==史料勘误== 2005年9月出版的第十三辑文史《澄迈古今揽胜》一书中的《南轩石照壁》(P29)一文,有“它是澄迈县南轩村王炳儒故居前的影壁”之句,所说的“王炳儒”乃为误处。原作者查考其村谱(铁笔蜡纸刻印版),将原文“王讷字行可号元衷”误断句为“王讷字,行可,号元衷。”把“讷”字误认成“炳”字,把“字”字误认成“宇”字,并把“宇”通同“儒”字使用,故为误。经笔者再度查考村谱、族谱,应断句为“王讷,字行可,号元衷”。而村谱、族谱也并未有“王炳儒”之人,因此,“王炳儒”应更正为“王讷”。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 660 中國地理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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