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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10地地.jpg|缩略图|右|[https://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0042102001/1000 原图链接] [https://new.qq.com/omn/20190818/20190818A051VX00.html 来自腾讯网]]] <p style="text-indent:2em;">'''刘观'''(生卒时间不详),雄县人,明代官员。洪武十八年(1385年),中[[进士第]],获授太谷县丞,以荐升任监察御史。 <p style="text-indent:2em;">[[洪武]]三十年(1397年),迁署左佥都御史。后出为嘉兴知府,丁父忧而去职。 <p style="text-indent:2em;">永乐年间,历任户部右侍郎,左副都御使,后升任礼部尚书,改任刑部尚书,左都御史等职。 <p style="text-indent:2em;">[[明宣宗]]即位后,刘观因贪腐而被问罪,最终客死辽东。<ref>[http://mren.bytravel.cn/history/8/liuguan35121922.html 刘观 .博雅人物网.2020-02-21] </ref> ==基本信息 == {| |- | '''本 名''' || 刘观 || '''生 卒''' || 不详 |- | '''所处时代''' || 明代 || '''籍 贯''' || 雄县 |- | '''民族族群''' || 汉族 || '''职 务''' || 太谷县丞 |} == 人物话题 == * [https://new.qq.com/omn/20190818/20190818A051VX00.html 雄县历史名人录之刘观大传] * [http://www.hxlsw.com/history/Ming/zt/2011/0524/61246.html 刘观坐罪与明初反贪] * [http://blog.fang.com/5371214/15133655/articledetail.htm 每日一则小故事:贪官刘观的浮沉] == 人物生平 == === 初入官场 === <p style="text-indent:2em;">洪武十八年(1385年)刘观考中进士,授官太谷县丞,因受到推荐升任监察御史。洪武三十年(1397年)升任代理左佥都御史。后因事获罪被捕入狱,不久获释。出任嘉兴知府,因父亲去世,守丧去职。<ref>《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刘观,雄县人。洪武十八年进士。授太谷县丞,以荐擢监察御史。三十年迁署左佥都御史。坐事下狱,寻释。出为嘉兴知府,丁父忧去。 </ref><br> <p style="text-indent:2em;">永乐元年(1403年),刘观升任云南按察使,尚未赴任而行,又拜官户部右侍郎。永乐二年(1404年),调任左副都御史。当时左都御史[[陈瑛]]为人残刻,右都御史[[吴中]]为人宽和,刘观应付二人之间务求全都满意。永乐四年(1406年),在北京营造宫殿,刘观奉命浙江督办采木,不久还京。永乐五年(1407年)冬天,成祖因山西发生旱灾,命刘观火速前往,遣散了采木的军士和民夫。<ref>《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永乐元年,擢云南按察使,未行,拜户部右侍郎。二年调左副都御史。时左都御史陈瑛残刻,右都御史吴中宽和,观委蛇二人间,务为容悦。四年,北京营造宫室,观奉命采木浙江,未几还。明年冬,帝以山西旱,命观驰传往,散遣采木军民。</ref> <br> === 步步升迁 === <p style="text-indent:2em;">永乐六年(1408年),礼部尚书[[郑赐]]病逝,于是升刘观为礼部尚书。同年十二月,又与刑部尚书[[吕震]]互换官职。刘观曾因有过失而遭到监国的皇太子谴责。成祖在北京听到这情况,按照大臣有小的过失,不应当就给予折振的原则,特地赐书诏谕皇太子。永乐八年(1410年),都督佥强费([[王献]])率师征讨凉州卫叛乱的羌族,命刘观参赞军事。回师后因有过失之事,刘观又被滴贬为本部(刑部)的吏员。永乐十三年(1415年),他官复原职,又改任左都御史。永乐十五年(1417年)他奉命督办通浚漕河。永乐十九年(1421年)又受命巡抚陕西,考察官吏。<ref>《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十五年督浚河漕。十九年命巡抚陕西,考察官吏。 </ref><br> <p style="text-indent:2em;">明仁宗即位后,刘观兼任太子宾客,随即又加太子太保衔,给两份俸禄。当时大理寺少卿弋谦多次上书育事,仁宗对弋谦繁琐言事感到厌烦。礼部尚书吕震、大理寺卿虞谦按照仁宗心思弹劾弋谦,刘观又让十四道监察御史上疏劾论弋谦所言为诬妄之词,他因此被上大夫中舆论所鄙视。 <ref>《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仁宗嗣位,兼太子宾客,旋加太子少保,给二俸。时大理少卿弋谦数言事,帝厌其繁琐。尚书吕震、大理卿虞谦希旨劾奏,观复令十四道御史论其诬妄,以是为舆论所鄙。 </ref> === 奢侈腐化 === <p style="text-indent:2em;">宣德初年没有禁用官妓的规定官员们宴会聚乐,均以奢侈相尚,歌妓满于宴席之上。刘观私下接受贿赂,那些御史们也都贪污放纵无所顾忌。宣德三年(1428年)六月一天罢朝后,宣宗将大学士杨士奇、杨荣召到文华门,对他们说道:“祖宗那时,朝臣们都谨慎自守,近来却贪浊成风,这是什么原因呢?”杨士奇回答道:“永乐末年已经有这种情况了,如今更为严重。”杨荣说道:“永乐时,没有超过方宾的。”宣宗问道:“今天谁是最严重的?”杨荣回答说:“刘观。”宣宗又问:“谁可以代替刘观的职务?”杨士奇、杨荣推荐了通政使顾佐。宣宗于是将刘观外派去巡视河道,任用[[顾佐]]为右都御史。御史[[张循]]理等人趁此机会纷纷上奏章弹劾刘观,并且涉及到刘观之子刘辐许多贪赃枉法之事。宣宗大怒,下令逮捕刘观父子,拿出弹劾他们的奏章给他们看。刘观上疏为自己辩解。宣宗更加恼怒,又出示廷臣们先后送上的密奏,其中有枉法受贿赂达千金的情况。刘观这才认罪,于是将他下到[[锦衣卫]]狱中。 <ref>《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三年六月朝罢,帝召大学士杨士奇、杨荣至文华门,谕曰:“祖宗时,朝臣谨饬。年来贪浊成风,何也?”士奇对曰:“永乐末已有之,今为甚耳。”荣曰:“永乐时,无逾方宾。”帝问:“今日谁最甚者?”荣对曰:“刘观。”又问:“谁可代者?”士奇、荣荐通政使顾佐。帝乃出观视河道,以佐为右都御史。于是御史张循理等交章劾观,并其子辐诸赃污不法事。帝怒,逮观父子,以弹章示之。观疏辨。帝益怒,出廷臣先后密奏,中有枉法受赇至千金者。观引伏,遂下锦衣卫狱。 </ref> === 客死辽东 === <p style="text-indent:2em;">宣德四年(1429年),要将刘观处以重刑时,[[杨士奇]]、[[杨荣]]请求免其一死,宣宗将刘辐流放到辽东戍守边疆,而命刘观跟随前往。最终,刘观客死辽东。宣德七年(1432年),大学士杨士奇请复查刘观父子案,皇帝说:“可是,如果当时不罢免刘观,风纪能得到整肃吗?”<ref>《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明年将置重典。士奇、荣乞贷其死。乃谪辐戍辽东,而命观随往,观竟客死。七年,士奇请命风宪官考察奏罢有司之贪污者,帝曰:“然。向使不罢刘观,风宪安得肃。”</ref> == 人物评价 == * 《[[明史]]》:“李至刚之险,吴中、刘观之墨,又不足道矣。”<ref name="M10"> [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3837104/3b21Ly2Qc_RoMLXsnUk3zVGwnb0IHQPhRgGtJ1bcn7ryZohfy7q8akBxqTO9nLM8hKp6oNl5OEiZ3Xpe_l_78MGVOrwfojyRjyUkccM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国学导航.2020-02-07] </ref> * 《[[明镜公案]]》:顾佐···怒曰:“···试观今日不肖无如刘观,积弊亦无如刘观,所当考涤洗涤者亦无如刘观也。刘观父子所为贪污如此,不以法绳之,何以肃官联而清仕路,会科道?”<ref name="M11"> [http://www.guoxuedashi.com/a/6318lvcq/70982w.html 明镜公案 .国学大师.2020-02-25] </ref> * [[朱瞻基]]:向使不罢刘观,风宪安得肃。<ref name=M10/> == 史料记载 == *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 <ref name=M10/> * 《明镜公案》<ref name=M11/> * 《都御史刘观传》 == 参考资料 == {{Reflist}} [[Category: 明朝人物]][[Category:620 中國斷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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