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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训(1565~1634)字默承,号青岳,周村区太和庄人,刘一相之子。1613年(明万历四十一年)中进士。 {{infobox person | 姓名 =刘鸿训 | 图像 =[[File:刘鸿训.jpg|缩略图]] | 图像说明 =[https://timgsa.baidu.com/timg?image&quality=80&size=b9999_10000&sec=1545497037137&di=0add6cedd48c6819683af6c917f324ae&imgtype=0&src=http%3A%2F%2Fe0.ifengimg.com%2F05%2F2018%2F1218%2F64999A2578E0B33E791D609EED872C35FF9E19C9_size50_w600_h400.jpeg 图片地址][http://wemedia.ifeng.com/93584886/wemedia.shtml 图片来源] | 出生日期 = 1565年 | 逝世日期 = 1634年 | 国籍 = 中国 | 别名 = 青岳 }} ==人物简介== 刘鸿训,周村区太和庄人,[[刘一相之子。1613年(明万历四十一年)中进士。先授庶吉士,后改授翰林院编修,参与修国史]]。1620年(明泰昌元年),出使朝鲜,回国时辽阳被清军占领,朝鲜为其建造二艘洋舰,让他绕道回京。[[途中曾收容难民同行。后被任为右中允,又改任左谕德]]。1626年(明天启六年)担任少荫事官,[[忤魏忠贤专权,被贬职为民]]。1628年(明崇祯元年),奉旨还朝,官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并参预处理国家大事。此时,魏忠贤虽贬,但其党羽尚在,每逢有提出新建议者,常遭其攻击,大臣多不敢言。刘鸿训则力主正义,痛斥魏党杨维垣、李恒茂、杨所修、田景新等人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行为。后遭奸佞陷害,被贬往代州守卫边防。1634年(明崇祯七年)五月,刘鸿训在边防营地去世。著有《四素山房集》、《皇华集》、《玉海纂困学纪闻钞》等。 ==明史记载== 刘鸿训,字默承,长山人。父一相,由进士历南京吏科给事中。追论故相张居正事,执政忌之,出为陇右佥事。终陕西副使。 万历四十一年,鸿训登第,由庶吉士授编修。神、光二宗相继崩,颁诏朝鲜。甫入境,辽阳陷。朝鲜为造二洋舶,从海道还。沿途收难民,舶重而坏。跳浅沙,入小舟,飘泊三日夜,仅得达登州报命。遭母丧,服阕,进右中允,转左谕德,父丧归。天启六年冬,起少詹事,忤魏忠贤,斥为民。 庄烈帝即位,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参预机务,遣行人召之。三辞,不允。崇祯元年四月还朝。当是时,忠贤虽败,其党犹盛,言路新进者群起抨击之。诸执政尝与忠贤共事,不敢显为别白。鸿训至,毅然主持,斥杨维垣、李恒茂、杨所修、田景新、孙之獬、阮大铖、徐绍吉、张讷、李蕃、贾继春、霍维华等,人情大快。而御史袁弘勋、史褵、高捷本由维垣辈进,思合谋攻去鸿训,则党人可安也。弘勋乃言所修、继春、维垣夹攻表里之奸,有功无罪,而诛锄自三臣始;又诋鸿训使朝鲜,满载貂参而归。锦衣佥事张道浚亦讦攻鸿训,鸿训奏辩。给事中颜继祖言:"鸿训先朝削夺。朝鲜一役,舟败,仅以身免。乞谕鸿训入直,共筹安攘之策。至弘勋之借题倾人,道浚之出位乱政,非重创未有已也。"帝是之。给事中邓英乃尽发弘勋赃私,且言弘勋以千金贽维垣得御史。帝怒,落弘勋职候勘。已而高捷上疏言鸿训斥击奸之维垣、所修、继春、大铖,而不纳孙之獬流涕忠言;谬主焚毁《要典》,以便私党孙慎行进用。帝责以妄言,停其俸。史褷复佐捷攻之。言路多不直两人,两人遂罢去。 七月,以四川贼平,加鸿训太子太保,进文渊阁。帝数召见廷臣。鸿训应对独敏,谓民困由吏失职,请帝久任责成。以尚书毕自严善治赋,王在晋善治兵,请帝加倚信。帝初甚向之。关门兵以缺饷鼓噪,帝意责户部,而鸿训请发帑三十万,示不测恩,由是失帝指。 至九月而有改敕书之事。旧例,督京营者,不辖巡捕军。惠安伯张庆臻总督京营,敕有"兼辖捕营"语,提督郑其心以侵职论之。命核中书贿改之故,下舍人田佳璧狱。给事中李觉斯言:"稿具兵部,送辅臣裁定,乃令中书缮写。写讫,复审视进呈。兵部及辅臣皆当问。"十月,帝御便殿,问阁臣,皆谢不知。帝怒,令廷臣劾奏;尚书自严等亦谢不知,帝益怒。给事中张鼎延、御史王道直咸言庆臻行贿有迹,不知谁主使。御史刘玉言:"主使者,鸿训也。"庆臻曰:"改敕乃中书事,臣实不预知。且增辖捕卒,取利几何,乃行重贿?"帝叱之。阅兵部揭有鸿训批西司房语,佳璧亦供受鸿训指,事遂不可解,而侍郎张凤翔诋之尤力。阁臣李标、钱龙锡言鸿训不宜有此,请更察访。帝曰:"事已大著,何更访为?"促令拟旨。标等逡巡未上,礼部尚书何如宠为鸿训力辩,帝意卒不可回。乃拟旨,鸿训、庆臻并革职候勘。无何,御史田时震劾鸿训用田仰巡抚四川,纳贿二千金;给事中阎可陛劾副都御史贾毓祥由赂鸿训擢用。鸿训数被劾,连章力辩,因言"都中神奸狄姓者,诡诓庆臻千金,致臣无辜受祸。"帝不听,下廷臣议罪。 明年正月,吏部尚书王永光等言:"鸿训、庆臻罪无可辞,而律有议贵条,请宽贷。兵部尚书王在晋、职方郎中苗思顺赃证未确,难悬坐。"帝不许。鸿训谪戍代州,在晋、思顺并削籍,庆臻以世臣停禄三年。觉斯、鼎延、道直、玉、时震以直言增秩一级。 鸿训居政府,锐意任事。帝有所不可,退而曰:"主上毕竟是冲主。"帝闻,深衔之,欲置之死。赖诸大臣力救,乃得稍宽。七年五月卒戍所。福王时,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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